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贷款每一亩可以贷多少
一本林权证轻松贷款15万; 浙江省安吉县报福镇村民潘月敏日前以林权证作抵押,从报福镇信用社贷到了15万元资金。以前从信用社贷款不但需要资产抵押,还需有人担保,现在一本林权证就解决了所有问题。 凭林权证可贷款 08年6月21日,屏南县甘棠乡上山登村民黄资坚通过乡“信用建设促进会”,以承包经营山林的林权证作抵押,从信用社贷款5000元用于发展反季节蔬菜。至此,该村已有5户村民通过这种方式贷款3.6万元。甘棠乡在林权制度改革与“诚信乡”建设之间找到了结合点,从而解决了农民贷款难问题。 长期以来,贷款难一直是困扰农民发展农业的大问题。为解决农民农业生产中资金“瓶颈”的制约,今年,甘棠乡在全省率先成立“信用建设促进会”,为农民推介贷款,提供贷款担保等服务,使金融部门放心放贷。上山登村是全县惟一的一个集体林木林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刚刚获得林权证的上山登村村民只要请乡促进会对自己的林木资源进行评估,由促进会审查林权证后出具证明,农民便可到信用社贷款。贷款的金额也不再局限在小额范围内,而是根据自己林木价值的多少确定贷款数额。这样,农民的林权证就成了反担保抵押及生产融资的有效凭证,解决了农民想贷款而又无物作抵押的难题。当农民出现还贷难时,林权证还可以进行流转,将林木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人,以变更自己与金融部门的债权债务关系。
林权抵押贷款条件是什么
一、持有并经过年审的《贷款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或从事与林业经济发展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有较为规范的财务制度,相关财务指标符合要求。 四、经营活动正常且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五、投资与林业相关的项目,并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六、具有按时还本付息的意愿和相应的能力。 七、资信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及债务记录。 八、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中国银监会、国家林业局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银监发〔2013〕32号): 一、申请办理林权抵押贷款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借款人提交林权证原件。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应接受未依法办理林权登记、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作为抵押财产,也不应接受国家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作为抵押财产。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应接受无法处置变现的林权作为抵押财产,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和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等防护林所有权、使用权及相应的林地使用权。 以及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等特种用途林所有权、使用权及相应的林地使用权。 三、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权进行抵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抵押人提供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决议,以及该林权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林业专业合作社办理林权抵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抵押人提供理事会通过的决议书;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林权抵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抵押人提供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的决议或决议书。 四、以共有林权抵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意见书;以承包经营方式取得的林权进行抵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抵押人提供承包合同。 以其他方式承包经营或流转取得的林权进行抵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抵押人提供承包合同或流转合同和发包方同意抵押意见书。 参考资料来源: -林权抵押贷款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 国家林业局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银监发〔2013〕32号 山林可以贷款吗 可以贷款的。 其实你这个情况是属于农业贷款的范畴内,现在对农业贷款的一些细则如下,你可以看看去办理下农业贷款对象虽然具有范围广和对象众多的特点,但并不是漫无边际的。 只有具备下列条件的才能向银行和信用社申请贷款: 1、借款单位应是经济实体,具有法人资格。借款个人应具有合法身份的证明文件。 2、借款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要符合国家的法令、政策及农业区域归划;物资、能源、交通等条件落实,具有相应的管理水平;产品符合社会需要,预测经济效益好,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3、借款单位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合理的收益分配办法,能独立自主承担对外债权债务关系。 4、借款单位和个人应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大额贷款还要有相应的经济实体担保,或有足够清偿贷款的财产作抵押。 5、借款单位要在农业银行和信用社开立帐户,恪守信用,接受银行和信用社的监督和检查,并按规定向银行和信用社提交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其它经济资料。 农业贷款的基本程序: 1、受理借款申请。借款人按照贷款规定的要求,向所在地开户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附有关资料。如有担保人的,包括担保人的有关资料。 2、贷款审查。开户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后,对借款进行可行性全面审查,包括填列借款户基本情况登记簿,或个人贷款基本情况登记簿和借款户财务统计分析表等所列项目。 3、贷款审批。对经过审查评估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按照贷款审批权限规定进行贷款决策,并办理贷款审批手续。 4、签订借款合同。对经审查批准的贷款,借款双方按照《借款合同条例》和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借款合同。 5、贷款发放。根据借贷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和生产经营、建设的合理资金需要,办理借贷手续。 6、建立贷款登记簿。 7、建立贷款档案。按借款人分别设立,档案上要记载借款人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贷款发放、信用制裁、贷款检查及经济活动分析等情况。 8、贷款监督检查。贷款放出后,对借款人在贷款政策和借款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和违约行为要及时纠正处理。 9、按期收回贷款。要坚持按照借款双方商定的贷款期限收回贷款。贷款到期前,书面通知借款人准备归还借款本息的资金。借款人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偿还的贷款,可以在到期前申请延期归还,经银行审查同意后,按约定的期限收回。 什么是涉农贷款 涉农贷款,是指《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统计的贷款。
农户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给农户的所有贷款。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 什么是林业贷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业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995年6月21日 农发行字〔1995〕150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业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上报总行。
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业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林业贷款自1995年起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理。为管好用好此项贷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林业贷款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按照国家的林业产业政策以及国家有关金融法规和经济政策,对我国有条件的地区营造速生丰产林,抚育中幼林,增加苗林生产以及国营、集体林场,开展多种经营、综合利用、增加林业生产后劲提高经济效益,给予资金支持的一项政策性专项贴息贷款。 第三条 林业贷款的基本任务是:为保护经营好现有森林,大力造林育林,扩大林木蓄积量,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建立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比较完备的生态体系,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 第四条 林业贷款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择优扶持”、“自愿申请、谁借谁用、有借有还、到期归还、债务落实”和“贷前审查、保证效益、银行自主发放”等信贷政策和原则 第二章 范围和用途
第五条 林业贷款的使用范围:用于营造用材林,发展经济林,抚育中幼林以及国营和集体林场开展多种经营、综合利用等。 第六条 林业贷款的主要用途: (一)在育苗、造林、抚育管理过程中所需的种子、苗木、化肥、农药等费用支出。 (二)购置生产机械、修建简易林道、购置必要的运输机具等生产设施支出。 (三)发展多种经营,包括种植、养殖、采掘加工等。 (四)与林业生产密切相关的生产建设资金需要。 第三章 对象和条件
第七条 林业贷款的对象:各类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各种林业经济联合体以及国营森工企业及所属集体经济实体。 第八条 申请林业贷款的基本条件 (一)所经营的山林必须持有当地政府发给的山权、林权证件,承包单位必须有营林造林的批准文件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承包合同,贷款期限不超过承包年限。 (二)林业建设项目必须纳入当地政府的林业发展规划;多种经营项目必须具备有关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 (三)有经营管理林业的能力,经济效益较好。 (四)借款者必须是经济实体,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投资以自筹为主,必须具有占投资总额30%以上的自筹资金,先用自筹资金,后用贷款。 (五)有具备担保实力的经济实体提供担保或有高于贷款额度25%以上的财产作为抵押。 (六)承包单位须在农业发展银行(代理行)开立结算帐户,接受农业发展银行(代理行)的检查和监督,并向贷款行提供生产计划、资金往来和财务收支等有关报表和材料。 (七)恪守信用,有还款能力,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八)借款单位要参加有关保险。 (九)申请贷款项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章 种类、期限与利率
第九条 林业贷款的种类分为四种:速生丰产林贷款、经济林贷款、中幼林抚育贷款和多种经营贷款。 第十条 林业贷款期限。根据借款单位所经营林业生产项目周期的长短和综合还款能力,并预测经济效益等情况后合理确定。速生丰产林贷款最长不超过七年。经济林和中幼林抚育贷款最长不超过五年。多种经营贷款最长不超过三年。 第十一条 林业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利率计收。其贷款还本付息办法:用于造林、护林、抚育的贷款,每年计收一次利息;用于多种经营的贷款,每季计收一次利息。归还本金从新增收入起分年偿还。 第十二条 贷款经办行向借款单位收取全额利息。对予以贴息的林业贷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出具收息证明,由借款户向有关部门领取贴息金。 第五章 程序
第十三条 林业贷款实行项目管理,其管理程序: (一)下达贷款计划控制额。每年四季度,自上而下下达次年度林业贷款控制额,各级行据此组织选报项目。 (二)上报意向性贷款项目。各行根据下达的贷款计划控制额,对林业部门提出的项目进行考察初审。经初审可行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填报林业贷款项目计划,逐级上报。 (三)下达贷款计划。依据信贷计划,对下级行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查筛选平衡后,自上而下逐级下达信贷计划和项目计划批复。 (四)受理借款申请。列入项目计划的单位,向开户行提交《林业贷款项目申请书》,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 (五)考察评估。对已受理的借款申请,开户行要及时组织对贷款项目的考察评估并写出评估报告,连同借款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形成项目贷款报批材料。 (六)呈报审批。对已形成的项目贷款报批材料,要逐级行文报上级行,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需变更项目的,要重新选报项目,待审查同意后再办理审批。 (七)签约发放。贷款项目审批后,由开户行与借款方签定借款合同,并按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顺序发放贷款。 (八)建立项目档案。贷款发放后,经办行要对每个项目的各类资料进行分类、收集、整理,建立项目档案。 (九)跟踪检查。经办行和审批行要经常对项目实施、贷款使用、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等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按约收贷。经办行按照借款双方商定的还款期限,在贷款到期前向借款单位发出《催收到(逾)期借款通知单》,按期收回贷款;对项目单位因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可按规定办理延期还款手续。 (十一)总结评价。项目终结时,经办行要对贷款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总结经验,写出书面的项目评价报告报上级行。 第六章 管理
第十四条 计划管理。林业贷款计划每年逐级审查上报,由总行统一安排,并实行项目管理。贷款计划的安排依据: (一)资金来源。即林业部门的育林、造林补助、自筹资金、财政贴息和人民银行计划安排资金。 (二)当地资源条件、林业生产现状及发展潜力。 (三)上年信贷计划完成情况和贷款管理水平。 (四)上报林业贷款项目的情况。 第十五条 资金管理。林业贷款资金计划的落实与项目要衔接一致,专款专用,并保证及时到位。林业贷款到期收回后,由省级分行重新安排使用,但也必须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项目管理。申请林业贷款的项目计划要正式行文上报。内容包括:计划说明、项目分类、项目实施时间、地点、内容,投资及自筹资金情况,效益分析、市场预测等。 第十七条 审批权限管理。各级行都要确定相应的审批权限,具体规定另行发文。 第十八条 统计管理。为准确反映贷款执行情况和结果,向上级反馈真实的信息,各级贷款经办行要把统计工作作为信贷规范管理内容之一。 (一)林业贷款使用专门的会计科目。 (二)各行要建立报表,反映贷款执行情况。 (三)收回再贷的林业贷款仍要反映在所属会计科目中。 第十九条 档案管理。各级行要逐步建立健全林业贷款经济档案和项目档案,并建立备选项目库。 第七章 监督与制裁
第二十条 林业贷款周期长、见效慢,贷款经办行要经常对项目贷款实施、使用、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林业贷款专款专用。 第二十一条 林业贷款经办行要与林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协作,每年对林业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挤占挪用、截留银行贷款。 第二十二条 以借款人实行信贷监督,主要检查是否执行国家林业产业政策;是否履行贷款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信贷政策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借款合同者,依据具体情况给予加息、停止发放新贷款,扣收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等经济制裁。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五条 各分行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国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林权贷款的条件是什么,是否要确定林权是在你的名下才能进行贷款对吗? 一般林权抵押贷款的程序: ①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②银行开展贷款调查;③银行贷款审批;④签订抵押贷款合同;⑤办理林权抵押登记手续;⑥贷款发放;⑦贷后检查;⑧贷款归还;⑨注销林权抵押登记。 一般情况下个人、集体及单位申请林权抵押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个人贷款所需材料:①借款申请书;②林权证;③森林资源评估报告;④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林权证所有者身份证复印件;⑥其他相关材料。 集体及单位贷款所需材料:①借款申请书;②林权证;③森林资源评估报告;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⑤借款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为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函;⑥公司、企业出具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抵押证明,集体出具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抵押的证明;⑦抵押森林属国有资产的出具国有资产管理局同意抵押证明;⑧其他相关材料。 林地是否能贷款? 林地必须是经济林才能抵押贷款,可以咨询当地信用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