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借款合同:公司向股东借款,在会计凭证后面要附借款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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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admin 爱卡网总监实名认证 手机认证 发表于 2020-3-5 01:25:02 | 只看该作者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司向股东借款,在会计凭证后面要附借款合同吗?

我们公司才刚成立,现在还没有赚钱,所以现在每个月发的工资,平时的开销都是我们公司的股东从银行打款给我们公司的基本户里,——你公司的注册资本哪里去了?建议先让股东把抽逃的注册资本补上,再按借款处理。我做的会计凭证是注明向股东借款,而且是无利息借款的。——可以附借款合同。就是无息的,税务局也会认定股东的利息收入,你公司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司借给股东钱需要什么协议

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合同注意事项:公司与公司之间拆借资金虽然在现实中大量存在,对此最高人民mgc在《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中认为“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利息应当收缴”但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却是允许的。最高人民mgc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本文就着眼于讨论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时”应如何制作和签订借款合同的问题,但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而需要关注更多的条款设定以避免风险,借款要收取利息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利率标准,利率标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mgc利率的四倍,利息不能并入本金计算复利。也不能在借款时预先将利息在本金中扣除,如果合同中没有写明利率标准,出借人与借款人对此发生争议。一般按照银行同类mgc利率计息,(但如果个人与个人之间借款没有写明是否收取利息,则按照无息借款处理。) 二、款项交付借款一般通过现金直接交付或银行支付两种形式交付,需要在合同中写明。建议采用银行支付形式,以保留支付的凭据。小额借款(十万以下)可以用现金直接交付,但应当要求借款方开具收条。或者在合同中写明签订合同即确认已收到款项,出借方虽然提供了借款合同。

公司跟股东借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向股东借款,与向其他企业或个人借款是一样的程序。只要有借款合同就可以了。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xx股东支付利息借: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还款借:其他应付款----xx股东贷:在支付借款利息时。

公司向公司股东借款或者向个人借款借款协议怎么起草

平时的开销都是我们公司的股东从银行打款给我们公司的基本户里,建议先让股东把抽逃的注册资本补上,再按借款处理。我做的会计凭证是注明向股东借款,而且是无利息借款的。

公司向股东借款是否合法? 法律依据?

早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给黑龙江省工商管理局的《关于公司股东以借款为名抽回注册资本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请示的答复》(企指函字【1999】第6号)中就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2002年4月29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虚假出资认定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2】第97号)解释如下:公司利用本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将资金以借款名义借给股东,然后以股东名义作为投资追加注册资本,公司未将资金交付给借款的股东,借款的股东也未办理资金转移手续,而是公司将股东所借资金在该公司银行账户之间内部转账,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2002年7月25日《关于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问题的答复》函告江苏省行政管理局(工商企字【2002】第180号),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式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后,公司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公司借款给股东,是公司依法享有其财产所有权的体现,公司对合法借出的资金依法享有相应的债权,借款的股东依法承担相应的债务。仅凭股东向公司借款就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缺乏法律依据。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山东省大同宏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否构成抽逃出资行为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3】第63号)对何为合法的公司和股东的借贷关系进行了说明:工商企字【2002】第180号文所指股东与公司之间合法借贷关系,是以出借方必须是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或财务公司)为前提的。非金融机构的一般企业借贷自有资金只能委托金融机构进行,非金融机构的股东与公司之间如以借贷为名,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如果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可以主张该借款行为无效,获得借款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5)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何为合法的公司和股东的借贷关系?并非该借款通过了银行等金融机构这一表象,而是一旦这种借款通过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则可以认定该借款可能是真实存在的;2、股东向公司的借款或拆借资金是否构成抽逃出资的认定,宜结合股东的主管方面加以综合权衡。若公司股东在设立公司之时,就准备在公司成立之后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借回,果然实施了将注册资本借回的行为,或者股东以借款或委托投资等名义,将注册资本抽回,并长期在公司往来帐上挂账而不将抽逃的资金返还公司,就可能涉嫌构成抽逃出资。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等。

公司向股东借款,可以直接借现金吗?

借款在后的行为,《关于公司股东以借款为名抽回注册资本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请示的答复》(企指函字【1999】第6号)中就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借款时:现金贷:其他应付款-某人 原始凭证可以为公司借款时开的收据。支出时:管理费用贷:现金 原始凭证为费用发票。还款时:其他应付款-个人贷:现金 原始凭证为单位开的付款单,但收款人必须签字。企业应通过“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

企业向股东借款税法上有何规定

企业向股东借款利息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税前扣除:1、借款金额与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2:1(金融企业为5:2、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mgc利率。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mgc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企业mgc是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种借款方式。企业的mgc主要是用来进行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等大额长期投资。流动资金mgc、固定资产mgc、信用mgc、担保mgc、股票质押mgc、外汇质押mgc、单位定期存单质押mgc、黄金质押mgc、银团mgc、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买方或协议付息mgc贴现、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mgc。信用mgc信用mgc是指银行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mgc,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固定资产固定资产mgc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的中长期m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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