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一方有贷款未还婚后另一方还可以申请个人信用贷款吗? 这个不影响的,主要是看个人的征信状况。如果个人征信状况比较良好,有没有其他的贷款是可以进行信用贷款的 婚前一方首付婚后还贷的房屋怎么分? 简单地说,这的产权婚前首付方,婚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是属于两人的共有财产,分共有财产两人可以平分。举例说明: 购买时房价100万,首付30% 30万,贷款70万,结婚时已还贷款20万,结婚后开始共同还贷50万,离婚时已共同还贷30万,还有未还贷款20万,离婚时房产价值增值为200万。那么,房产分割时就按照婚后共同还贷30万占原房价的比例作为双方的共有财产来分割,即30万占原房价100万的30%,而现房价为增值为200万了,那么200万*30%=60万就是两人婚后共同还其增值部分的份额,平分后产权方应补贴对方总额为30万(60万的一半),相当于共同还贷30万每人各还了15万,这15万现在已增值为30万了 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是共同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三第十条的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房子怎样处理算共同财产 一般来说,除非婚的房屋房上有夫妻方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否则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涉及共同还贷: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单方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吗 1、购房后,如果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还个人财产还贷那么离时候就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前购房,但是婚后房产证才下来,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直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夫妻一方的工资等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要属于个人财产的话,应当与配偶签订《夫妻财产协议》,约定婚后工资等收入属于个人财产。 4、还有种简单的办法,就是婚后与配偶签订协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所有即可,那样就不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5、如果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登记在购房人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那么还贷的部分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 男方婚前买房,但是贷款了 是,他还房贷里,有一部分
是女方收入。既然离婚了
可以让他给一个说法。
如果有孩子,这就不要挣了
孩子的房子就是了。。。 结婚前一方有贷款结婚后算双方的债务?
夫妻债务认定的基本。一般情况下,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在婚姻法第41条有所体现,也是为一般人所能理解。在某些情形下,不能明确认定是否因为共同生活所举之债时,依据“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夫妻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另一方证据证明该债务与己无关,譬如,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该债务系债务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双方有明确约定,对于婚姻存续期内各自借款由各自承担,所有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对该约定知悉,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3款,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均有体现。 因此,如果结婚前的贷款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