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贷款会计分录,及还利息分录
贷款和应收的会计处理: (一)账款 企业发生应收账款,按应收金额,借应收账款“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二)应收票据 1.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商业汇票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票据到期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到期值) 3.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财务费用(差额) 贷:短期借款(附有追索权,实际属于质押贷款) 应收票据(不附追索权) 【提示】针对应收票据的贴现,如果是附有追索权的贴现,则应当将其视为一项抵押借款进行核算,不应注销应收票据。 4.企业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 借:材料采购、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票据(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银行存款(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贷款的账务处理 A公司:借:其收款B:100万
贷:银行存款:100万 还款:借:银行:100万 贷:其他应收款B:100万 B公司借款:借:银行存款:100万 货:其他应付款A:100万 借款给王某:借:其他应收款王:100万 货:银行存款:100万 还款: 借:其他应付款A:100万 货:其他应收款王:100万 贷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1.发放贷款: 借:贷款金 (本金+交易费) *—调整(差额) 贷:吸款(实付额) 2.确认贷款利息: 借:应收利息 (本金×合同i) 贷:利息收入 (摊余×实利) *贷款—利息调整 【注】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收到贷款利息: 借:吸收存款 (票利) 贷:应收利息 3.确认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同时,贷款减值后,贷款下设所有的(本金、利息调整以及应收未收利息)明细账都需要转入“贷款—已减值”。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本金 *—利息调整 应收利息(未收利息) 4.确认减值后,2笔分录: (1)按实际利率法以每期初的摊余成本为基础确认利息收入: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利息收入(期初摊余×实利) 【注】此时应将“合同本金×合同i”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进行表外登记,不需要确认。 (2)减值后,实际收到利息: 借:吸收存款 (票利) 贷:贷款—已减值 实际利息收入=摊余×实利 贷款的摊余成本=摊-收现+实际利 息-减值损失 5.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同时,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登记的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 6.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 借:贷款—已减值(原转销的余额) 贷:贷款损失准备 借:吸收存款 (实收额)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期末的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当期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现金的流入-已收回的本金-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贷款的减值:未来的现金流量低于计提减值准备前的摊余成本,差额要确认贷款损失准备。 7.抵债资产 (1)收到抵债资产: 借:抵债资产 (公允价) *营业外支出 贷款损失准备 (损失-已冲) 贷:贷款—已减值(本金-减值) 应交税费 (2)抵债资产租金: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其他业务收入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原值-现价 借:资产减值损失 (原价-现价) 贷: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3)确认发生的维修费用: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8)确认抵债资产处理: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实收)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营业外支出 贷:抵债资产 (原价) 应交税费 贷款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贷款属于类的会计科目。 银行贷款账务处理 这笔经济业务有误。 是你方从银行贷款,贷款必方账户,然后,由你方货款支付给对方公司。
除非是对方借款,你方担保,所以银行会将款项划入对方账上。 此时,不是你方贷款。
我觉得这笔经济业务的实质是:对方向银行贷款,然后再将款划给你方使用(通过买卖关系) 如果是这样,那么: 银行汇入对方公司你方无需入账,对方做账: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 贷:短期贷款/长期贷款 1 000 000
汇入你公司,对方做账: 借:预付账款等 1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000 你方做账: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 贷:预收账款等 1 000 000 银行贷款记什么会计科目 向银行贷款按照时间的长短记到短期和长期借款账户。 假设向贷了20000元,5个月偿还,是短期借款,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短期借款 20000 如果是长期的,则为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长期借款 20000 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都是负债类账户,增加的时候记在贷方,减少记在借方。银行存款是资产类账户,增加记在借方,减少记在贷方。 贷款的会计处理 (一)应收账 企业发生应收账款,按应收金额,借应收账款“科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二)应收票据 1.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商业汇票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票据到期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到期值) 3.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财务费用(差额) 贷:短期借款(附有追索权,实际属于质押贷款) 应收票据(不附追索权) 【提示】针对应收票据的贴现,如果是附有追索权的贴现,则应当将其视为一项抵押借款进行核算,不应注销应收票据。 4.企业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 借:材料采购、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票据(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银行存款(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