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算了工资,想尝试下微贷网,大家认为可行吗? 这个当然可以了,我们一家工资一发下来就会在上面出借,1年多了,一直比较稳定~ 微贷网的工作范围和工资福利等员工权益等怎么样?
在微贷网工作总体来说不错。 1、薪酬待遇:薪水应该是算深圳的薪资水平,在东莞的公司来说是中上。达成绩效或者目标有奖金那些。没有车补,饭补,通话补助,但是有那种人才住房,租金会非常低,我是自己租的,所以没去申请。加班费如果晚上加班到8点之后,可以自己到后台去申请加班
2、交通:总部是在东莞南城最繁荣的地方,所以早上比较塞车,加上要等电梯,必须提早15分钟就要在公司楼下。我是在附近租房,所以一般走路就能到,还是比较方便。 3、伙食:繁荣的地方,肯定附近很多吃的,所以选择比较多,我一般都是叫外卖,前台也会统一帮我们点。 4、加班:本人在的部门加班比较多,晚上偶尔加两三个钟左右,所以加班是要看你的工作和部门的。周末加班的话,可以当一天上班,或者调休。 5、晋升机会:现在里面挺多应届生的,而且还在大力扩张,所以晋升机会多,自己努力点,有点经验,应该很快可以得到重视。如果是毕业生的话,在高速发展的企业里,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公司发展快,所以架构调整变动多,可能你现在在这个部门,或几个月你就成了另外一个部门。但是工作内容不会变动太大。这个也算是一个机会,学到更多。 6、氛围:这边氛围会比较公平公正点,不会因为你是跟领导熟就机会更多。到现在发现,还没有拉帮结派的现象。也不存在铁饭碗,太懒散做得不好还是会被淘汰的。平时活动也挺多的,我参加过吉他、还有一些其他的分享会,跑步徒步的也参加过,志同道合的人不少。 请问微贷网是骗子公司吗? 我帮你 微贷网这个公司怎么样 需要多少? 月薪4000,准备尝试下微贷网理财,不知道好不好? 还是可以的,投了好多次了 微贷网这个骗子公司 干啥都小心点吧,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找那种安全点的,我去过的中天国能那个,感觉还算稳当 微贷网能按时开工资吗,微贷网能按时开工资吗帖子问答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