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借款合同怎样规定
根据《人民共和国合同第十二章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当事定一方将一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同。 扩展资料: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参考资料来源:-借款合同 贷款合同应当约定的事项包括哪些内容 首付款第一笔款第二笔款贷款交房家里送的东西,还有附送的东西,除合同式的不好改,其他的都可以商量, 国家规定贷款利息不能超过多少是违法的 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即年利率24%。 年利率36%以借贷合同为无效。 分出了三个区域,一个是无效区,是司法保护区,一个是自然债务区,就是24%-36%期间。 1、在24%以内,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作为我们民事司法审判,都要给予法律保护。 2、24%与36%之间的这一段,我们把它叫做自然债务区。如果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不反对。如果当事人依据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这个区间的利息,人民法院是不予法律保护的。 此时,如果借款人偿还以后又反悔,又向法院起诉说,“既然24%是不保护,我是超过24% 的,我要把这个要回来行不行?” 这是不行的,既然你已经基于你的自愿给付了,而且原来有合同规定给付了,你要回来是不行的,法院同样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3、年利率超过36%又不一样,是基于无效,如果自愿给付了,后来一看这个合同无效想要回来,这是可以的。 举例说明:A借给B10万元一年,要求年底还15万元。按照新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无效。即B一年后最多只需向张三还13.6万元,另1.4万元利息还款无效。 个人贷款签贷款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你是不是对方店面签署呢 银行个人贷款合同应使用统一格式合同文本,这一规定出自哪里? 有这样的规定吗? 银行贷款合同中包含哪些内容? 金贷款和银行贷款要的手续是一,本人符合当积金管理所得贷款条件,就可以地提取了, 详细原因: 公积金贷款合同主要包括 个人相关信息、 借款金额、 借款用途、 借款期限、 贷款利率、 存入自筹资金情况、 贷款拨付方式、 贷款偿还方式、 贷款担保、 合同公证、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违约责任、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其他约定事项等。 银行贷款合同如何写? 发一个贷款合同文给你看下吧,跟普通合同性样,只是针对银行贷款而专门制作的合同。
合同编号:___ 贷款方: 借款方:____ 保证方:____ (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 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 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___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 并聘请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 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年零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 | 贷款期限 | 贷款时间 | 贷款金额 | |------|--------|-------| | 第一期 | 年 月底前 | 元| |------|--------|-------| | 第二期 | 年 月底前 | 元| |------|--------|-------| | 第三期 | 年 月底前 | 元| ------------------------- 2.还款分期如下: -------------------------------- | 归还期限 | 还款时间 | 还款金额 | 还款时的利率 | |------|-------|------|--------| | 第一期 | 年 月底前 | 元 | | |------|-------|------|--------| | 第二期 | 年 月底前 | 元 | | |------|-------|------|--------| | 第三期 | 年 月底前 | 元 | | --------------------------------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电话号码:____ 借款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银行帐户:____ 电话号码:____ 保证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银行帐户:____ 电话号码:____ 签约日期:____ 签约地点: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