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p2p网贷与非法集资的界限 首先 P2P 和非法集资两种的目的不同, 合规的 p2p 只做信息中介,自己并不触碰资金,融资的目的是帮助有需要资金的人. 而非法集资的目的是将资金收集起来用于他用.不过目前很多 P2P 公司涉及资金池和自融的现象已经触犯到法律边界, 所以当投资人判断 P2P 是否在进行非法集资时主要是看2点,1是P2P 平台是否触碰投资人资金,2是投资 P2P 平台的钱是否有一一对应的借款人. 如何鉴别可能涉及非法集资的P2P网贷平台 看它打出来的口号,基本都是一些套路: 1.许诺超高的投资回报,只要你投资就能挣钱。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 2.只提回报不谈风险。这就是一种典型的视线诱导,让你失了智,然后你就上钩了。 3.借国家政策的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给你一种虚假的对于政府宏观政策的信赖感。 总而言之,还是保持理性,投资前不妨多看看,多对比。 关于P2P网贷借款人涉及到的非法集资的问题 符合的,现在P2P平台有很多都是企业的借贷,不然他们要投资人的钱干嘛。你可以去P2P平台看看,有一些项目是车贷、房贷、也有信用、票据,有对个人的也有对企业的。不过要小心谨慎一些。 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有哪些特点和模式 非法集资的特征也十分明显: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案件如此盛行,主要是抓住了投资者的以下心理: 1.贪图暴利心理,投资人总希望能够快速致富,诈骗机构也正是利用这点人性的贪婪引人上钩,在面对只要稍加分析就能分辨出来的骗局时,投资者往往因高息的诱惑选择飞蛾扑火; 2.侥幸心理,每个人都认为自己不会接最后一棒,所以即便是有的人明知自己参与的是一个骗局,也天真地认为自己不会是最后接盘的人; 3.责任推脱心理,有许多投资人没有摆正心态,赚钱了就是自己的,亏了钱就是别人和政府的错,却从来不曾想过自己也有原因。 御 泰金服P2P平台告诉你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希望题主收到回答能够采纳一下呗,十分感谢您 木头人:P2P网贷属于非法集资吗 公司推出的P2P即“个人对个人”小额信用借款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公司平台”),为平台两端的客户,即一端是有富余闲散资金的人群,另一端是急需资金用于发展生产、改善生活而又不能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资金的有信用的人群,公司为他们搭建服务平台,在公司平台与借款人和出借人各自签署的服务协议中,公司平台分别为他们提供信息咨询、信用借款咨询与管理服务、公司平台基于两端客户的委托,为平台两端客户分别匹配借款人与出借人信息、并尽力撮合其民间借款关系成立等,并最终促成签署《借款协议》,而该协议的签署主体均是出借人和借款人。公司不吸纳资金,不发放贷款,不涉嫌任何“非法集资行为”。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而公司平台既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也不从债权受让人处吸收或募集任何贷款资金。公司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资金运作,除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服务协议约定收取服务费外,并不从借款人或出借人处收取任何其他款项,且不向出借人保证任何收益,出借人的出借资金及借款人的还款资金均不会进入公司的公司银行账户或由公司进行实际控制,公司作为一个提供专业P2P信用借款服务平台的公司,其提供的每项服务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和现行法律法规没有任何违背的地方,公司不涉嫌任何非法集资行 什么情况下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
1、借款人直接借款模式:即借款人通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股票、债权等投资,而P2P平台没有尽到审慎核查的义务,不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帮助借款人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2、P2P平台自融模式:P2P平台设立者或运营商在网络借贷平台上通过虚构交易、增加借款数额等方式发布虚假借款信息以获取投资者资金,将获得资金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在这种模式下,P2P平台仅仅是非法集资活动的伪装形式,没有改变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性质。 3、P2P平台资金池模式:平台利用对资金有管理权限的便利条件,采取发布虚假标的、设置特殊理财项目的方式提前聚拢资金,或者擅自改变借款的期限、金额以实现资金和项目的错位,归集一定数量的资金形成资金池,用以出借或者投资甚至卷款潜逃。 扩展资料: 特点:
1、因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交易流程主要在网上进行,所以和传统的非法集资犯罪相比,衍生的非法拘禁、绑架、故意伤害等直接侵犯人身健康安全的衍生犯罪较少,但投资人为笼络、获取资金而诱发的洗钱、诈骗、贪污贿赂等犯罪频发。 2、在服务器选择上,有从事网络非法集资的P2P公司为了逃避打击,选择使用境外服务器实施跨地域、跨国界作案。这都使得以物理空间中的地域划分为基础的传统刑事管辖规在应对网络非法集资犯罪时出现了矛盾,给侦查破案带来新的挑战。 3、在P2P平台非法集资犯罪侦查中,电子数据成为主要的证据形式。借贷双方多使用网上银行、支付宝、财付通等金融支付工具进行交易,资金往来主要依靠网上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划拨,而且个别网站为吸引用户而专门设计了模拟货币、电子货币交易系统,所以电子证据成为侦查P2P平台非法集资犯罪的取证重点。 参考资料来源:-P2P网络借贷平台 参考资料来源:-非法集资 参考资料来源:-涉嫌 P2P网贷为什么不是非法集资 为什么是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