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风险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银行贷款风险的防范措施简而言之,就是做好三方面工作,即贷前审查、贷中审批和贷后管理: 1、贷前审查,要做好客户准入,即哪些行业、哪些客户可以做业务,可以做业务的行业和客户的主要风险点在哪里,银行可以承担的风险是多少,具体就是做好客户信用评级、额度授信工作; 2、贷中审批,要做好贷款发放前的审批工作,客户的贷款申请,是否有真实合法有效的用途,还款来源是否充分可靠,做好相关担保手续,用款条件是否均已落实,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都齐备时,才可以审批发放信贷资金; 3、贷后管理,即做好贷款发放后的持续跟踪管理,监督客户的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银行信贷要求,对于违规使用的情况,要求客户及时落实整改,如果客户违约或其他危及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银行有权采取保全措施,并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要求客户提前归还贷款,或者处置担保物,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如何更好地加强不良贷款,风险贷款清收处置 面对今年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困难、不良贷款余额增加的情况,工行泰安分行强化措施,加强与多方债权人协调形成合力化解清收难题;提高不良贷款抵押物拍卖效率;提高支行不良贷款清收处置积极性;确保完成全年不良贷款清收处置任务。 一、加强与多方债权人协调,形成合力化解清收难题。由于该行不良贷款的借款人往往有多个债权人,经常出现一个抵押物多家查封的情况,影响了清收处置速度。为此该行仔细分析各家查封人与借款人借贷关系、抵押物状况、查封顺序等,认真制订清收处置策略。主动与其它查封人交流,共同商讨抵押物处置方式,起到较好效果。目前该行正与外省债权人、其它金融机构加强联系,通力合作,近期将共同拍卖一大额个人不良贷款的抵押物,预计将收回已劣变7年的不良贷款800余万元。 二、积极招商,着力提高不良贷款抵押物拍卖效率。该行不良贷款抵押物大部分已进入拍卖阶段,鉴于拍卖难这一难题,该行通过媒体、各方面渠道多方招商,采取面谈、多方了解等方式掌握参与拍卖者的真实购买意向,认真筛选,加强与有真实购买意向的购买人沟通联系,加快拍卖速度。经过努力,现已确定3户不良贷款抵押物的购买者,拍卖后将收回不良贷款2800余万元。 三、严格考核,提高支行不良贷款清收处置积极性。该行对不良贷款余额控制施行双线考核,由风险管理、计财部门分别对支行不良贷款余额控制、不良贷款新增户数、不良贷款新增金额、清收处置金额进行考核,由于双线考核力度大,增加了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在支行绩效考核得分中的比重,提高了支行清收处置不良贷款的积极性、主动性。
风险贷款和贷款风险的区别 贷款风险,重点在强调贷款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这是一个指标,可以用某种形式的参数加以约束,从而控制风险。 所谓风险贷款呢,一般是指处于风险期,或风险中的贷款,这些贷款多用于蕴含高收益但是包含风险的项目投资之中。 学习“今日英才”的 课程会知道了一些知识, 这方面讲的还不错 介绍给你,如果你感兴趣你可以去看看。 信贷风险的防控措施有哪些 1、要防范就要知己知彼才可以,实时了解信贷风险方向; 2、可以通过风险信息网查询相关的内容,汇法网数据信息涵盖了各级法院的立案信息、开庭信息、裁判文书、执行信息、送达公告、失信名单等司法信息;全国各级税务局、工商局、海关、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处罚信息数据。帮助金融机构解决信息不对称难题,展现企业客户或个人客户的风险图谱。 3、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精准识别信贷风险,全面提高风险管控技术和风控能力。 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有哪些 1. 资产重组。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对一些具有重组价值的大中型国有企业的不良贷款进行处置时,往往首先对这些企业的资产(包括债务) 进行重组,目的是为处置不良贷款构建一良好的财务基础和经营基础。对银行来讲,用这种方式处置不良贷款方式的最明显优点是:银行 可以获得提高债权价值回收率的选择权,从而减少不良贷款的损失;同时,企业经营得到改善,而政府花钱不多。这些优点,可以用波兰75 %以上的企业不良贷款以资产重组方式处置的成功经验和国内银行相关的成功案例证明。然而,这种处置不良贷款的方式需要:第一,银行拥有高素质、经验丰富的资产重组人才。而现实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严重缺乏这类人才。第二,相关的法律保障。例如,允许商业银行持有企业股权。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管理体制,现行的《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能投资持股,所以,商业银行在以处置不良贷款为目的的资产重组过程中,只能以“顾问”的方式介入,而不能以“股东”的方式介入。这样,如果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发生违约或“机会主义”行为时,银行就处于不利的地位。第三,银行承担资产重组失败、从而导致贷款损失的风险。因为银行并不能事前对资产重组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做出完全的评估。总之,资产重组方式虽然为国有银行控制不良贷款损失提供了新的选择空间,但这种方式有着很高的时间成本和制度成本。 2. 债权转股权。银行使用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处置不良贷款的具体形式有两种:银行直接持股和通过其他机构如资产管理公司持股。由于受现行《商业银行法》的约束,我国银行一般都是通过其他机构来实现债权向股权的转化。对银行而言,假设企业的还款能力弱主要是由于资本结构不合理,而企业仍有还款的潜力,债转股可能会减少银行不良贷款的损失,甚至可以将不良贷款转化为正常贷款。但是,银行如何判断和证实借款企业是否满足债转股的条件,如何解决控股不控权问题,如何保证企业在缓解债务负担后能够实现正常经营,如何解决商业银行的股权退出的渠道,等等,是事先难以完全确定的,或是在现行制度环境下不能确定的。这意味着,债转股虽然能使银行得到间接控制企业的权利,但是信息成本较高,处置不良贷款的时间成本高。 3. 不良贷款出售。不良贷款出售是指银行通过市场把不良贷款直接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出售的具体方式包括招投标、协议、竞价和拍卖等。这种方式的好处是银行能够一次性剥离不良贷款,在较短的时间内直接收回现金流量。而且,这种方式的透明度高,交易双方的成本收益 分摊结构相对清晰,信息成本相对较低。但是,不良贷款出售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发达的机构投资者市场和公开准确的信息披露,而这些往往是经济转轨国家(包括我国) 所缺乏的。采用这种方式处置不良贷款时,国有银行还必须解决的另一个关键性难题,就是如何找到一个交易双方都可以接受的价格。国内外的经验表明,由于市场投资者和银行对不良贷款的定价通常会存在较大的分歧,因此,银行往往对要出售的不良贷款打一个很大的价格折扣,才能使市场投资者接受。此外,我国商业银行在拍卖抵债资产时,还要上缴20 %的所得税和大约5 %的拍卖费。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现金回收速度快,交易透明度高,但要承担较高的价值损失和交易成本。 4. 证券化。指将不可交易的间接信用工具转化为可交易的直接信用工具。这里是指将不良贷款证券化。基本做法是:银行先将不良贷款集中,然后重新分割组合,再将其转卖给市场投资者,从而使此项(或此组) 不良贷款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消失。对商业银行来讲,不良贷款证券化的好处是可以引入新的资金来处置不良贷款,也可以加快处置不良贷款的速度。但是,国际经验表明,能够成功实施证券化处理并在二级市场出售的不良贷款,主要是有房地产抵押的不良贷款,因为这种不良贷款的价值相对完好,现金流也相对清晰稳定。我国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中大部分是信用贷款,而且相当部分的贷款合约要素不全,有房地产抵押的不良贷款所占比例很小。这种贷款的结构和类型很难满足证券化过程中市场投资者对风险控制的要求,因此,很难对这类不良贷款进行证券化处理。 5. 合资经营( Partnership)。简单讲,合资经营就是由不良贷款的交易双方共同出资设立一个“合作公司”或“合伙公司”来处置不良贷款。“合作公司”日常经营由投资方全面负责,按股份分享不良贷款处置收益。在我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率先于2002 年宣布与美国摩根斯坦利和高盛公司分别设立了两家专门处置不良贷款的合作公司。我国商业银行为了规避现行《商业银行法》的约束,采用了一种变通的方式,即用合作协议的方式与投资者共同经营不良贷款。这种交易结构实际上是交易双方节约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的一种制度性反应。因为,在不良贷款交易中,交易双方的信息往往不对称,银行难以确切地知道所有的潜在收购者和他们的出价,收购者也难以证实银行是否充分地披露了不良贷款的真实信息。此外,交易双方对 不良贷款价值的未来变动所拥有的信息也是不充分的。用合伙公司这种合约安排替代不良贷款出售合约,可以节约处置不良贷款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因为在企业内部,信息可以被更现成地交换,双方也更愿意合作。我国商业银行选择这种方式处置不良贷款的主要原因是,采取这种方式可以马上得到一个折价收益(即将不良贷款折价卖给投资者),然后通过将有剩余价值的不良贷款折股参与合作协议(或合资公司) ,又可以得到股权收益,从而提高了处置不良贷款的整体效益。这种方式的优越性可以从韩国处置不良贷款的成功经验得到印证。相对前述几种不良贷款处置方式,合资经营这种交易结构能够较好地兼顾国有商业银行在处置不良贷款时面临着的时间约束和价值约束之间的矛盾。但是,这种交易结构有着较高的签约成本和制度供应成本。 怎样处理贷款风险 强化葡萄糖酸钠项目贷款风险管控的流程管理 1.严格审核项目贷款的准入条件和生产技术水平状况 商业银行一般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定和商业银行自身业务发展方向及地区条件制定有相应的信贷政策,并对贷款项目确定有相关准入标准和限制性条款。为防范操作风险,商业银行对项目贷款业务的受理、调查、审查和审批上均有较完善的程序规定和严格的权限管理,如信用等级的评定、授信管理等。商业银行在介入项目贷款时,应严格按规定的准入标准和程序、权限操作,不得随意降低项目贷款标准和越权操作。 严格审核项目贷款的准入条件首先要严格商业银行关于项目贷款的内部操作规程。严格贷前的项目评估论证。商业银行对拟介入贷款的项目必须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论证。主要目的是对项目贷款介入可行性进行信贷决策的分析与论证。但每一个项目都有其自身特点,均有很高的技术和专业要求,仅凭商业银行内部来进行评估论证,其相应人才和实践经验毕竟有限,应广泛外聘专家参与,或委托资信高、实力强的中介机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论证,而不能只以项目单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商业银行贷款的决策依据。 2.严格项目贷款资料的审核 对需要评估的葡萄糖酸钠项目固定资产贷款项目,信贷经营部门向上级行的风险管理部评估评价中心提出评估需求,并指定参加评估小组的客户经理。客户经理根据评估基础资料清单收集评估应提供的必要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所需基础资料不齐全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发起评估。属于以下情况的客户和项目,经信贷经营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由客户经理发起评估,须将缺少的资料要件及办理情况予以说明。收到评估申请后,风险管理部评估评价中心的综合管理岗对评估发起类型的适当性和资料的齐全性进行受理审查。对于资料不齐全的项目,如影响评估发起类型的判断或不具备基本的评估条件,综合管理岗提出补充材料要求,并对资料的齐全性缺陷予以提示。通过受理审查的项目需要评估小组的成员协同合作以共同完成评估调查、分析评价和报告编制工作。评估组长将完成的项目评估报告发送报告审核人进行审核。报告审核人对项目评估报告的完整性、专业技术方面表述与财务测算的准确性和评估方法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把关。原则上报告审核人应在 3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审阅工作,对审核出来的问题,及时反馈评估小组进行修改完善。 3.根据化工行业政策对项目贷款实施综合管理 商业银行要科学把握政府产业政策并据此对项目贷款政策和项目贷款管理策略予以调整。目前,区域性经济风险和化工行业周期性风险正成为葡萄糖酸钠项目贷款首要的信用风险来源。所以,商业银行要通过强化项目贷款的贷前审核、调整信贷政策并建立以区域分析和项目所属行业的产业分析为基础的商业银行风险内控机制和信用管理体系,有助于从风险源头控制项目贷款风险。即先通过区域分析和行业分析确定项目贷款的信贷投放结构,然后通过分散化等手段降低项目贷款过于集中导致非系统性风险;商业银行要加强对项目贷款的结构调整。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信贷政策,以信贷政策引导项目贷款的结构调整。信贷政策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求商业银行配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财政贴息等多种手段,引导信贷资金向某些地区、某些行业集中、以项目贷款方式扶持行业发展,同时也要通过“窗口指导”控制商业银行向某些地区与行业增加贷款,充分体现扶优限劣政策;商业银行还要充分了解区域经济发展动态,在加强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现状和预测的同时,认真分析和研究区域经济综合环境及发展动态。对地方政府批准实施的拟贷款项目,商业银行要审视其是否符合国家经济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另外,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拟贷款项目,商业银行要分析论证该项目是否与所属地的自然环境、资源状况、经济条件及人文观念相匹配。对于技术落后项目、产能过剩项目的投资和贷款,商业银行在项目贷款介入前必须审慎把握,尽可能避免向过于贪大求洋和追求超前的项目公司发放项目贷款。 5.2强化葡萄糖酸钠项目贷款风险调查 1.制定葡萄糖酸钠项目贷款风险调查计划 制定商业银行葡萄糖酸钠项目贷款风险调查计划并进行现场评估。评估小组通过项目现场踏勘、出资人访谈、区域环境考察、政府部门征询、中介机构咨询等途径复核项目情况,并在现场评估记录表中书面记载主要内容和重要事项。对于项目技术评估、市场分析等复杂问题,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评估或向第三方专业机构咨询。风险调查小组按照调查提纲和分工进行评估调查,甄别、查证客户提供的信息,进一步收集评估所需资料。风险调查包括现场调查和非现场调查。对于葡萄糖酸钠项目,风险调查小组必须亲赴实地进行现场调查,充分利用行内外信息资源开展非现场调查。 2. 风险调查 (1)现场调查:到借款人办公或主要营业地、项目所在地等场所进行调查,了解项目建设条件、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工程完成情况;借款人和担保人生产经营状况;借款人和担保人是否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诉讼;核实已收集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补充收集评估所需的其他资料;对项目重要参与人要考察与履约能力相关的情况,对影响客户、项目经营偿债的关键风险信息进行重点核实;向地方政府、司法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项目承建单位、借款人开户商业银行等调查了解情况,沟通信息,相互验证;要求客户进一步提供各项有关资金(项目权益类资金、负债类资金及还贷资金)来源落实文件或证明;项目产品定价或收费的合法批复文件;经有权机构审计的保证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抵质押物(权利)的权属证书,有权评估机构所做的价值评估报告等。 (2)非现场调查:在商业银行已有贷款或正在申请贷款的同类项目资料;各类统计资料和可采信的社会第三方信息,当地财政部门或统计部门公布的综合经济数据、信息,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葡萄糖酸钠所属化工行业的投资、产能等数据、信息,化工行业信息、化工行业参数,在所建项目中担当重要角色的项目参与人的相关信息等;葡萄糖酸钠项目主体法人资格、项目的报批手续、项目用地、环保、技术和质量标准、行业状况及安全保障是否符合要求,以及项目单位的真实背景、法人内部情况和治理结构及资金构成、财务状况等;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银监会客户风险信息系统、信贷管理信息系统(CMIS)、授信业务风险监测系统(CRMS)、对公预警客户跟踪管理系统(CEWM)等,查询并掌握客户信贷信息、信用记录状况和贷后管理等信息。 如对于融资结构复杂、采用新型技术的葡萄糖酸钠项目,如确实需要咨询内外部专家、委托专业机构配合开展风险调查,提供法律、税务、技术等方面的专业意见及服务,风险调查小组可以提出申请,按照商业银行规定程序获得有权部门批准后,以适当的方式开展。风险调查组长在评估调查完成后应及时组织评估小组组员对调查情况和所收集资料进行讨论和沟通,在形成对项目的初步判断的基础上确定重要的评估参数。对于确因重要资料不齐全影响基本判断的,风险调查小组可进行再调查,待资料齐全后再次讨论。 3.形成葡萄糖酸钠项目贷款风险调查报告 风险调查小组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案头研究。首先,对收集回来的资料和现场调查所了解的情况进行分析,并搜集国家出台的和地方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中央及地方出台的相关文件。其次,在分析基础上构建指标体系、进行指标量化及权重赋值等工作。最后,选择适当的数学模型和方法对葡萄糖酸钠项目贷款有关各指标进行计算,并综合调查内容撰写风险调查分析评价结果、提出信用等级建议。风险评估报告审核人一般由风险管理部评估评价中心负责人担任。葡萄糖酸钠项目评估实行“统一规则、集中管理、专职评估、平行作业”的管理体制,由省分行风险管理部评估评价中心组建包括风险经理和经办机构客户经理在内的评估小组对葡萄糖酸钠项目贷款风险评估结果进行评估审查。评估审查人对评估小组提出的中长期项目贷款风险初评等级。建议贷款额度与风险缓释措施的合规性、合法性与技术性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在填写评估流程记录表以后提交评估审定。风险调查报告是评价结果的书面表现形式,同时,风险调查报告也是反馈经验教训的主要文件形式,风险调查报告将成为全面反映项目贷款实施整体情况的法津文书。
6葡萄糖酸钠项目贷款风险的贷后控制 6.1项目贷款的贷后风险控制框架设计 1. 结合葡萄糖酸钠项目贷款特点设计风险控制架构 葡萄糖酸钠项目贷款主要针对项目发放,要求有真实的贷款项目载体,贷款发放后,期限内务必要求收回。相较其他公司信贷业务,葡萄糖酸钠项目贷款执行较为严格的贷后管理政策,要求项目封闭管理运行,项目资金内部循环使用。公司不能挪用,银行对葡萄糖酸钠贷款资金的支付、项目投产后销售资金归集与使用、项目建设与销售、贷款收回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确保贷款能够安全收回。根据葡萄糖酸钠项目贷款管理特殊性,风险管理的核心主要涉及项目完工风险防控、项目贷款资金封闭式运行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实施压力情景测试和项目贷款风险的化解工作等。 2.严格项目贷款资金使用状况的审查和贷后管理 根据表6-3的风险指标体系可知,借款企业财务状况在风险权重中所占比重最大 (约44%),因此,商业银行要重点审查审查借款企业关于项目贷款资金使用状况,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⑴审查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商业银行审查项目资金是否按一定条件进行使用,严格按项目设计进度使用资金并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项目建设上;项目贷款资金的使用是否有真实的交易对象和交易合同。加强对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监督,专门制定关于项目监督管理与风险防范方案,重点强化对项目资金流的监管、强化对所设风险预警信号与指标的监测,发现问题后及时予以协调处理和解决;⑵项目单位对商业银行提出的相关限制性条款是否真正落实。审查企业贷款资金的使用是否有真实的交易对象和交易合同、公司对商业银行提出的相关限制性条款是否真正有效落实等方面;严格掌握和控制借款企业关于项目贷款额度,项目贷款总额不得随意超预算;商业银行应在项目建成后尽快进行贷款项目后的评价工作,比较贷后与贷款前对项目评估的差异,从中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并分析原因,及时制定相应的整改举措;⑶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日常到期贷款本息现金流的管理,严密关注项目公司拖欠到期本息的现象和行为。 6.2葡萄糖酸钠项目贷款完工风险的防控 葡萄糖酸钠项目建设及贷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项目完工风险不容忽视。项目贷款风险在传统意义上主要由项目公司承当完工风险,但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与项目主办方的要求下,项目贷款方(商业银行)亦被要求承担部分的项目完工风险。项目贷款人(商业银行)转向从项目开发承包商或有关金融机构等其他方面寻求担保,具体可以通过以下措施防范葡萄糖酸钠项目贷款的完工风险。 1.由葡萄糖酸钠项目主办方提供完工担保 项目主办方进行项目完工担保最为常见也是最容易被项目贷款人(商业银行)所接受。因为项目主办方是项目的最终受益人,其股权出资的投入使其对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成功与否具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所以,项目主办方作为担保人则可能使项目按预定建设计划使项目完工。同时项目主办方作为项目完工担保人能够强化项目贷款人对项目前途的信心。 2.由项目开发承包商和有关金融保险机构提供项目完工担保 葡萄糖酸钠项目开发承包商以及其金融保险机构提供项目完工担保属于包括在项目开发承包合同中的附加性条款,通过这种担保性条款或条件的引入,可以减少项目主办人所需承担的项目完工担保责任。如果项目有资信良好和实力雄厚的项目开发承包商业承建时,尤其是对于技术水平比较成熟的葡萄糖酸钠建设项目,可以强化项目贷款人(商业银行)对项目完工的信心。为保证项目开发承包商有足够的实力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并确保项目开发承包商无法继续执行其合同时有资金补偿担保受益人的损失,可以将项目开发承包商依托的金融机构提供担保。完工担保通常要求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具备用信用证。项目主办方提供的完工担保要求全力执行贷款合同以保证项目按时完工;项目开发承包商的完工担保只有在违反项目开发承包合同时则要支付项目部分开发承包合同价款,它仅作为项目主办方完工担保的补充。 6.3葡萄糖酸钠项目运营风险的防控 1.不定期进行压力情景测试工作 压力测试广泛应用于商业银行风险测算,作为商业银行日常风险管理的有效补充。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曾多次强调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稳健的压力测试亦成为验证和计量经济风险模型的重要工具的补充,其原理是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假定在相关的情景下分析商业银行数据指标的变化情况,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压力测试结果确定项目贷款潜在风险点,针对性地制定相应政策和预案,尤其适用于评估金融体系承受罕见的宏观冲击或重大事件冲击的过程。银行对葡萄糖酸钠项目贷款进行压力测试,是预期葡萄糖酸钠项目贷款是否安全的重要手段,在不同场景下进行压力测试,反应了商业银行贷款质量和预计损失的变动情况,以此判断商业银行准备金、当期利润、和期末资本充足率的受影响情况。 银行关于葡萄糖酸钠项目贷款压力测试可采用情景分析的办法。首先构建承压指标,可以葡萄糖酸钠项目公司的应付本金利息/(利润+现金)作为承压指标;然后模拟项目产品价格及销量等风险因子及不同压力情景(葡萄糖酸钠价格或销售不同幅度下降)对银行贷款安全的影响,测算银行财务相关指标数据(如偿债保证比、企业违约概率)。压力测试看在在轻度、中度、重度压力情景下,测算葡萄糖酸钠项目公司是否出现违约。 2.项目运营所需设备及原材料供应风险的防控 项目顺利营运的任何一个条件发生改变都有可能使项目不能正常运转,项目运营风险要求项目各方参与共同分担与防控。第一,项目公司利用商业保险转移部分风险。项目工程时间长、贷款的数额规模相对较大,任何一方的项目当事人可能都无法承担巨大的项目失败风险,通过商业性保险转移部分风险是有效防控项目贷款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通过签订有关的项目经营管理合同以加强项目的经营管理,这有助于来提高项目收益水平、为项目贷款人收回贷款提供保障;第三,项目公司要与原材料供应商等签订关于设备和长期原材料的供应合同。项目公司和项目原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签订长期供应合同来控制生产成本,双方关于供应设备和原材料的数量、期限和价格需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设备和长期原材料供应价格可采用固定价格或浮动价格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浮动价格定价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原材料供应价格与项目的最终产品的权威性国际市场价格挂钩,这有利于保证项目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二是与项目经营时期的通货膨胀指数挂钩。典型的合同形式是项目贷款中所普遍采用的供货或付款合同。该类合同能保证原材料的长期、稳定供应。即使项目所需设备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发生波动,项目所需设备和原材料供应商亦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量和价格履行供货义务,否则供应商需向项目公司补偿支付其另行购买设备和原材料所需的价款差额。 3.项目运营预期收益风险的防控 为降低市场风险对项目公司收益的影响,应采取如下相关措施:第一,项目公司应该与项目产品购买方、项目服务接受人或项目设施使用方签订长期购销合同、服务合同或设备使用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关于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数量、价格以及合同的期限尽可能给予详细规定,注意保持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的稳定性。典型的购销合同形式有“提货或付款”合同(Take-or-Pay) 和“提货时付款”合同(Take-and-Pay);第二,由项目受托人负责长期购买合同、服务合同或设备使用合同的收款并用于偿还项目贷款本息;第三,项目主办人不是产品购买人、服务接受人或设施使用人且不存在固定的产品购买人、服务接受人或设施使用人时,让项目主办人对购买合同、服务合同或使用合同提供担保。如果产品购买人、服务接受人或设施使用人无法提货付款,项目主办人则要承担购买和付款的相应责任。 6.4强化项目贷款风险化解工作 1.提高商业银行内部对风险贷款的消化能力 葡萄糖酸钠项目贷款投放具有延续性,借款企业经营出现风险时,除可申请贷款展期、借新还旧、追加新贷款等措施以外,项目贷款还可以采取以下手段化解风险,主要如下:银行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该类情况多发生于项目产品销售缓慢时,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已经具备销售条件,贷款临近到期,但由于项目建设缓慢、经营决策或市场变化等原因造成项目销售缓慢、资金回笼不及时、贷款还款资金来源不能保障时,银行应尽早介入企业经营管理,采取种种措施促进项目产品销售,严格资金监管,落实贷款还款来源。 2.追加项目贷款担保 葡萄糖酸钠项目贷款主要由项目设备抵押,抵押物虽然存在,但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该抵押物具有专用性强、变现难度较大等特点,有可能形成抵押不足或难以实现的现象。在已有担保不能覆盖商业银行本息时,商业银行应尽快督促借款人还款,另外可追加新的抵押担保,确保项目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足值有效。 3其他措施 在葡萄糖酸钠项目贷款风险充分暴露、损失概率极高的情况下,可采取以下措施防控项目贷款损失风险。一是依靠法律武器依法诉讼。对于催收后仍然不能收回的项目贷款,商业银行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对抵押物进行查封、资产保全,或追究保证人的担保责任。对确实没有现金流入的公司,积极行使担保物权,推进法院尽快执行以物抵债和公开拍卖程序;二是推动项目公司进行重组以盘活不良贷款。公司经营困境造成违约,商业银行应积极促进公司协商和谈判,引入优势公司承接项目或与违约公司合作,或者引入资产管理公司承接公司债务以盘活公司经营,促进公司经营转危为安以保全项目贷款偿还;三是对项目贷款呆账进行冲销。商业银行按贷款五级分类的结果对项目贷款尽快提足专项准备金,项目贷款一旦产生风险形成损失,商业银行可以最大能力快速消化不良贷款包袱。对于通过各种正常清收处置渠道无法收回的项目贷款,则逐级报送核销申请、按流程操作进行核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