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债权转让都有哪些类型
网贷债权只要是属于合法有效的债权,那就是可以转让的,其转让行为合法。合同法明确规定如下情况不得转让债权: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例如由担保合同而产生的债权,由于担保合同是从合同,由从合同所产生的权利是从权利,从权利只能随主权利一同转移,因此,根据担保合同的性质,担保债权不能单独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这有两种情况:其一是禁止性约定,即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转让;其二是限制性约定,即对转让规定了条件或期限等,在条件未满足或期限未届至时,不得转让。例如,合同中规定转让必须经过合同另一方同意,则未经对方同意,不得转让。 p2p网贷平台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 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扩展资料: 债权转让的几个类型: 第一种:自生债权转让:指网贷平台的存量债权,由出借人在本平台发布债权转让邀约,其他投资人自愿受让债权。 第二种:超级贷款人模式:指网贷平台在线下寻找借款人.对其进行风险评估.经风控审核后推荐给专业放款人,此时的专业放款人实际上是 “居间人”,居间人向借款人放款、取得债权后,再通过网贷平台将债权转让给平台投资人,投资人获得债权带来的利息收入。 第三种:与金融产品相关的债权转让模式。不过随着网贷监管细则《暂行办法》的出台,明文规定禁止平台“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后。“发行证券”和“金融产品拆分出卖”在债权转让领域成为绝对禁忌地带了。 参考资料来源:-债权转让 有债权转让系统的网贷有哪些? 债权转让是方便那些对于资金流动性需求大的人设置的,也有一些地方就弄了这个东西,但是这些都是需要收费的,我投了几个就一个礼德财富是有债权转让系统,操作起来还蛮方便,一般实在是马上需要钱了,才用 P2P网贷平台的债权转让模式有哪些
一、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该模式是针对同一平台的投资人而言,即原来的投资者将其投资的标的转让给平台上的其他投资者,原投资者实现资产变现,是网贷平台提高投资者资产流动性的重要方式。此类债权转让不产生资金杠杆、流动性风险,属于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转让,且平台自身没有介入债权转让交易,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履行向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即可。 二、专业放贷人债权转让模式在该模式中专业放贷人(通常为平台的实际控制人、平台财务或平台易于控制的其他个体)向借款人放款,取得相应债权,再把债权按金额、期限打包错配、小额分散给投资人,并承诺到期回购债权。此时的专业放款人实际上是“居间人”,居间人向借款人放款、取得债权后,再通过网贷平台将债权转让给平台投资人,投资人获得债权带来的利息收入。该模式存在期限错配、资金池、债权转让有效性、虚假债权、资金杠杆等一系列潜在风险。 三、打包资产的债权转让模式平台通过其他合作机构获得打包资产的债权,再以转让这批资产债权的方式在平台发布标的募资。此类业务形式涉及了如消费信贷类、抵押类等多种资产类别。虽然部分资产包的底层资产也满足小额分散的条件,但假如采取打包形式的债权转让,转让过程中资金和资产的匹配难以核实、资产信息不透明风险难以把控,并且还涉及了第三方增信的问题。此种模式与网贷机构“信息中介”以及网贷“小额分散”的基本要求相悖。 p2p个人债权转让被禁,网贷平台该怎么办 这对贷款客户来说是好事,对平台来说只能加紧催收降低烂账率。 什么是p2p债权转让 互赢金融为您解答。 P2P被引入国内后,国内的网贷平台在“点对点”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国内一家知名公司首创了一种被业内称作“债权转让模式”(这个模式在业内又被称作“专业放款人”模式)的产品,该模式自创立以后,很快风靡业界。 目前线下有大量的借贷中介公司在使用这种模式做线下业务,涉及金额巨大。部分网贷平台将上述模式搬到了线上,该模式目前被国内大量的平台借鉴和采用,占据了目前网贷市场的半壁甚至是多半壁江山。 在这个模式中,网贷平台以某个自然人作为专业放款人(债权人) 与借款人签订相应借款协议,并将资金先出借给融资客户(借款人)取得相应债权,专业放款人取得相应债权后,网贷平台将专业放款人手里的债权进行拆分(金额或期限或二者兼而有之),包装成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借助网贷平台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投资人(债权受让人)。 这里的专业放款人一般情况下是网贷平台的老总或高管或者是合作方。在这个模式中,基本的法律主体有四个:投资人、专业放款人、借款人、网贷平台。 其中,专业放款人与借款人之间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专业放款人与投资人之间是债权转让关系、网贷平台为相应交易提供居间服务。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债权转让模式的基本法律关系为民间借贷(形成债权)+债权转让+中介。 该模式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解决了“点对点”模式投资人与借款人不好匹配的问题,并且专业放款人的介入使得业务可以批量化生产。 对于网贷平台债权转让模式有哪些利弊 优势: 1.债权转让模式可以提高P2P平台成交效益。 2.债权转让模式能够更好地连接借款者的资金需求和出借人的投资需求,主动地批量化开展业务,实现了规模化的快速扩展。 劣势: 1.对借款人的信息披露不够透明充分,存在风险很大; 2.很容易出现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错配的问题,后果很严重; 3.在业界部分P2P平台缺乏第三方担保,险上加险;然后至于资金是否会流进平台,这更是个让投资人难以解开的谜团,如果涉及非法集资,轻则接受法律的制裁,重则资金失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