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运营模式的方法有哪几种 一、纯平台模式和债权转让模式 根据借贷流程的不同,P2P网贷可以分为纯平台模式和债权转让模式两种。在纯平台模式中,借贷双方借贷关系的达成是通过双方在平台上直接接触,一次性投标达成;而在债权转让模式中,则通过平台上的专业放贷人介入借贷关系之中,一边放贷一边转让债权来连通出借人(后文也称投资者)和借款人,实现借贷款项从出借人手中流入借款人手中。 二、纯线上模式和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 由于国内征信体系不健全,个人信用情况难以判断,所以大部分P2P网贷平台的线上工作只能完成国外P2P流程的一部分,而用户获取、信用审核及筹资过程在不同程度上已由线上转向线下,P2P网贷平台的运营模式也因此可以分为纯线上模式和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 三、无担保模式和有担保模式 在P2P网贷平台采用的征信手段中,除了直接实地信用审核的线下模式之外,还有一种就是采用担保机制来有效降低出借人可能遭受的借款资金损失的风险。因此根据有无担保机制,可以将P2P网贷平台分为无担保模式和有担保模式。 无担保模式保留了P2P网贷模式的原始面貌,平台仅发挥信用认定和信息撮合的功能,提供的所有借款均为无担保的信用贷款,由出借人根据自己的借款期限和风险承受能力自主选择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贷款逾期和坏账风险完全由出借人自己承担,网站不进行本金保障承诺,也未设立专门的风险准备金以弥补出借人可能发生的损失。 专业申请网贷的流程和细节,网贷怎么操作流程方法 第一、网络核查
①主要是通过百度查询借款人的身份证信息、住址信息、办公场地信息、本人及其他联系人联系方式、单位电话在网络上是否有负面信息;
②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客户的单位或者经营的企业是否有异常,
③通过人法网和失信网查询客户及其企业是否有违法案件未执行完毕,是否是失信行为人;
④通过第三方估价网站查询客户的房产价值。一般都是借助搜房网、安居客等大型房产买卖网站查询客户所在小区的商品房现单价,然后再乘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从而得出房产估值。
第二、数据分析
①主要是通过个人征信报告计算出借款人的负债情况,逾期情况、对外担保情况、住址及工作信息变更频率、历史还款记录、征信查询次数;
②计算客户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入账情况、隐形负债;
通过对借款申请人的信用情况、生产经营收入、负债、现金流等情况来分析判断其是否有稳定的还款来源和较强的还款能力。
第三、电话核实
电话审核是信用贷款最重要的环节,主要是通过核实第三方的对借款人进行审查
。通常,P2P公司都要求借款人提供本人手机联系方式、家庭电话、办公电话、18岁以上直系亲属联系方式一个,现单位同事联系方式一个,朋友联系方式一个,通过拨打这些联系人的联系电话来考察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用途,是否用于正常的经营用途,还是用于其他非法目的。
A、公司信息
①单位成立时间、注册资金、法人、主经营项目、利润如何;
②公司座机号码、员工人数、公司的详细地址;
③发工资方式(打卡或发现金)、几号发薪、什么银行发薪;
④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
⑤借款人职务、工作内容、入职时长、薪资水平。
B、家庭状况
①是否结婚、以结婚证为主,结婚时间、配偶姓名;
②是否有小孩,小孩年龄;
③父母老人赡养情况;
④贷款用途,夫妻朋友同事之间口吻要一致。
⑤爱人工作情况必须了解(单位以及工资)。
C、向朋友调查的内容
朋友跟借款人是什么关系,是否知道贷款本人的工作是什么,是否结婚,是否有小孩,有什么不良的爱好(打牌,喝酒,大手大脚,不故政业,游手好闲)。
第四、实地尽职调查
主要是实地核实借款人经营的真实性、场地规模、现场办公情况、员工上班情况、存货、生产设备、近期购销单据、现场拨通办公电话。从而了解借款人的经营现状、收入或盈利等情况,形成对借款人的判断。
第五、综合评估
通常,风控人员会根据借款人的个人信息、资产情况、历史信用记录、近半年的收入情况和偿还能力、电审情况、实地尽职调查情况来判断借款人的总体情况,从而做出是否批贷、以及批贷金额多少的建议。
第六、审批
即根据前期所有环节的反馈结果,最终确定借款人的授信额度。一般房抵贷、车抵贷额度都在房产、车产估值的五到七成。菜导想提醒大家的是,所有的信贷决策,都是以P2P平台的收益情况、逾期、坏账情况为出发点的,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如果贷款被拒,不代表资质就一定不好。 p2p网贷运营模式有哪些 一、纯平台模式和债权转让模式 根据借贷流程的不同,P2P网贷可以分为纯平台模式和债权转让模式两种。在纯平台模式中,借贷双方借贷关系的达成是通过双方在平台上直接接触,一次性投标达成;而在债权转让模式中,则通过平台上的专业放贷人介入借贷关系之中,一边放贷一边转让债权来连通出借人(后文也称投资者)和借款人,实现借贷款项从出借人手中流入借款人手中。 纯平台模式保留了欧美传入的P2P网贷本来面貌,即出借人根据需求在平台上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平台不介入交易,只负责信用审核、展示及招标,以收取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为收益来源。 债权转让模式是指借贷双方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是通过第三方个人先行放款给资金需求者,再由第三方个人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其中,第三方个人与P2P网贷平台高度关联,一般为平台的内部人员。P2P网贷平台则将第三方个人债权打包成理财产品供投资者选择,并负责借款人的信用审核以及贷后管理服务。 二、纯线上模式和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 由于国内征信体系不健全,个人信用情况难以判断,所以大部分P2P网贷平台的线上工作只能完成国外P2P流程的一部分,而用户获取、信用审核及筹资过程在不同程度上已由线上转向线下,P2P网贷平台的运营模式也因此可以分为纯线上模式和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 三、无担保模式和有担保模式 在我国P2P网贷平台采用的增信手段中,除了直接实地信用审核的线下模式之外,还有一种就是采用担保机制来有效降低出借人可能遭受的借款资金损失的风险。因此根据有无担保机制,可以将P2P网贷平台分为无担保模式和有担保模式。 无担保模式保留了P2P网贷模式的原始面貌,平台仅发挥信用认定和信息撮合的功能,提供的所有借款均为无担保的信用贷款,由出借人根据自己的借款期限和风险承受能力自主选择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贷款逾期和坏账风险完全由出借人自己承担,网站不进行本金保障承诺,也未设立专门的风险准备金以弥补出借人可能发生的损失。 网贷的运营模式
网络信贷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其典型的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 在传统P2P模式中,网贷平台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价值认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不实质参与到借贷利益链条之中,借贷双方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网贷平台则依靠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维持运营。在我国,由于公民信用体系尚未规范,传统的P2P模式很难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旦发生逾期等情况,投资者血本无归。 因此,P2P网贷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建议信用贷款方面引入亲朋进行联保,其他贷款方面则引入抵押或质押进行反担保。同时,企业贷款项目引进第三方融资担保公司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本息担保,并要求其担保规模要与担保方的担保额度相匹配,担保方也要加强自身的风控管理。网贷,又称P2P网络借款。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 债权转让模式能够更好地连接借款者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主动地批量化开展业务,而不是被动等待各自匹配,从而实现了规模的快速扩展。它与国内互联网发展尚未普及到小微金融的目标客户群体息息相关,几乎所有2012年以来成立的网贷平台都是债权转让模式。 因为信用链条的拉长,以及机构与专业放贷人的高度关联性,债权转让的P2P网贷形式受到较多质疑,并被诸多传统P2P机构认为这“并不是P2P,而且出了风险会影响P2P行业” 。 P2B平台的特点是个人对机构,具体操作模式是由第三方机构去做风控。平台把第三方机构做好风控的项目或标的在平台上和投资者对接,这样就聪明地化解了平台做风控不专业,风控水平较差的难题。 P2B平台合作的机构,通常有较强的实力,较强的风控能力,较高的风控水平,因此总体上而言,P2B业务模式的风险大大低于P2P业务模式,安全性更值得投资者信赖。 P2B平台,根据所合作的机构的不同,又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 和担保公司合作的平台; 第二, 和小贷公司合作的平台; 第三, 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合作的平台; 第四, 和证券公司、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等实力较强的持牌正规金融机构合作的平台。 因为通常担保公司风控能力较弱,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次之,小贷公司稍强,证券公司、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等实力较强的持牌正规金融机构风控能力最强,风控水平最高,因此,这几类P2B平台里面,第一种风险较大,第二种、第三种风险次之,第四种,和证券公司、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等实力较强的持牌正规金融机构合作的平台,如无界财富、民生易贷,风险最低,安全性最高,最值得投资者信赖。 国内的网贷系统现在有哪些运营模式?哪种运营模式好些? 国内的网贷系统主要有三种运营模式吧,不能说哪种运营模式比较好,只能说哪种模式比较适合运营的企业,个人认为是看公司想朝哪个运营模式走。 1、纯平台模式和债权转让模式 根据流程的不同,P2P网贷可以分为纯平台模式和债权转让模式两种。在纯平台模式中,借贷双方关系的达成是通过双方在平台上直接接触,一次性投标达成。像迪蒙网贷系统就是采取这种的模式,当然具体根据客户需求而定。 2、无担保平台模式和有担保平台模式 无担保模式保留了P2P网贷模式的原始面貌,平台仅发挥信用认定和信息撮合的功能,提供的所有借款均为无担保的信用贷款,由出借人根据自己的借款期限和风险承受能力自助选择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有担保模式又可分为第三方担保模式和平台自身担保模式和平台自身担保模式。 3、纯线上模式和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 在纯线上模式中,用户开发,信用审核、合同签订到贷款催收等整个业务主要在线上完成。绝大多数P2P公司一样采用的是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即P2P网贷公司将借贷交易环节主要放在线上,在线上主攻理财端,吸引投资人,并公开借贷业务信息以及法律相关服务流程,而主要将借款来源、借款审查和待后管理这样的环节放在线下,按照传统的审核及管理方式进行。 我能总结的就这些了,具体的其他运营模式你可以自己查,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启示。谢谢 网贷公司怎么运营管理 恒昌致力于通过“精英引进”“战略储备”双体系引领人才发展战略,其他方面做的也是挺好的 网贷的运营管理
P2P平台出现跑路和诈骗事件的主要原因是:中间资金账户缺乏监管,P2P平台拥有中间账户资金的调配权。 中间资金账户的开设是为了交易核实与过账,其设立是P2P平台的必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国内网贷平台中间资金账户普遍处于监管真空状态,资金的调配权仍然在平台手里。若是对时间差和条款没有严格控制,“卷款跑路,挪作他用”等中间账户资金沉淀引起的道德风险极大。 因此,中间资金账户通过监管资金流的来源、托管、结算、归属,详细分析信贷活动实际参与各方的作用,以及对中间资金账户进行“专户专款专用”监控,可以避免P2P网贷平台介入非法集资或者商业诈骗的可能性,也利于相关部门进行社会融资统计和监测分析。 国内P2P网贷平台普遍在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中间资金账户,实现中间的转账结算。而资金托管方的普遍态度是允许开户,但不承诺监管。监管部门或许可以考虑指定托管机构对中间资金账户进行专营专管,使平台本身只能查看账户明细,而不能随意调用资金。此外,成立专业的认证机构对独立于P2P平台的资金安全进行认证也可以尝试。 关于借款协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关于对借款提供担保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中明确规定,居间人提供贷款合同订立的媒介服务,可依法向委托方收取相应的报酬。因此贷款服务机构的存在和服务费的收取都是符合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的。 2011年8月23日,银监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明确了应该合理设定业务边界的四条红线: 一、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 二、要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三、不得搞资金池 四、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且在实现行业规范之后,银监会与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或将开展资金托管鉴于P2P网络借贷行业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省级监管部门可借鉴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相关电子登记、资金托管制度,并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方能推动网贷平台健康发展。 一、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严格恪守资金撮合中介的角色; 二、不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不触碰非法集资的红线; 三、明确平台本身不提供担保,严格审核引入的担保机构的资质; 四、坚决制止伪造虚假借款人,反对平台及其关联帐号借款、虚假借款; 五、严守信息安全底限,保护投资人及信息安全; 六、对投资人资金进行第三方托管,保护投资人的资金安全; 七、引导投资人理性投资,明确收费标准,不过分追求高收益; 八、充分进行信息披露,披露自身运营信息,进行必要风险警示; 九、共同推动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推动健全信用体系的建设; 十、坚持普惠金融理念,共同致力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