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P2P网贷机构压降到3家,之前有多少家呢?
目前P2P网贷机构压降3家,最高峰的时候将近5000家 一.P2P网贷机构作为新生事物,人民对其认识不够,盲目跟风投资,导致这种平台疯狂增加,高峰时期约为5000家2005年以ZOPA为代表的英国P2P借贷服务网站,它是最早提供对个人网络借贷服务的网站,也成为P2P网贷鼻祖,之后就迅速在世界范围内推广开。2006年中国第一家P2P借贷网站拍拍贷成立,到2013年P2P平台几乎以每天一家的速度增加,中国的P2P平均寿命只有3.9年,因为在前几年作为新生事物,人物对这类平台的认知尚浅,只知道获利大而无视其风险,盲目跟风投资,当初爆雷的大部分问题平台的老板只为圈钱,最终卷钱跑路,也有一些平台是真实资本,但是过高的资本,再加上风控不严、逾期、坏债率高,长期亏损导致倒闭 二.P2P平台由于自身原因爆雷,在2018和2019年就已达855家 P2P并非银行,它本质上只是一个借贷平台,通过平台投资者可以将钱直接贷给有需要的人和企业,但其本身不能吸收存款,也得不到中央银行的流动性支持;而且银行通过政府或者半政府性质机构的担保,P2P网贷的担保机制非常有限,大多数由公司注册资本担保,当出现坏账数额超过公司资本,就造成资不抵债,另外是以贷款额的1%作为保险金,用来赔偿遭坏账存款人,但坏账率远高于1%,提高保证金又失去了竞争力;再加上,P2P贷方的安全风险较高,平台缺乏第三方监管机构来监督交易, 且对管理和技术提升缺乏投入,疏于应对安全漏洞和黑客攻击,无法保证交易的安全性。基于以上风险,P2P平台都很难存活
三.2017年国家正式宣布对P2P理财进行立法,平台由银监会进行监管,大量不合规的平台都清退201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网贷平台化解存量、严控增量,对从业机构存量不合规业务逐步压降至零,提出了”双降“,在2018年年底,监管对于“双降”的要求升级为“三降”,除了《通知》提及的降余额,还包括降人数和降店面,在2020年金融街论坛上表示互联网金融风险形势好转,全国实际运营P2P网贷机构由高峰时期5000家降至10月底的3家 深圳网贷P2P监管在哪 不您的问题,您去深圳金查看信息http://www.jr.sz.gov.cn/sjrb/ 网贷监管到底都监管些什么? 说起监管,其实我大方向更多可能规、合法两个方面。对于我点自己的看法,首,应该加强对P2P网贷机构性质的监管,即明确P2P网贷平台的中介性质,而不是经营资金,不得撮合多人之间的融资,使P2P平台事实上变成证券市场,否则必须登记成其他类型的金融企业。其次,应加强资金托管的监管,让P2P平台不得直接或变相挪用他人资金。再者,必须加强对网贷平台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防止网贷平台利用欺诈手段融资,保障社会整体金融安全。就目前来说,现在存活下来的平台在监管方面都还算可以的,像搜易贷、人人贷之类的平台,我记得监管这部分一直都是跟着政策走的,所以不管监管什么,只要你借贷合规就不需要担心什么 监管政策对p2p网贷行业有什么作用 纳入监管后的P2P,业务要受到严格审查,去伪存真的时候到了,这也会帮投资人们筛选出一大批优质平台 p2p监管细则规定的网贷平台十三项禁止有哪些 一、明款上限: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余额上超过人民币20万,在不同借款平台不超人民币100万。如借款者为法人或组织,则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在不同网贷平台的借款总余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P2P不能触碰13条红线:(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 (四)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五)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将融资项目的限额进行拆分; (七)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八)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九)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十)故意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一)向借款用途为股票投资、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十二)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十三)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三、必须有银行存管 P2P网贷平台规则如何被合理监管 在控险的思路下,中国未建的P2P网贷监管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监管者应当对容易聚集非法风险的P2P网贷模式坚决打击取缔;引导P2P网贷在中国走向健康发展之路。 二是为了防止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风险的聚集,监管者必须获取相关信息,并且履行一定的监管职能。因此,P2P网贷平台应当备案,并定期向监管机构提供报告,以便监管者及时掌握情况。 三是建立客户资金独立存管制度,要求P2P网贷平台应当将客户资金交予独立第三方存管。至于是否要求P2P网贷平台具备最低资本金或者设置准备金要求,以及其他一些更多监管要求,则还可以再观察一段时间再说。 P2P行业经历了2018年的暴雷潮、2019年的严监管?
P2P行业发展出现波动,监度加大 中国P2P网贷行业的发循着不同于欧场的规律,就其发展历程而言,大致经历了萌芽阶段、高速发展阶段、风险爆发期、政策调整期四个阶段。随着P2P网贷行业快速发展,大量不具备运营资质的P2P网贷平台也开始涌入市场,市场对P2P网贷行业的期待也开始回归理性,这将出现平台的兼并、重组和结盟。随着我国征信系统的日趋完善,相关P2P网贷行业法律法规的健全以及P2P网贷风控体系的完善,中国P2P网贷行业的本土化进程已基本完成。
2011-2019年,我国P2P网贷正常运营平台数量呈现先上升后下降趋势。截至2018年12月底,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相比2017年底减少了1219家。自从2015年正常运营平台数量达到3464家后,已经连续三年出现下降。 截止2019年1月底,P2P网贷平台数量为1031家,12月底下降至343家,相比2018年底减少了678家。
行业经营效益持续走低,平台退出或转型呈主旋律 2018年全年P2P网贷行业成交量达到了17948.01亿元,相比2017年全年网贷成交量(28048.49亿元)减少了36.01%。在2018年,P2P网贷行业历史累计成交量接连突破7万亿和8万亿元两道大关。从2018年单月的成交量走势看,呈现上半年高、下半年低,其中1月最高达到2081.99亿元,10月最低仅为1022.67亿元,2018年第四季度成交量维持低位的走势,这也反映了当前出借人对于P2P网贷行业仍然较为谨慎的态度。 2019年全年网贷行业成交量达到了9645.11亿元,相比2018年全年网贷成交量(17948.01亿元)减少了46.26%,从数据可以发现2019年全年成交量创了近5年的新低。随着成交量逐步下降,网贷行业贷款余额也同步走低。截至2019年底,网贷行业总体贷款余额下降至4915.91亿元,同比2018年下降了37.69%。中小企业贷款余额 成交量逐步走低与部分大平台逐步转型、监管“三降”、出借人对行业谨慎的态度密不可分。同时,由于2019年行业清退力度加大,平台继续按照监管“三降”要求降低贷款余额,此外多家大平台开始业务转型,停止发标导致贷款余额急剧下降,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得行业贷款余额在2019年出现了明显的下降。 ——以上数据及分析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