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团贷网放贷140亿,其中车贷40亿,车贷总经理杨全超拒绝配合催收?受害人有什么办法强制他配合催收么? 东莞政府不是发公告说催收工作已经全面恢复了吗,现在只能等政府决定了,我们出借人已经没有办法了,催收能多回对我们出借人是最大的利好,后续至少还要两年的时间才能知道出借人能拿回多少钱了,真是惨不忍睹啊。 团贷网倒闭后,最终还可以兑付多少?
团贷网倒闭后,最终资金兑付会非常困难。 根据东莞市公安局发布的公告,人民警察追缴赃物和损失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已冻结涉案账户33.5亿元,追回唐军隐匿资金12.1亿元,冻结股票市值和资金余额9.2亿元。 固定资产方面,警方查扣房地产50套,土地2块,飞机2架,汽车48辆,货物一批。由于这些资产的细节没有详细披露,保守估计价值约为10亿英镑。集团贷款网络崩溃唯一令人高兴的可能是借款人。当然,警察不会忘记这种人群。 目前,征集队伍已全面恢复,汽车贷款、房屋贷款、信贷贷款、小微贷款等资产方征集工作已全面启动。集团贷款网络的集合集团贷款是一项外包服务。近800人的征集队伍分为6个小组,全面开展征集工作。在短时间内,已收回2亿元。当然,数量每天都在增长。 鉴于目前仍有不少人对贷款不了解,或因各种原因不愿报案或在东莞市公安局公布的投资者贷款登记网站上登记,预计每个贷款人报案后至少收回一半本金。 为什么微信群凡是关于团贷网的都活不过1天?PONY马是依据什么法律法规葑群?可以起诉他么? 一、罪名的定性 非法集资犯罪,包含了数个具体的犯罪罪名,其具体范围包括以下七种具体罪名: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法第176条); 2. 集资诈偏罪 (刑法第192条); 3.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刑法第160条); 4. 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 (刑法第179条); 5.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刑法第224条) ; 6. 非法经营罪 (刑法第225条); 7.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刑法第174条第1款)。
根据团贷网事件,该可能的非法集资定性要么是1要么是2,一般1是立案初级罪名,2是程度很深的罪名。集资诈偏的首要条件是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虚构子虚乌有的事情,诱导公众。个人认为唐军也没有非法占有欠债不还的主观目的,17年2月两年期的安盈宝也刚结清了,并且到现在为止一直在还款,没有逾期兑付,更没有不还甚至跑路,集资诈偏罪构不成,所以是非吸,以下都围绕非吸来考虑。 团贷网暴雷后银行监管账户的钱能拿回来吗 平台暴雷之后,投资人唯一能做的就是维权。如果平台清盘还好,即使兑付时间长达 3 年,往往本金都能拿到手,但是如果被立案侦查,平台涉及违法犯罪活动,资金追偿的难度很大,不仅追缴时间较长,而且最终能拿到手的钱往往也没多少 一点车贷倒闭了吗 一点车归属于 团贷网 旗下,我们原来不是一点车员工,被收购之后合并到一点车,当时说所有累计提成,都是照常有的,都会正常发的,但是到了一点车之后,发工资居然没有,哈哈你马勒戈壁,我日你妈,现在一直处于沟通无果状态,有进展我会持续更新 史钰柱秘书张倩在团贷网出事前不到一个月时间内抛光持有的8亿派生科技的股票,这算不算内幕交易? 没有确实证据,警方甚至都不会立案,抛售全部股票只是清仓交易,如认定内幕交易,必须有证据证明此交易行为由得知内幕信息而引起。 根据《刑法》的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团贷网的公司简介
团贷网成立于2012年,总部位于广东东莞,注册资本1.256亿元。2015年6月,团贷网获得2亿元B轮融资,由九鼎投资领投,巨人投资、久奕投资、沈宁晨等跟投。截至2015年11月8日,团贷网累计交易额突破100亿元。 团贷网隶属东莞市俊特集团旗下,俊特集团旗下已拥有东莞市俊特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俊特信贷咨询有限公司。是经营超过2年的本土融资咨询服务平台,其完善的服务和经营理念使其在本土占据一定的客户群体及市场份额。团贷网的诞生不仅延续了俊特的强大理念,更利用了其成熟的市场资源。团贷网在该行业中已有的模式下,为了更降低投资人的风险,首次提出引进第三方金融局认可的担保机构作为借款人的担保方,同时也保证了投资人资金的绝对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