银行贷款账务处理 这种业务多得很,本金可以面的方理,但发生的利息就不是那么好协,总之处好就是要流血的勾当,税局啊 银行啊很难苟同,还有这样的贷款如明年资金周转不灵的话,肯定还得加道不知名的利息。能不用就不用吧,这就是所谓的商贷通,反正是一句话不把你商户带空了,就是让你做汉堡,帮人造福。 银行贷款记什么会计科目 收到贷款做: 银行存款 贷期(或长期借款) 贷款利息时:借:费用 贷:银行存款 款时:借: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贷款的会计分录
收到贷款的会计分录: 借:银款 短期或长期借款 归还: 借: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财务费用-利息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一般情况下,在收到货款前,会对待收到的货款做应收账款分录,故收到货款时直接做冲销应收账款分录,具体如下: 1、发出商品,计提应收账款,并计提商品成本: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收到应收账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参考资料来源:-短期借款 贷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1.发放贷款: 借:贷款—本金 (本金+交易费 *—利息调整(差额) 贷:吸收存款(实付额) 2.确认贷款利息: 借:应收利息 (本金×合同i) 贷:利息收入 (摊余×实利) *贷款—利息调整 【注】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收到贷款利息: 借:吸收存款 (票利) 贷:应收利息 3.确认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同时,贷款减值后,贷款下设所有的(本金、利息调整以及应收未收利息)明细账都需要转入“贷款—已减值”。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本金 *—利息调整 应收利息(未收利息) 4.确认减值后,2笔分录: (1)按实际利率法以每期初的摊余成本为基础确认利息收入: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利息收入(期初摊余×实利) 【注】此时应将“合同本金×合同i”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进行表外登记,不需要确认。 (2)减值后,实际收到利息: 借:吸收存款 (票利) 贷:贷款—已减值 实际利息收入=摊余×实利 贷款的摊余成本=摊-收现+实际利 息-减值损失 5.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同时,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登记的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 6.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 借:贷款—已减值(原转销的余额) 贷:贷款损失准备 借:吸收存款 (实收额)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期末的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当期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现金的流入-已收回的本金-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贷款的减值:未来的现金流量低于计提减值准备前的摊余成本,差额要确认贷款损失准备。 7.抵债资产 (1)收到抵债资产: 借:抵债资产 (公允价) *营业外支出 贷款损失准备 (损失-已冲) 贷:贷款—已减值(本金-减值) 应交税费 (2)抵债资产租金: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其他业务收入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原值-现价 借:资产减值损失 (原价-现价) 贷: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3)确认发生的维修费用: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8)确认抵债资产处理: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实收)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营业外支出 贷:抵债资产 (原价) 应交税费 公司贷款会计分录,及还利息分录
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一)应收账款 企业发生应收账款,按应收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二)应收票据 1.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商业汇票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票据到期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到期值) 3.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财务费用(差额) 贷:短期借款(附有追索权,实际属于质押贷款) 应收票据(不附追索权) 【提示】针对应收票据的贴现,如果是附有追索权的贴现,则应当将其视为一项抵押借款进行核算,不应注销应收票据。 4.企业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 借:材料采购、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票据(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银行存款(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贷款的账务处理 这是个烦人的事,现在银行贷款都要求账走到下家,转来转去处理较麻烦。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贷款
借:其他应收款B公司 贷:银行存款 银行贷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贷款时分录 借: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 计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付利息 每月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借期贷款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1、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展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企业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调节表",调节相符。 参考资料来源:-银行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