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量网贷平台关闭,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结果? 因为有许多套路违规行为,被举报出来,国家严厉打击,所以退出平台 我投资的p2p宣布良性退出,我该怎么办,怎么去处理 P2P平台密集良性退出 投资人权益如何维护 业内人士提醒,由于不同类型的网贷平台退出迹象各不相同,投资者应密切关注这些平台的公告及提示、相关产品的信息披露、提现速度及收益率等细节。 比如,一般而言,计划良性退出的平台在停业前可能会降低收益率,很长一段时间不再发标;或者提现到账慢,偶有不成功;或频繁出现各种公告和提示,询问客服无响应等,此时投资者应谨慎投标、尽快提现。而部分蓄意恶性退出的平台在停业前也许会骤然拉升收益率,信息披露模棱两可,用户根本无法探查其底层资产质量,短期吸纳大量资本以备停业期间资金周转,此时投资者切不可被高收益迷惑,而应理性撤资,及时止损。 p2p良性退出是什么意思
良性退出是指P2P平台平稳关闭,而非选择跑路等不负责任的做法,与问题平台相对应。对于一些不得不离场的平台,如果属于经营稳健的,应该逐渐地缩小规模业务,按时还款,把资金陆续地还给投资人。另一方面,不少问题平台都是因为一笔项目出现问题跑路的,其他项目并没有出现问题。所以在运营中,事先设计好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将有助于加强对存款人的保护。 扩展资料: P2P是英文person-to-person(或peer-to-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伙伴对伙伴)。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属于互联网金融(ITFIN)产品的一种。属于民间小额借贷,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网络信贷平台及相关理财行为、金融服务。 参考资料:-P2P -P2P网络借贷平台 网贷平台要退出的话,制定的方案如果得不到出借人的认可签名,对这个平台有什么不利? 一般来说兑付方案需要经过大部分出借人的同意,如果你不认可可以提出你的要求或者向上级主管单位投诉。 P2P企业合规退出业务流程及条件分解? 2018年,北京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陆续出台网贷机构业务退出指导意见,对网贷机构网贷业务退出原则、退出程序、信息披露、备案及资料报送等事项具体操作进行规范。 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作为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的合规专委会委员,被指定为网贷平台退出制定方案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制定了《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规程》,希望可以保护出借人、借款人、网贷机构及其他网贷业务参与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规程》由常年从事互联网金融领域研究的吴强律师策划,担任北京市网贷行业法律顾问的信凯精英律师王丽娜、资深合伙人律师傅应俊联合撰写,其中有宫爱丽、董立国、徐大圣、王方遒、梁雨、牛茂荣、沙云翠、李汶芳提供方案共同制定而成。 一、业务退出的条件: 自查报告真实性承诺书:“如有违反,承担整改不合格的后果,并严格按照退出方案做好退出工作”。 二、律师协助退出的工作内容: 1、协助退出方案的编制,报备退出意向,提交退出报告 2、协助网贷机构与政府监管部门、行业自律机构沟通 3、协助制定应急预案、舆情监测、媒体公关,进行信息披露及公告 4、清理业务、资产,编制相应清单 5、协助进行债权登记,成立出借人委员会,安抚出借人 6、实施业务清偿和退出方案、处置存量资产 7、协助处置存量资产及资产端违约事宜、网贷机构出借人的债权清收 8、业务退出,注销公司组建退出工作组 三、《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规程》八步分解法: 第一步:成立良性退出工作组 1、网贷机构与律所签订《P2P退出专项法律服务协议》,律所参与到网贷机构业务合规退出过程中。根据五地行业协会指引,网贷机构应当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参与退出工作小组开展相关工作;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应对是否启动退出程序和退出方案的合法性做出专业评价并发表意见,同时为退出方案实施提供包括法律文本制作、法律咨询、逾期项目追偿等服务;并且网贷机构应提交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退出方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意见书。 2、组建退出工作组。网贷机构决定清理网贷业务、退出网贷行业的,应组建退出工作组,开始退出工作。 3、在业务退出过程中,退出工作组为网贷机构的管理机构,全权负责网贷机构的日常运营及业务退出事宜。退出工作组应及时与协会建立联系机制,向协会提供各类风险隐患信息,反馈退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和协会商讨制定合理有效的处置措施。 第二步:清理存量业务、客户、公司财产等 清理业务、资产。网贷机构清理存量业务、客户、公司财产等,分别编制存量业务清单、出借人清单、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第三步:编制业务清偿和退出方案 1、编制清单。网贷机构应清理并编制存量业务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借款金额、待还金额、到期时间、是否正常还款、是否存在抵押物(担保情况)、清收情况等,并根据是否到期、是否正常还款、是否存在抵押物(担保情况)、清收处置情况等信息编制分类汇总表,对于已形成不良、已可确认为损失的业务分别予以标注。 2、网贷机构应对出借人信息进行统计,编制出借人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出借金额、地域、到期金额、未到期金额、出借项目等,并根据活跃度、出借金额等信息编制分类汇总表,对于大额出借人予以标注。 3、网贷机构应清查资产,编制财产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对用来投资自身网贷机构发行产品的应予以标记。 第四步:在官网、协会官网及其他渠道发布业务清偿和退出公告 1、协助制定应急预案、舆情监测、媒体公关。律所协助网贷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引入专业舆情监测机构和媒体公关,合法、正确反映情况,避免出现舆情危机。 2、进行信息披露及公告。律所协助网贷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应选择适当的时机向出借人发布退出公告,做好出借人的接待和宣传解释工作,在网贷机构官网及其他渠道发布业务清偿和退出公告。 3、公告须披露内容应包括:网贷机构退出原因;网贷机构退出方案;网贷机构退出时间表;不良资产处置方案;出借人资产清偿方案;投诉协商处理渠道等。 第五步:组织实施业务清偿和退出方案 1、编制退出方案,报备退出意向,提交退出报告。根据目前已出台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及广州市明确规定决定终止网贷业务、退出网贷行业的网贷机构应向所在区主管部门和协会提交业务报备退出意向,上海市规定:决定退出或被责令退出网贷行业,网贷机构应向所在区专项整治部门和协会提交业务退出报告。网贷机构应在启动退出工作后及时完成业务清偿和退出方案的编制。 2、在业务退出过程中,网贷机构可根据处置清收情况调整业务清偿和退出方案,但应及时予以公示并获取出借人反馈。 第六步:结束清退业务,终结网贷业务 1、债权登记。为保证出借人及时获知退出决定、退出工作组组成、业务清偿、退出方案及退出工作进程等相关信息,避免恐慌,保障出借人合法债权,律所协助网贷机构进行债权登记,为出借人提供有效的反馈与表决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邮件、出借人会议、出借人代表人会议等渠道。 2、成立出借人委员会。根据已出台指导意见,上海市规定退出工作小组应根据出借人的债权登记、债权人类别等具体情况及时组建出借人委员会。出借人委员会具体由出借人推选、退出工作小组指定的出借人代表组成。出借人委员会应列席退出工作小组会议,充分了解、知悉网贷机构业务退出推进进程,就退出方案制定、实施等提出相关建议及意见。出借人委员会与退出工作小组就出借人资金清偿方案进行协商,了解逾期资产、网贷机构债权债务、担保物等情况,并向全体己登记债权的出借人进行信息传达。 3、安抚出借人。在退出期间,律所可根据网贷机构实际情况,协助退出工作小组安抚出借人情绪,采取有效措施安抚出借人,避免出借人情绪激动,遏制和化解各类不必要的问题及矛盾,尽力促使退出方案稳步推进。 第七步:协助处置存量资产及资产端违约事宜 1、律所协助网贷机构处置资产端违约事宜,提出合法解决方案。 网贷机构应妥善处置存量项目,针对有风险或已逾期的项目,网贷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处置方案,寻求各种有效途径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最大限度的保护出借人利益。 网贷机构与第三方不良资产管理处置公司合作,将不良资产整合打包出售给第三方不良资产管理处置公司,最大限度回收资金填补不良资产漏洞。 网贷机构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合作,对退出方案进行合规分析和法律风险提示,对资产、负债进行评估,形成合规性报告、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协助资产评估变现、组织参与资金清退等工作。 不良资产压力过大的网贷机构可通过并购重组、债权转让、破产清算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同时建立出借人权利保护委员会,公平、公开、透明地补偿出借人损失。 2、律所协助网贷机构出借人针对债权进行清收,减少出借人损失。 第八步:为网贷机构及其人员提供刑事、劳资等法律服务 1、如网贷机构及其人员涉嫌刑事犯罪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律所可以接受网贷机构及其人员的委托,提供刑事辩护和法律帮助。 2、业务退出过程中,律所协助网贷机构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维护网贷机构及员工的合法利益。 最后,鉴于P2P及其风险事件产生的时间均较短,全国各地规定、司法实践对部分问题的认定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很多企业或机构对此认识也不一致,都属正常将随着P2P领域风险的发生而有所补充或调整,对此,信凯律师事务所合规专委会将保持跟进关注,也欢迎各位实务界人士都共同探讨。 最近网贷平台停止发标到期退出什么意思? 最近网带平台,停止发标到期,退出的意思,就是目前不发放标的物。 深圳对网贷平台退出事宜有什么规定?
9月29日下午,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下称《指引》),对网贷平台的退出程序和相关事项进行明确规定。 根据《指引》规定,退出是指网贷平台终止经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清算注销、业务转型等。网贷机构退出时,应遵循市场化、积极稳妥、协作配合和分类处置以及三个“不可”五条原则。《指引》规定,网贷平台退出期间,其经营地址、网站不可搬迁、关闭,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
此外,启动退出计划后,网贷平台应制定明确的出借人资产清偿方案,妥善清理存量项目,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将项目到期时间、还款金额、项目是否逾期等相关情况告知出借人。对于存在不良资产漏洞的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将不良资产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出借人出资额比例予以清退。同时,网贷平台应加强与第三方不良资产管理处置公司合作,将不良资产整合打包出售,最大限度填补资金漏洞。 而具有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集团等背景的网贷贷平台,《指引》提出,国资或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承担起资金援助责任,协助网贷平台尽量缩小不良贷款余额和待偿余额之间的差额。 对于不良资产压力过大的网贷平台,《指引》建议,可通过并购重组、债权转让、破产清算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同时建立出借人权利保护委员会,公平、公开、透明地补偿出借人损失。 希望网贷平台都能够按照规定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