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p2p网贷整治出台了83号文件的内容是什么?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室、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文件编号为“整治办函[2019]83号”(以下简称“83号文”)。 在注册资本方面,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且出资形式应为货币。而全国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且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5亿元,且首期实缴货币资本还应同时满足不低于转型时网贷机构借贷余额1/10的要求。 “83号文”也强调,已退出的网贷机构不得申请转型为小贷公司。这意味着,已经宣布清盘退出的网贷机构,无法再通过该方式向小贷公司转型。 网贷机构股东实力较强,原有股东不具备消化存量业务风险能力的,必须引进新的有实力的股东,并作出消化存量业务风险的承诺。 拟转型的网贷机构,经申请并通过区、市、省级有关部门逐级审核同意后,由省级地方金融监管局出具临时牌照批复文件,网贷机构可凭批复文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扩展资料
《意见》明确了拟转型网贷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是合规条件。网贷机构存量业务无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结合合规检查情况,网贷机构存量业务及财务管理较为规范,最近1年保持全量业务银行存管上线状态,最近2年网贷机构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在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法院等部门无严重违规处罚和违法犯罪记录。 不存在查实的重大违法违规投诉记录,不存在违法违规开展各类金融业务的情况,积极配合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已退出的网贷机构不得申请转型为小贷公司。 二是有符合条件的股东和管理团队。网贷机构股东实力较强,原有股东不具备消化存量业务风险能力的,必须引进新的有实力的股东,并作出消化存量业务风险的承诺。 三是转型方案具有可行性。网贷机构提出的转型方案要充分考虑出借人的利益,事先与出借人充分沟通,获得大多数出借人的支持配合; 要得到有权机构(如出借人大会,股东会等)的有效同意,并且有能力、有相关机制确保方案有效执行。网贷机构要公布线上线下联系方式,畅通与出借人的沟通渠道。 四是金融科技实力强,符合线上经营要求。对于拟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的网贷机构,还应具有较好的互联网背景和网络技术资源基础。 具备全流程线上完成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条件,且能与监管系统对接,满足非现场监管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网贷之家-重磅!P2P网贷转小贷指导意见出炉(附全文) p2p网贷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中央宣布限期关闭所有小贷所有贷款不收回真的假的
假的,没这项。展期贷款性质上是贷款合同期限的变对于展期贷期限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通则”的规定,应否以此认定该展期无效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确认合同是否有效,应当依据我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只要展期贷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真实的意思表示。 并不违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就应当认定有效。你院请示涉及案件中的担保人的责任,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法发〔1994〕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予以确认。 扩展资料
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 1、应当与银行或者贷款机构进行协商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 2、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裁定罪。 3、贷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贷款机构或银行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展期贷款超过原贷款期限的效力问题 人民网—网贷175号文:不合规平台能退尽退、应关尽关
175号文要求“能退尽退,应关尽关”,意思是国家不抓那些老赖了吗? "当然不是,这部分人的误读。 全国互金整治办下发《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要求各地严厉打击借款人的恶意债行为,并上报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通知显示,下一步,全国整治办将协调征信管理部门将上述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对相关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 除此之外,中国互金协会也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会员需定期报送逃废债人员清单,同时拥有查询接口。一家公司报送多少,就可以查询多少次黑名单。搜易贷等12家网贷平台首批与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法研院)签约,实现了实时查询来自法研院权威、合规、及时、全量的司法数据;搜易贷还作为首批平台上报“恶意逃废债”用户信息,并与百行征信签约合作,推动信用信息的共享共用。 “清退”是指不良平台的清退,行业与合规平台都并没有放弃打击逃废债。" 网贷行业的175号文对合众e贷有什么影响吗? 有利于优胜劣汰,良性发展的合众e贷会有更大前景。 .简述p2p网络借贷发展的现状
2011-2019年,我国P2P网贷正常运台数量呈现先上升后下降趋势。截至2018年12月底,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相比2017年底减少了1219家。自从2015年正常运营平台数量达到3464家后,已经连续三年出现下降。 截止2019年1月底,P2P网贷平台数量为1031家,12月底下降至343家,相比2018年底减少了678家。
行业进入专项整治,监管政策日趋完善 2019年网贷行业专项整治进入深水区。2018年12月底互金整治办与网贷整治办联合下发的175号文首提坚持以机构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奠定了2019年整个行业清退转型的主基调,此后多份重磅文件及多次高规格会议所传达的网贷整治总方针基本保持了一致性,即推动大多数机构良性退出,引导部分机构转型。 另外随着行业出清的加速,恶意逃废债的现象也愈加严重。为应对这一乱象,2019年9月初互金整治办与网贷整治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通知明确支持在营网贷机构接入央行征信、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表示持续开展对已退出经营的网贷机构相关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要求各地将形成的“失信人名单”转送央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
——以上数据及分析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中央175号文件是什么? (1978)75号文件规定:兵退出现役后,家负责安置工作,年满五十五岁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干部退休办法办理退休手续。人发(2002)59号文件要求:政府要主动关心军队复转人员的生活,切实帮助他们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