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银行贷款,需要法人自己去吗 需要去,为了避免章子有问题,又不能证明借贷事情是谁办的,华除了盖章,法人代表要签字,并核实身份和授权。 法人贷款,企业贷款,个人贷款,三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法人和企款差不多以归为一类,叫做对公贷款。 1、贷款金额从贷款用途需求、贷款担保方式、借款人还款能力等几方面综合判断。 个人贷款和对公贷款最大的差别在于,收入上的差异。个人都是固定工资收入,比较容易判断;对公贷款则要看经营收入,相对不太标准,而且不同产品还有差异,比如流动资金贷款要估算法人机构的过往日常运营资金量,而项目贷款则要看项目的未来现金流入; 2、三者都能办到的,应该是现在所谓的经营性贷款。差别在于个人贷款最终追究的是个人,而对公贷款最终追究的是企业。另外,通常个人贷款应该手续简便一些。 3、法人和法人代表是两个概念,如果说法人贷款,就是机构作为借款人了,不是自然人; 4、先要明确,担保的概念,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我估计你的问题中,担保是指保证。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是否需要保证,这个不是一定的。主要看借款人是否有足够的收入,如果收入不足,多半要增加有足够收入的保证人。 我是公司法人,拿公司去银行贷款要什么手续? 要做多少啊! 关于法人代表在公司贷款中需承担的责任??
法人代表在公司贷款中需承担的: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 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扩展资料
《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该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参考资料来源:--法人代表
公司贷款和法人的关系?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一定利率和必须归条件出借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企业法人可以贷款吗
营业执照可以贷款吗 公司法人需要承担银行贷款吗 公司的法表人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履行,该义务应该由其公司承担,而不是由该个人承担。 所以,企业的贷款由企业来偿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个人是不承担偿还责任,当然前提是企业没有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转移资产等违法行为,而且法人代表没有进行个人担保,否则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