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的担保方式
防范借款人贷款风险的担保方式有3种:抵押、质押和保证。在借贷前,还要充分了解借款人贷款的真实目的(自己住或者是投资)、收入来源及家庭状况,通过设定合理的担保方式防范。从实用性、可行性、便捷性的角度分析,住房抵押应该是最主要的担保方式。质押有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方式。借款人要找到与住房价值量大体相当并获得贷款人认可的动产几乎不可能;以权利作为质押,贷款人要求的权利只限于存款单和债券,现实中拥有与住房价值大体相当的存款及有价证券的人要么是人少,要么就是不用申请贷款了,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为他人借款做保证人,非亲非故的情况下,一般人不愿意承担这种风险。由此可知,住房抵押应该作为最主要的防御贷款风险的手段。 银行贷款都需要什么担保方式? 银行贷款按照担保方式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类。 抵押担保 这种是最常见的贷款担保方式。抵押担保,通俗理解,就是以房产、土地、办公楼等固定资产做为抵押进行贷款。抵押担保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抵押期间,抵押财产的占有不发生转移,原财产所有人仍然保留对抵押财产的占有权和使用权。注意的是,如果抵押人要对抵押财产进行处置,比如对外转让等,必须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 如果债务人不按时履行义务,银行有权把抵押物进行评估拍卖,所得的拍卖款用来偿还贷款的本息。 一般来说,房产抵押是最为常见的抵押方式。但是作为银行方而言,并不愿意接受以唯一住房作为抵押的贷款申请,因为一旦债务人违约,唯一住房的执行面临着极大的阻碍。 质押担保 质押与抵押的最大区别在于:抵押不改变抵押物的占有状态,而质押物则要交由质押权人进行保管。一般来说,质押物是以无形资产为主,比如股权、债券、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等,都可以办理质押担保。 债务人违约后,质押权人大多直接采用变卖的形式。 最后就是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就是债务人、保证人、银行三方约定,当债务人违约后,银行有权利要求保证人代为清偿债务,保证人也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二者的区别在于:一般保证是只有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有权利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而连带保证则不同,无论债务人有没有偿还能力,连带保证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债权人都可以主张保证人代为清偿。
信用贷款的担保方式
贷款的担保方式分为哪几种呢?
个人贷款的担保方式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当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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