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代收证明:帮朋友写的借条,名字和手印都是我帮她写的和印的,我让借款人写一个收款证明,证明钱已经到账,在我不知

[复制链接]
[投诉]
194 0
online_admin 爱卡网总监实名认证 手机认证 发表于 2020-2-26 14:57:50 | 只看该作者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帮朋友写的借条,名字和手印都是我帮她写的和印的,我让借款人写一个收款证明,证明钱已经到账,在我不知

你帮朋友写了借条按了手印,你朋友可以不需要还钱。别人写了收款证明,债主可凭借条和收款证明向写收款证明的人讨钱,也可单凭借条向你讨钱,而收款证明因不能证明这条上收的钱是借款,无法追究写收款证明的人还钱,你那个借钱的朋友倒是不需要还钱,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他借了钱。

借款归还怎样出证明

证明本人已收到mgc于x年x月x日所签署的《借条》所载的欠款mgc元,上述借条项下的债权债务立即履行完毕,特此证明。债务人:mgc x年x月x日

加工费代收证明怎么写

汽车加油,招待吃饭,看戏都做费用。

收到一部分还款收条怎么写

还借款收据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另外需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借款人提供其真实情况的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mgc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收条适用场合: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

还借款收据怎么写?

还借款收据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另外需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借款人提供其真实情况的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mgc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扩展资料:收条适用场合: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 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具收条,以示证明。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具收条。当然,在正式的场合下,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mgc,这属于另一类情况。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收条

借贷还款承诺书和收款证明格式

将这一段录音所涉及的时间内容写进承诺书中,写明还款后这个录音必须被删除,借款人不得再将此份录音进行传播。(你所要求的一切内容必须写清楚,都签上双方姓名) 收款证明,只要写明在某年某月你归还了借款人什么时候借的多少钱就行了,双方签字。(我建议还款的时候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

别人还我50000元钱然后借款人让我给他开了个证明,证明写【证明:收到某某人50000元,然后就是

除非你在证明上写:放债人:或他来找你要钱,你就说: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源或改编自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weinxin
爱卡网站长——亚熙哥
若开通会员无法使用
请扫码联系爱卡网站长
本平台不放贷、也不接网贷代做!
上一篇:道奇酷威mgc:麻烦有谁开道奇酷威的、、、如果有 能说说这车怎么样吗?性能,驾驶的感觉等!
下一篇:衡阳mgc中介电话号码是多少钱:mgc中介都是骗人的吗
楼主热帖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收藏
收藏0
支持
支持0
反对
反对0
122329my40v0m19mm281y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_login wechat_login1

本版积分规则

avatar

0关注

192粉丝

41775帖子

发布主题
精选帖子
热帖排行
推荐
162349x8b848x8bpq4qaaz
客服咨询

155-5555-5876

服务时间 9:00-24:00

爱卡网APP下载

app

知识改变命运,技术改变未来!

  • 客服Q Q:70079566     微信:79710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日     9:00-22:00
  • 加入爱卡网VIP会员,菜鸟也能变大神!
15555555876

关注我们

  • app
  • app
  • app
本站唯一官网:www.7177.cn Copyright    2010-2021  爱卡网  Powered by Discuz!  技术支持:亚熙工作室   浙ICP备1704610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