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款人逃跑该如何处理?
对于债务人逃跑了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条途径: 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第二条途径: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向失踪人的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 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件,应当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指定临时管理人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半年。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宣告失踪人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终结审理的裁定。如果判决宣告为失踪人,应当同时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参考资料:-诉讼 贷款人逃跑后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借款人逃走,债务无法清偿,保证人需要在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贷款人打算逃跑我该怎么办? 你好,在担保之前你应该先做好相应的反担保措施,以避免现在这种情况的发生。 还有需要注意的就是你的担保责任是连带责任担保还是一般责任担保?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责任比较重,且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如果保证期间经过,而债权人没有向你主张债务清偿,那么你的保证责任就消灭了~ 或者你作为担保人也可以向债务人也就是贷款人追偿,当然前提是你代债务人清偿了债务之后~ 你也不要想的那么坏,祝你好运 借款人逃跑怎么办 1、如果涉嫌诈骗就去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由警方帮你追回借款。 2、如果只是民间借贷纠纷,并且借款人还有其他财产,你有其借款的证据,建议你马上起诉并保全财产,追回借款。 3、只有借款证据,而其没有财产的话,要不要起诉你自己斟酌,。因为即使胜诉了也可能只是一纸空文。 4、连借款证据都没有,那就自认倒霉啦。 派出所管不管贷款逃跑者 不管。 欠债躲债属于民事纠纷。除非贷款方证明欠款人涉嫌诈骗,并由公安机关立案。 贷款后携款逃跑构成犯罪吗? 是的! 贷款 逃跑 1、主要负责人逃跑,说明贷款公司一定亏了。 2、不可能全额追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