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一)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以上内容就是对“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以及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所做的解答。 网贷起诉有效期是多久 我认为贷的诉讼时效,适用《总则》的相关,是3年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如果明确约定了还款时间的,则在还款到期次日二年之内如果没有向对方主张权利的,则超过了诉讼时效.失去了法律上的胜诉权.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则你可以随时主张,但不能超过最长二十年的诉讼时效啊. 网贷逾期多久会被起诉?
从法律角度来说,借款逾期不还,借出人有权对你进行起诉求你还款。 而起诉的诉讼时效是约定还款日到期的3年之内,也就是说你借了对方的钱,结果约定还款的日子到了你还没还钱,3年之内对方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超过3年时间,再去法院诉讼,法院就不支持你了。而每个平台对逾期起诉的标准也不一样,一般逾期两三个月到半年,平台就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平台给你下两三次催收后你不还人家就起诉你了,不会超过借款到期日后二年内。如果起诉,大多数情况是在你逾期未还的两个月到三个月之间,每家平台的规定不同,建议尽快偿还欠款,造成严重逾期将要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平台的花式催收,个人征信也会产生污点。 关于借款协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扩展资料根据2017年12月发布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规定: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目前市面上的网贷平台,多数涉及到砍头息、乱收管理费、保证金,逾期后逾期费和滞纳金高得吓人。这些都违反了相关规定,他们除了进行暴力催收,别无他法。 此外,早在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明白这点,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他们威胁起诉而不敢起诉了。因为凡是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都得不到法院支持。同时他们违规放款在先,自己起诉无疑是自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关于对借款提供担保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中明确规定,居间人提供贷款合同订立的媒介服务,可依法向委托方收取相应的报酬。因此贷款服务机构的存在和服务费的收取都是符合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的。 参考资料:-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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