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赢卡贷50000利息多少」小赢卡贷2万的借款利息多少?

[复制链接]
[投诉]
465 0
online_admin 爱卡网总监实名认证 手机认证 发表于 2019-12-4 09:25:48 | 只看该作者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小赢卡贷50000利息多少:小赢卡贷2万的借款利息多少。

看腾讯NBA直播看见这个小赢卡贷,以为值得信赖,我借20000现在看要还27199.21,计算的时候看才两千多利息还可以接受,借出来就显示要多7000多,都不知道哪里多出来的。

劝大家千万不要借了。

计算利息达到36%,而且利息每天都还在增加。

小赢卡贷利息多少。

年=4500,这是年终一次结算的最高利息,由于您是每月还款1699.85,相当于每月支付利息和部分本金,其实到十一月只需支付730.2就已经结清.总利息应该是2695.7.每月本金=上月总额 上月利息-月还款额.这样算下来利息高的离谱,还不包括高额的手续费.呼吁大家抵制非法经营,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150000x36%/。

小赢卡贷借款3万 借12期 利息10800利息高吗。

现在有网贷能下款不错了利息肯定是高利息了啊实际利率到了66.48%了。

小赢卡贷逾期12天,被轰炸通讯录不说,还告知通讯录所有名单的人说我诈骗。

是小赢卡贷的受害者都留个联系方式建个群,一起去报警或是一起去法院起诉他小赢卡贷高利贷,现在国家正在严打这种类型的高利贷,一个人的话没什么力量但只要我们都联合起来就是力量了,只要我们联合起来一起去控告他不信国家还不管了。

小赢卡贷借款利息怎么样。

小赢就是高利贷,利息高的没边,我贷15000分12期每个月还1699.85。

自己算吧,奉劝贷款朋友千万别碰他,合同和服务费更本不符。

你好友友们,我在小赢卡贷贷了15000我贷的12期一个月还1700这是多少利息算高利贷吗。

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上可见,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按照你提供的数据,贷款15000元的利息就是年5400元,也就是年利率为36%,虽然不低,但也不属于高利贷。

小赢卡贷37000利息一年1万是高利贷吗。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你的利率在27%范围内,属于高利贷,但是在36%以内,你还是得偿还本金和利息。

我在小赢卡贷了一笔钱,超过24%的利息不给会上征信吗。

一般借贷平台都是会跟征信挂钩,建议最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哦。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源或改编自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weinxin
爱卡网站长——亚熙哥
若开通会员无法使用
请扫码联系爱卡网站长
本平台不放贷、也不接网贷代做!
上一篇:「小赢卡贷靠谱吗?小赢卡贷介绍!」小赢卡贷靠谱吗?听说母公司小赢科技在美股上市了?
下一篇:「有没有小赢卡贷强制的」有没有人小赢卡贷逾期一天就被轰炸通讯录的
楼主热帖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收藏
收藏0
支持
支持0
反对
反对0
122329my40v0m19mm281y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_login wechat_login1

本版积分规则

avatar

0关注

192粉丝

41775帖子

发布主题
精选帖子
热帖排行
推荐
162349x8b848x8bpq4qaaz
客服咨询

155-5555-5876

服务时间 9:00-24:00

爱卡网APP下载

app

知识改变命运,技术改变未来!

  • 客服Q Q:70079566     微信:79710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日     9:00-22:00
  • 加入爱卡网VIP会员,菜鸟也能变大神!
15555555876

关注我们

  • app
  • app
  • app
本站唯一官网:www.7177.cn Copyright    2010-2021  爱卡网  Powered by Discuz!  技术支持:亚熙工作室   浙ICP备1704610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