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质押的几种以账户质押为操作模式的担保方式
业务实践中几种以账户质押为操作模式的担保方式: (1)学费收入和医疗费收入质押 ①以公益为目的的学校和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学杂费收入和医疗费收入,一般已列入预算收支计划,属于财政收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为确保贷款银行担保权益的实现,建议不将此类收入设置担保。 ②利用非国家财政经费举办的学校和医院,其性质不属于事业单位,《担保法》也未对这种非公立的学校和医院的担保资格进行明确规定。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民办学校对其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我们认为可以接受民办学校的财产质押。具体到学费收入来讲,在民办学校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终止的情况中,由于学校不能提供相应的教育服务,因此学杂费是首先要被清偿的,从而用学费收入作担保的银行债权存在担保落空的风险。 对于非公立医院,也可以根据具体悄况,仕防范担保落空的风险的条件下,接受其财产质押。 ③学费收入和医疗费收入不属于不动产收益:目前我国法律认可的收费权是一种不动产收益权,这种收益权依附并取决于不动产的存在而存在:但是学费收入和医疗费收入并不是来自于不动产的收益,而是取决于学校、医院这个主体的存在和经营情况,因此学费收入和医疗费收入不属于一种不动产收益,也不构成我国法律认可的收费权。 (2)旅游景区收费收入质押 ①旅游景区收费收入属于不动产收益,收费主体虽然可以对旅游景区进行收费,但有权收费并不等同于享有法律认可的收费权,因此旅游景区收费收入质押不能被称为收费权质押。 ②目前旅游景区收费主体一般有事业单位和企业法人两类:如果收费主体是事业单位,其收费收入可能被纳入当地财政预算计划,属于财政收入,为保证贷款银行担保权益的落实,建议不将此类收费收入设置担保:如果收费主体是企业法人,对收费收入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可以将收费收入进行质押。 ③旅游景区收费收入质押一般也采取账户质押的操作方式,但是由于收费收入并不是由游客直接汇入银行账产,因此贷款银行应加强对收费账户的监管, (3)市政公用行业不动产收益质押 ①此处所讲不动产收益是指有关市政公用行业单位通过固定管网工程供水、供电、供热、供气而获得的收费收益。这种不动产收益与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电费收益有相似之处,区别在于前者仍是一种收益,不构成收费权;而后者是已被法律认可可以用于质押的一种收费权,并且有明确的设定质押程序。 ②市政公用行业单位中,部分仍保留原来的事业甚至行政单位的性质,部分已经转变为企业法人,从建设部2002年—F发的《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来看,这些单位企业化的趋势是明确的。实践中对于收费主体是事业单位的,建议不对此类收费收入设置担保;收费主体是企业法人的,可以将收费收入进行质押。 ③市政公用行业不动产收益质押一般采取账尸质押的操作方式,应遵循设定账户质押时应注意的问题。 ④排污费收费不能设定质押;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排污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排污费是一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向排污者收取。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为确保贷款银行担保权益的落实,对于这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宜设定质押。 (4)不动产租赁收入质押 ①租赁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是财产权利人使用财产获职收益的一种方式:法律上并没有租赁权这个概念,出租人之所以有权将财产出租,是因为出租人享有该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这种出租的权利不能脱离出租人对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单独存在:如果出租人丧失了对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他也就丧失了使用财产获取收益的权利:假设借款人和贷款银行将租赁权设定质押,双方在质押合同中也明确规定出质人在质押期内不得转让租赁财产,但是如果出质人违反这一约定,其后果将极易导致银行担保权益的灭失,银行寻求救济的手段只能是追究出质人的违约责任,却无法再以质权人的地位去行使质权,违背了以租赁权质押作为贷款担保方式的初衷。 ②所谓租赁权质押,实际是以出租人未来可能获得的租金收入作为还款保证,准确地说就是租赁收入质押,通过不动产租赁而获得的收入属于不动产的收益,目前我国司法实践只承认某些特定的不动产收益权可以用于质押,因此不动产租赁收入质押不构成不动产收益权质押。 ③以不动产租赁收入质押可以采用账户质押的操作方式。 哪些账户可以申请工行电子银行的质押贷款? 您可以使用理财金账户卡、灵通卡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请质押贷款。 温馨提示: 1.储蓄卡下需有符合规定的无折(单、凭证)类质物; 2.目前只能使用通过营业网点注册/添加的卡办理; 3.自助放款账户需是您本人或配偶的账户,具体请以办理时页面显示为准。 什么是存款质押贷款? 您可以使用存款质押贷款功能通过质押已关联网银、手机银行的、定期一本通账户下的多个(至多6个)同币种的定期存单,在线申请小额贷款,实时审批、实时放款。 提示:申请存款质押贷款的存款必须在定期一本通下,纸质存单和大额存单暂时不支持此功能。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工商银行的定期存款可以质押贷款吗? 工商银行的定期存款可以申请质押贷款。 申办条件 ·在工行进行个人质押贷款业务时,必须成为工行的个人网上银行证书客户。 ·办理个人质押贷款业务,须在柜台或者网上自助开立个人综合贷款账户,并将该贷款账户与定期存单等有价物下挂到本人网银注册卡(理财金账户、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内。
操作步骤 ·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是指客户用注册卡内的整存整取定期子账户或凭证式、记账式国债账户做质押,申请个人质押贷款,签订借款合同。可质押整存整取定期子账户包括:灵通卡下挂的无折定期一本通下挂账户、理财金卡下挂的整存整取定期下挂账户、通知存款下挂账户等。 ·申请放款。申请放款是指银行根据在线已申请的个人质押贷款借款合同,即时发放贷款。一份借款合同,可申请多笔借据放款,但总额不能超过借款合同签订的总金额。 ·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是指提前归还在网上银行申请的合同未到期的个人质押贷款。 ·解除质押。解除质押是指解除已经归还本金和利息的质押贷款合同中所有存款账户的质押。 ·贷款查询。为客户提供查询或下载贷款明细、贷款合同和借据信息等。
注意事项 ·外币整存整取存单可作为质押账户申请质押贷款,质押金额根据当日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算。 ·在网上申请的个人质押贷款才可在网上申请放款;网上银行自助签订的贷款合同只能在网上银行发放贷款。 ·每笔贷款最低金额为10000元(含),单笔贷款金额或同一个客户累计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含),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质押存款金额的90%。 ·个人质押贷款不可以展期,贷款到期后,工行将自动从指定的还款账户上扣收所借资金的本金和利息,如未及时归还贷款的本、息,逾期一个月内的,将按合同约定加收罚息,超过一个月的,将用质押的存款来抵偿贷款本息。 ·网上个人质押贷款期限最多为一年,贷款期限小于等于半年,采用半年利率。大于半年小于等于一年采用一年利率。 ·在网上申请的个人质押贷款才能在网上提前归还贷款。网上个人质押贷款如果逾期,只能到柜面办理还款手续。 ·如果客户贷款合同中所有借款的本息已全部归还,那么所质押的定期存单将自动解除质押。 ·必须首先成为工行U盾客户,且在U盾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才能使用个人质押贷款功能。 ·只有无纸质凭证的国债才可以在网上办理质押贷款业务。 存单质押贷款的收款账户支持哪些账户? 支持关联至网银的借记卡、活期一本通以及普通活期账户且该账户未签约第三方存管、基金、国债、股商存管、银期转账投资理财功能。 温馨提示: 1.通过个人网银进行存单质押贷款用款申请过程中,需要指定一个收款账户,作为发放贷款的入账账户。 2.通过个人网银进行存款质押贷款成功后实时放款,无需审核审批。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工商银行的个人质押贷款是什么? 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合法有效、符合工行规定条件的质物出质,向我行申请取得的用于合法合规消费或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目前可使用存款、债券、保单、基金、理财和账户交易类产品作为质押物。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均支持办理。
(作答时间:2020年1月15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中国银行个人定期存款质押贷款办理条件 1、通过中行柜台申请个人定期存款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需提交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文件;(2)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3)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4)持有中国银行开具的未到期定期存款的权利凭证(个人大额存单无实物权利凭证,无需提供);(5)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2、通过个人网上银行办理个人定期存款质押贷款的借款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2)通过营业柜台注册方式开通中行个人网上银行理财版或贵宾版服务;(3)持有中行开具的定期一本通账户且账户已关联至网上银行,账户下有状态为“有效”、且已设定自动转存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4)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个人大额存单质押贷款仅限线下办理,暂无线上渠道。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