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申请记录多,对银行贷款有影响吗?
其实网贷对银行贷款有没有影响,主要还是看你办理的网贷是否上征信。有些网贷是会查征信的,如果借的网贷次数多了,网贷平台会借一次查一次,这种查询记录就会留在央行征信报告上。 当办理房贷的时候,银行肯定会查看申请人的央行征信报告,如果看到申请人的网贷申请次数很多,银行会认为你很缺钱,为了避免风险,银行可能就会直接拒贷。 而且网贷申请次数多,并且所申请的金额还比较大,银行可能还会认为你的首付是通过网贷来借的,那么肯定会影响贷款审核的。还有一种情况,网贷虽然没有逾期,但也没有结清,会给银行造成你经济来源主要是通过网贷的错觉。 如果之前有逾期行为,虽然已经还清欠款了,但是不良记录仍然会在央行征信报告上保留五年,所以五年内也会影响贷款的审批! 对于不上征信的网贷,也不要掉以轻心。因为不上征信的网贷,也会在网贷大数据中留在记录。现在银行风控越来越严格,在审批的时候,也有可能会查看申请人的网贷大数据征信。从央行征信拉来的报告或者是力优数据,清楚了解自己的网贷征信数据和逾期信息。 扩展资料: 2019年9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目前比较正规的网贷机构都已接入征信系统,因此只要网贷,征信上都会留下相关记录。如果次数过多,银行是有一定可能拒绝贷款的。
截至目前,百行征信公司接入服务协议机构402家,培训接入机构200多家,接入征信系统报送数据机构101家。征信系统收录个人信息主体6330万人,信贷账户数1亿个,覆盖机构类型从2018年底的P2P、小贷公司等5类机构,扩充到城商行、农商行等18类机构。 百行征信是一个很重要的数据库,绝大多数网贷机构都需要接入其中。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中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运行和维护的征信系统,关于其准入有一些标准和要求,目前主要是传统金融机构、一部分小贷公司、一部分保险公司才能进入到这个征信系统,大多数网贷机构没有进入这个征信系统。 参考资料: 新华网-P2P网贷领域将全面接入征信体系
我网贷贷了2000块钱,玩在找不到APP还款了怎么
首先你的网贷平台还存不存在,有没有存在跑路的现象,如个平台已经跑路了,那就待观察!如果平台比较正规,且正常营运,不妨打电话给他们官网客服,咨询为APP消失了!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下简称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对已退出的P2P网贷机构逃废债行为的打击以及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 这份《通知》其实已经非常明确未来的方向,无论平台是否还在正常经营,借贷关系是一直存在并且法律保护的,逃废债必然受到失信、甚至法律的惩戒。 国家现在整顿网贷政策有那些 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作小组办公室、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今日发布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
近期,具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特征的“现金贷”业务快速发展,在满足部分群体正常消费信贷需求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过度借贷、重复授信当催收、畸高利率、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十分突出,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隐患。
为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施方案》《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现就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网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P2P网贷平台运营及收费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二、投资人与借款人借贷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2、《合同法》第22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53条规定: 1、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2、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法》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扩展资料 国家对网贷平台监管政策 由于P2P网贷在我国尚属新兴产业,因此国家尚没有对其有针对性进行监管。毋庸置疑的是,P2P网贷业务对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问题是有帮助的; 作为民间借贷的一种,尽管贷款成本较高,但资金到账时间快、贷款门槛相对银行更低都是企业选择的原因,特别对解决短期临时性资金周转有很大意义。 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必然会在不久的将来对其进行监管。在P2P平台性质的判定和监管确定上的诸多讨论和挣扎,也是未来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焦点。 核心的原则是既要保持民间金融在阳光化下的活力,又要有充分的监测手段和监管能力。对P2P信贷行业的性质判定和监管是一个技术化工作的开始,也是适应未来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积极尝试。 参考资料来源::p2p网贷平台 网贷没下来? 不要相信网络贷款,p2p网贷是网络贷款的简称,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商业网络借贷。P2P网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借贷。它是互联网金融(ITFIN)行业中类。网贷平台数量在2012年在国内迅速增长,迄今比较活跃的有350家左右,而总量截止到2015年4月底已有3054家。2018年6月以来,P2P网贷行业就进入了多事之秋,7月,出问题的P2P平台数量明加。2018年8月8日,全国互金整治办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市互金整治办下发了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P2P平台尽快报送老赖信息。2018年10月首批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息被纳入央行征信系统,面临失信惩戒。2019年4月,网贷备案细则将出台,下半年有望试点。 9月4日,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网贷还清后需要销户吗?
一般是不能注销账号以及身份证信息的,只能解绑相关的银行卡。还清了就好,没有严重逾期记录不影响正常生活就行了。 网贷,外文名是Internet lending,p2p网贷是网络贷款的简称,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商业网络借贷。P2P网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 它是互联网金融(ITFIN)行业中的子类。网贷平台数量在2012年在国内迅速增长,迄今比较活跃的有350家左右,而总量截止到2015年4月底已有3054家。 2019年9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扩展资料: 关于借款协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关于对借款提供担保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中明确规定,居间人提供贷款合同订立的媒介服务,可依法向委托方收取相应的报酬。因此贷款服务机构的存在和服务费的收取都是符合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贷 广西大学生校园贷1000滚成19万是什么情况?
据悉,广西大学生被校园贷缠身,借款一千元滚成19万惹人咋舌。 近日,在柳州某高校就读的大三男生小韦就因“校园贷”而债务缠身,被追债方带走“失联”,心急的家长在红豆社区论坛发帖后,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和讨论。 究竟发生了什么? 8月14日,网友“木贝贝女”在红豆社区来宾论坛发帖,称“来宾大学生借款一千变十九万遭黑社会绑架”,帖子还被转发到柳州多个高校群,“校园贷”问题再次引发关注。 据“木贝贝女”称,自己是来宾人,儿子小韦是柳州一高校大三学生,平时读书都是靠助学贷款,在家听话懂事,暑假在南宁打工勤工俭学,近日却给家里发来求助短信。经过追问,原来,小韦不久前通过“校园贷”借款1000元,后因没有及时还贷,在他人提示和劝诱下,答应对方的借款条件,借下几千元的高利贷。由于高利贷利息太高,没过多久,欠款从几千元演变为几万元,接下来像滚雪球一样滚到16万元。 对方召集社会青年找到小韦,还不起贷款的小韦只好向家里求助。接到求助,“木贝贝女”来到南宁,和对方进行协商,并报警,但经过派出所协调后,事情依然无法得到解决,小韦被社会青年带走。在几天的拉锯中,欠款又滚成了19万元。“木贝贝女”无奈之下,只好发帖求助,帖子很快引起数万阅读和数百回复讨论。 警示 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校园贷”走进校园,在校大学生只上提交资料、通过审核、支付手续费,便可申请到一笔信用贷款。随着“校园贷”的遍地开花,一些民间借贷机构甚至私人借贷也瞄上大学生群体,导致出现校园欺诈、高利贷、果贷、暴力催收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