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没还收到短信说案件会提交到身份证上的老家那里是真的吗? 网贷没有收到短信,说案件会提交到身份证上的老家那里,如果是这样,应该是你陷入到了小额贷款的套路贷的陷阱,属于套路贷催缴贷款的行为。建议你尽快还款。防止陷入套路贷,并且越陷越深,供参考。 我人在河南不知道怎么就收到从深圳法院发来的裁决书,我也没什么网贷或者逾期啊,请问裁决书是怎么回事呢 你在裁判文书网上查一下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只要你没做什么坏事,你就要申诉了。 网贷逾期,说案件已移交到当地公安局分局经侦支队,对我进行抓捕 昨天我也收到了这样的信息,,,请问一下警察去了吗?现在我特别害怕 被骗了所有积蓄警方立案让等,网贷马上到期无力偿还 我之前也是投资被骗7万多 河南惊天集资大案主犯被判多少年?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靠非法集资买的香车宝马奢侈品, 也是要还的…… 近日,一起金额超过433亿的集资案件,迎来一审判决。 据大河网报道,日前,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汤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河南超越企业集团实际控制人杨清河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一案公开宣判,杨清河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集资诈骗共计433亿元 涉及5万多人 5月22日下午3点30分,在汤阴县人民法院法庭内,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音,被告人杨清河被带进了法庭。 据中新网消息,1967年8月出生的杨清河曾担任过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安阳市十二届人大常委、安阳市工商联主席、安阳市总商会会长等多个职务。 1988年至2014年,杨清河自己或指使他人先后成立了安阳市读去读来读书社、安阳市超越置业中介有限公司、安阳市殷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河南省超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超越实业有限公司等77家公司、团体,而杨清河是上述公司、团体的实际控制人。 经审理查明,1992年1月至2015年11月,杨清河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先后以借书押金、诚信理财、投资房地产、投资煤矿、购房认筹、原煤预定、超越人基金等形式,通过发布广告、召开见面会等方式进行宣传,以月息1分至3.6分的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面向安阳市及周边地区吸收群众资金。 截至案发,超越集团共吸收集资群众本金共计433亿元,涉及51354人。其中,投资于煤矿、房地产、金矿的资金为10.05亿元,其他大量的集资款用于偿本付息,社会捐赠,购买房产、车辆、金币、文物、工艺品、字画,办理高尔夫会员等方面支出。 超越集团非法集资车辆清单 贷款诈骗2.4亿元 超越集团无力兑付集资款、严重资不抵债后,杨清河明知超越集团背负巨额债务,没有偿还能力,隐瞒上述事实,于2013年6月编造归还建设彰德府威尼斯印象(彰德府购物中心)一期股东借款的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财务报表和三方监管协议,使用非法集资款建设的涉案赃物不动产做抵押,以安阳彰德府置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光大银行郑州黄河路支行贷款1.9亿元。 2014年3月,杨清河再次编造归还建设超越城市广场项目借款的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财务报表,使用非法集资款建设的涉案赃物不动产做抵押,以河南省超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光大银行郑州黄河路支行贷款5000万元。 骗取上述两笔贷款后,2013年6月至2015年10月,超越集团原有资金、贷款资金、其他资金收入共计为3.57亿元,共支出资金3.21亿元,其中生产经营支出为7807万元,其他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支付承兑汇票非法贴现费用、归还非法集资利息、用于办公费等日常费用、用于高尔夫会费、购买家具和车辆、杨清河个人挥霍等。 用低价白酒抵付融资利息 另查明,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超越集团资金链断裂后,为掩盖其集资诈骗债务总额,杨清河伙同他人通过购买低价白酒高价抵顶集资票据的方式收回683.6万元集资票据,以抵销杨清河的集资债务。 据中国基金报报道,超越集团资金链断裂后,为掩盖其集资诈骗债务总额,杨清河伙同他人购买低价白酒高价抵顶集资票据,以抵销杨清河的集资债务。 据法院消息,2014年11月至2014年12月,杨清河和张海生商讨后,张海生召集超越集团26名职工入股,以25万元的价格从泸州窖龄年份酒业有限公司购进白酒2328箱(6瓶/箱)。 利用集资群众急于兑付集资款的无奈心理和对白酒价格的错误认识,将其中购进价格为223万元的2055箱零2瓶白酒采取收取80%集资票据加20%现金(折合共计166万元)的方式兑付给超越集团的集资群众,其中收取集资群众集资票据133万元交给超越集团抵消杨清河集资债务,收取现金33万元按入股比例分给入股人员。 2015年1月至2015年11月,杨清河又指使李四兵、申正义以同样方式给集资群众兑付并从中牟利。杨清河伙同他人诈骗数额共计650多万元。 像超越集团这样以高额收益为诱饵的非法集资公司何止这一家。 e租宝、中晋、泛亚系,再到善心汇等,非法集资一个比一个疯狂。 下面请随着苏苏一起来看看他们是如何从“神话”成为“阶下囚” “e租宝”案 自2015年12月16日,公安机关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立案侦查。近日,其在全国各地的关联公司、分公司也相继迎来宣判。历时两年半,遍布31个省市,涉案金额高达762亿,未兑付金额高达380亿的e租宝,终于彻底尘埃落定。 据不完全统计,e租宝已判决案件几十起,超过百人获刑,罚款金额高达20亿以上。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浙江、湖北、湖南、安徽、陕西、江西、广东、吉林、辽宁等13个省市对多起诉讼案相继做出宣判。 2017年11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e租宝主体案件已在2017年9月12日做出判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数罪并罚,判处罚金人民币18.03亿元;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万元。同时,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对张敏等24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昆明泛亚有色”案 号称“世界最大的稀有金属交易所”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延续了数年疯狂的围猎资本游戏。最终资金链断裂,20多个省份的22万投资者的430亿元资金难以讨回。 泛亚在多开公司,筑巢引凤,带队伍,拉客户,“空手套白狼”中奔跑。 从工商登记系统记载的泛亚合伙人注册的合伙企业信息看,大部分是2014年甚至是2015年新注册的企业。而且,这些企业都有两个共同的特点: 不管注册资本金是数千万元还是上亿元,但实际认缴资金往往都是?0?元。 “0元合伙企业”冠以“泛亚”之名,投身泛亚模式运作,开吃“唐僧肉”。 2016年6月22日,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单九良等1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查控了包括7万余吨有色金属在内的一批涉案资产、资金。 2016年4月,实际控制人徐勤等人在出境时被在机场被截获,其余20余名组织核心成员也被全部抓获。 2016年10月,中晋案侦查终结移交检方,徐徐勤等涉嫌集资诈骗罪。 善心汇案 张天明把自己包装成“大慈善家”、“经济学者”。而事实上,他初中肄业,并未研究过经济学。2016年5月以来,张天明等人通过搭建“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平台,大肆发展会员。 策划社会类活动,组织慈善捐款,提高自己和善心汇的曝光度;去全国各地考察贫困乡村,收购入股濒临倒闭的企业;喜欢穿唐装,经常面带微笑……这些都是张天明惯用的包装手法。 然而他所吹嘘的“做慈善”和“高返利”模式,事实上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用新会员的钱支付老会员的利息和短期回报,一旦没人投钱了,或者新会员投入的资金无法支付老会员的利息和本金,资金链断裂,就会导致模式崩盘。 2017年7月,“善心汇”涉嫌特大传销案调查,张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7年9月,张天明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执行逮捕。 7月25日,善心汇组织者张天明对办案民警说。 善心汇组织者张天明对办案民警说。 这些以各种手段来提集资参与人的钱,最终逃不了的是牢狱之灾。 从e租宝,到中晋、泛亚系,再到善心汇等,影响范围之广,涉及金额之大,波及人数之多,举世罕见。 一桩桩一件件,令人触目惊心。 警惕!不靠谱的投资品都有什么共性? 第一,一般承诺固定收益 不管这些不靠谱的投资品具体形式如何,销售人员在向投资者推销过程中一般会强调不会亏损,保证固定收益。但这只是理想化的,安全性和收益率无法兼顾,有收益必定有风险。即便是国债都有风险,更何况是这些不明来路的机构。 而事实上,承诺固定收益、保本收益是违反我国有关监管规定的。 第二,收益率一般偏高 越不靠谱的投资品收益越是高的惊人,如中晋系号称有10%-25%甚至40%的高收益,远超过市场平均收益率。 然而,综观大类资产2008年12月31日至今近10年以来的收益率,可以发现其平均年化收益率均在10%以下,收益率最高的房地产平均年化收益率为7.79%。 以股票为例,上证综指和深证成指近10年的年化收益率均在5%-6%之间,包含上证市场规模最大、流动性最好的蓝筹股的上证50年化收益率也仅为7.19%。但股票资产近250周波动率均在20%以上,风险远远高于债券、商品等资产。 而风险最低的债券年化收益率均较低,上证国债为3.28%,中证公司债为5.25%。 由此可见,高收益率低风险是一个巨大的投资骗局,在当前各类资产市场回报率较低的情况下,可以说承诺超过10%收益的短期产品基本上都是骗局。 第三,底层资产不清晰 任何一种金融产品,不管包装得多复杂,也一定有一个底层的实体资产,否则这个产品就是无源之水。底层资产不清楚,一定是基础薄弱,上层产品随时都会坍塌。 然而,不少网贷产品经常把诸多底层资产打包成为一款新的产品,使得投资人无法直接了解底层资产究竟是什么; 其底层资产也往往是信用贷、消费金融、车贷、房贷、应收装款转让等,其基础较为薄弱且资金回收周期可能较长。更有甚者,不少投资机构不愿意给客户提供全部的底层资产清单,认为没有必要。 而规范的金融产品,尽管其结构设计较为复杂,却有容易变现的底层资产作为保障。 第四,借新还旧、庞氏融资 很多投资陷阱往往初期回报还不错,但大部分骗局的背后是借新还旧、庞氏融资。 庞氏骗局意味着初期必须让资金先滚动起来,怎么办呢? 就要让初期投资者尝到甜头,让他们去宣传,去拉新人进来。等到进来的人越来越多的时候,再卷款跑路,这对集资方是最有利的。 综观这些投资骗局,往往具有不断发行、募集规模在短时间内暴增的特点。 说了这么多,其实道理很简单,天下永远没有免费的午餐,当你觉得一个投资产品可以躺着赚钱的时候,你的钱袋子可能已经被人打开了。 苏苏再次提醒 天上没有掉馅饼 如果你还对那些虚假宣传、 高额返佣、 借新还旧的平台抱有幻想, 那么下一个受害人可能就是你。 相关部门的责任缺失。 消息来自网易新闻。 我欠了8个网贷,一起两万多,他们已经向法院起诉我了 只是吓唬你而已,高利贷法律不保护。是发的短信告诉你的,如果被人起诉到法院,不是对方告诉你,是法院向你送达纸质的诉讼状、传票,需要你签收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犯罪团伙P果照灵堂照疯狂催债,此案件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河南南阳。王某使用网贷软件借款2950元,对方让还4500元,王某不还款于是收到大量灵堂信息、PS淫秽照片等。王某报警后,嫌疑人被抓捕到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