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号文件政策护士退休 退休办理手续: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 2019山东64号文件一次性补缴能涨多少工资? 一,如果当事人已经达到了法定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否则,就不能一次性补缴;这和当事人的户口无关。 二,2015年个人补交养老保险政策: 1,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以后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以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2,补缴范围: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民发 2007 64号文件 民政、人事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来源: 优抚安置局 时间:2008-05-19 14:08
民发〔2007〕64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事厅(局)、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人事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事局、财务局:
2004年10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提高了一次性抚恤金标准;2006年7月1日,国家机关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为适应有关政策的调整变化,现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一)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
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离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三)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的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本《通知》下发后,《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民优函〔1994〕212号)即行废止。
本通知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民政部
人事部
财政部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2018年互联网整顿必须坚持的11项原则 1.债权转让 是否合规,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合规:为解决流动性的低频转让。 (2)违规:开展类ABS或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由机构高管/关联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直接放款,再根据借款金额在平台放标,将债权转让给出借人的“超级放款人”模式的债权转让;以活期、定期理财产品的形式对接债权转让标的。以出借人所持债权作为抵(质)押,提供贷款。 2.风险备付金 禁止辖内机构继续提取、新增风险备付金。已提取的风险备付金应逐步消化,压缩规模。禁止网贷机构以风险备付金进行宣传。各地应积极引导网贷机构引入第三方担保等保障方式。 3.资金存管 网贷机构应当与通过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 4.综合借款成本及“现金贷” 网贷机构应依照141号文要求开展业务;(变相)撮合高利贷的网贷机构不予备案登记。 5.法人及分支机构备案 申请备案登记的网贷机构应当为法人机构;申请登记时报送本法人机构所有分支机构信息。 6.线下营销 对于大规模线下营销的网贷机构:应消减淘汰/转型线下营销门店及人员;清理、摘除相关标示、标脾、宣传牌、宣传单等;不得再在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宣传/推介/项目。 7.网贷机构业务规模控制 网贷机构当自整改通知书下发之日起,实现:存量违规业务持续下降;不增任何违规业务。 违反《办法》十三项禁止性行为以及单一借款人上限的网贷机构,在违规业务未U化解完成前不予备案登记。 8.网贷机构与地方金融交易所 网贷机构应停止与各类地方金融交易所合作。存量合作业务的转让或清偿应于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前完成。这是首次明确网贷平台全面停止与各类地方金融交易所的合作。 此前整治办64号文要求互联网金融平台停止和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违法违规业务,是要求地方各类交易场所不得将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超过200人投资者上限等,但并未直接提出网贷平台全面停止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合作。 9.网贷机构业务外包及机构分立 不得外包核心业务。因业务分割分立出的实体:视为原网贷机构组成,一并验收管理。 10.网贷机构信息披露 整治结束前,实现严格按《披露指引》进行信息披露。所有分支机构信息报送至本地区网贷整治办。 11.网贷机构基础设施 整治结束前提升安防和开发能力至满足IT安全要求。
民发【2007】64号文件有法律效力吗? 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民发2007〕64号: 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本人生前80个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所以你依法可以申请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为20个月基本工资 , 葫连民【200838文件是不是地方法啊?国家法大于地方法,你可以到当地人社局仲裁申请解决。 藏政发[2012]64号文件全文
你是想参加西藏高考吧?你不去了解现在的政策关注2006年生规定是几个意思?现在的这个文件是当年一些政策的延续!你现在参加高考去看当年的政策是几个意思哦,不明白,实在不明白。
1、西藏购房入户的可以参加高考,相关依据可以查看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2019年公布的最件,相关链接如下: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我区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有关政策 原文内明确指出了: “购房入户”后成为我区合法城镇居民,只要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不属于高考移 从以上条款可以看出:购房入户的除去限制只招臧族考生的其他高校没有限制报考之说 2、报名条件:户籍无年限要求,学籍无区域要求! ①复读生:当地户籍+毕业证 ②应届生:当地户籍+就读地学籍证明 明白的随时问我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