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源地贷款时间(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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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oderator 爱卡网小编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发表于 2020-12-26 22:58:44 | 只看该作者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生源地助学贷款时间
一、国家贷款申审批(9月-10月)
1、学生提出国家助款书面申提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9月上旬);
2、二级学院审核书面申请贷款材料,确定贷款资格并公示(9月中旬);
3、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审批表》和网上申请,然后网上审核后汇总上报学贷中心(9月下旬);
4、学贷中心对网上申请进行审核,统计汇总后上报助学中心(10月上旬);
5、贷款学生接受贷款申请诚信教育(10月下旬);
二、签订合同(11月中旬)
1、学贷中心组织二级学院进行贷款合同等材料的填写培训;
2、学贷办组织学生填写贷款合同等材料;
3、贷款学生填写贷款材料,签订借款合同并进行支付宝账号的激活及实名认证;
4、学贷中心汇总学生签订合同情况,上报银行。
三、国家助学贷款发放(11月下旬)
1、国家开发银行根据合同签订情况放款至省助学贷款中心帐户;
2、省助学贷款中心放款至学生贷款支付宝账户,由学生账户扣至学校收费账户;
3、国家助学贷款经扣缴学费后还有余额的,由学校财务处退回学生交学费帐户。
4、学贷中心整理并建立学生诚信档案。
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招行暂未开办助学贷款,如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建议您联系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这四大国有银行咨询是否开展此类贷款业务!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农村社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含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专科学生等发放的,用于支付其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并由中央或地方财政给予利息补贴的人民币贷款。
2、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 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专科学生。
3、借款人的具体条件
1)本人及其家庭经济困难,以至于影响到正常的学习生活;
2)具有合法居民身份证件及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
3)有学生家长或老师一人和同班同学一人,共两名见证人,借款人之间不允许相互见证;
4)年龄未满18周岁的应取得其监护人同意;
5)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能正常完成学业;
6)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 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包括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每学年最高不能超过6000元(含)。
5、贷款期限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为8年(含8年),同时,期限的设定必须限定在借款人能够在毕业后4年内还清贷款本息之内。
6、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不上浮。
7、贷款的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一次申请、经办行一次审批、单户核算、分次发放的方式。其中,学费和住宿费贷款采用按学年(期)发放,直接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开立的账户上;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划入借款人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开立的个人账户上。生活费原则上一年按10个月发放,每年的寒、暑假期(即2月、8月)不发放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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