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贷款有吗 可以贷款;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承包权性质,不改变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条件下,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作为抵押担保向农业银行申请办理的借款业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对象为依托农村土地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 借款申请人除符合农业银行信贷基本制度和单项信贷产品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种养经验和技术,其中从事农业种植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2年,从事养殖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3年。 (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项目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 (三)大田作物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种植面积一年一熟地区不低于100亩,一年两熟地区不低于50亩;棉花、蔬菜、莲藕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低于50亩。 (四)水产品养殖。鱼池、网箱精养面积不低于50亩,大湖、水库散养面积不低于500亩。 (五)设施及特种农业。采取温室大棚等设施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以及从事林果、花卉、苗木、人参等特种农业的,种植或养殖面积不低于5亩。 (六)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或养殖面积准入条件可为以上第三至第五款标准的50%。 望采纳 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可以抵押贷款吗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可有有效的为村民贷款提供抵押增信,增加了村民融资的可行性。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增加,盘活了这块资产。因此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出现,是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通过该条规定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对于家庭承包的土地,可以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流转方式进行流转,但是不能进行抵押;对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因此首先要分清所承包的土地是通过哪种方式承包的,如果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即所谓“四荒地”)等农村土地,并且依法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便可以将其抵押。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怎么贷 2016款 300TSI 手动两驱风尚版 前置前驱6挡手动 19.98万 16.48万 第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操作程序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向贷款行申请抵押贷款,需提交下列资料:
1.农户
(1)借款申请书;
(2)其配偶须签注同意借款意见(含个人独资类型的农业企业);
(3)借款人身份、户籍和婚姻状况的证明;
(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长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鉴证书;
(5)县农委牵头组织的专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出具的评估报告;
(6)投资人的投资证明材料;
(7)地上附着物经营面积、品种及效益等情况说明;
(8)租金支付期限证明材料;
(9)贷款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农业企业
(1)借款申请书;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贷款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
(3)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借款的证明文件;
(4)企业最近三年和即期的财务资料;
(5)企业贷款用途和还款来源的相关文件(合同及协议等);
(6)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长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鉴证书;
(7)有关专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的评估报告;
(8)投资人的投资证明材料;
(9)地上附着物经营面积、品种及效益等情况说明;
(10)租金支付期限证明材料;
(11)贷款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能贷款吗 可以抵押贷款,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且还处在试点的阶段,并非全面推开。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作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称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承包方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试点地区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明确授权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县(市、区)。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的第六、七、八条对以土地经营权作抵押申请贷款的条件做了具体规定。 第六条 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以其获得的土地经营权作抵押申请贷款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没有权属争议; (三)依法拥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四)承包方已明确告知发包方承包土地的抵押事宜。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第七条 通过合法流转方式获得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的农业经营主体申请贷款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没有权属争议; (三)已经与承包方或者经承包方书面委托的组织或个人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经营权流转合同,或依流转合同取得了土地经营权权属确认证明,并已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了土地租金; (四)承包方同意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可用于抵押及合法再流转; (五)承包方已明确告知发包方承包土地的抵押事宜。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第八条 借款人获得的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应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等贷款人认可的合法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