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套房组合贷款首付比例 【成都住房公积款首付款比例规定一)购买首套住房已有一套住房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执行同期首套住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所购再交易住房楼龄在十年以上的,则相应提高一成的首付款比例。(二)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贷款。(三)对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认定,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因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未及时更新等原因,显示借款人有未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需借款人提供名下住房贷款银行的结清凭证作为佐证。公积金和商贷的二套房认定有区别:目前在二套房认定上,公积金贷款与商贷存在一定差异,公积金“认房不认贷”,商贷“认贷不认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认房不认贷”的意思是:只要你名下有房,不管是否结清,是否全款,都算二套房。商业贷款买房“认贷不认房”的意思是:只要你还有贷款未结清,就算二套房,结清了或是全款买的房,再买房就按首套房来算。 在成都买二套房首付几成?有何限制条件?怎么落成都户口? 您好!
1、您是商业贷款,还贷3有1个在还贷款,首付四成;有2个在还贷款,拒贷;其他的暂无限制;
2、如果您是公积金贷款,分两种情况:
(1)买新房的话,无贷或者房贷记录已结清,省、市公积金首付均为2成,有两次或以上贷款且结清,省公积金首付4成;如果有1次房贷记录未结清,市公积金首付三成,省公积金首付4成;
(2)买二手房的话,无贷或者房贷记录已结清,省、市公积金首付均为2成,有两次或以上贷款且结清,省公积金首付4成;如果有1次房贷记录未结清,市公积金首付三成,省公积金首付4成。已建成10年以上的房屋,首付多付一成。
落户政策:
1、购买90平以上房屋,且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保一年,即可落户;
2、购买90平以下房屋,需要持成都居住证2年以上且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
3、通过人才引进、投靠等方式先落户成都,买房后平迁。
备注:以上落户政策均不得小于16平/人。 成都2017限购政策出来了 外地户口还可以购买二套房不?
不可以。2月15日,成都式出台了住房限购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二套住房,暂停购买第三套住房。 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二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 套房的认定标准是在个人名下拥有两套(含二套)以上的房产属于二套房。 被认定为二套房的情形有: (1)自己有住房,给成年子女购房。 (2)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3)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算二套。 (4)有全款购买住房,再贷款购房为二套房。 (5)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6)先商业贷购房,再使用公积金买房。 (7)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再购且户口不在一起。 (8)婚后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再购房。 (9)名下有商业公寓,再购普通住宅。 扩展资料: 房价限购令,是指同一购买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该市五城区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对于能够提供在该市行政区域内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该市五城区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称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将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按转让所得征收20%个人所得税。对省级政府稳定房价工作不力的将进行约谈和问责。 参考资料:房价限购令——
求问,成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二套房积金首例 1积金二套房首付下调,住房乡建设部、财政部国人民银行昨天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 2、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 3、3月30日,对于公积金贷款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4、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5、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改成2年。 6、住建部、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新政公布,放开了境外个人在中国购房的时限、数量要求,并且降低了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门槛。中国楼市“限外令”10年来首现松动。 7、6月1日起,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成都本地人购买第二套房的政策 一、成都套房政策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二、套房认定标准 1、首先是看是否曾有过贷款行为,对于以前曾全款买房或者向亲朋好友借钱买房的,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时将视为第一套住房贷款;对于曾有过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贷款将视为第二套房。 2、以家庭为单位,即需要查询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个人征信系统的贷款购房情况,如果其中有人曾有过贷款购房记录的,您申请贷款购房时也将视为第二套房。 3、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内。即如果以前申请的是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将视为第二套房。但是如果以前申请的是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其他商业性个人贷款品种,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将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4、包括已结清和未结清贷款在内。即对于曾有过购置住房贷款记录的,无论其是否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置住房的,都将视为第二套房。 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6、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成都二套房贷款政策内容及二套房认定标准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三套房贷。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1-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搜狐焦点网,为您提供房产信息,房产楼盘详情、买房流程、业主论坛、家居装修等全面内容信息
2017年成都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三套房如何贷款
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三套房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2010年4月17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提出十条举措,被业内称作“新国十条”,“新国十条”其中要求: 1、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3、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4、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5、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6、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 7、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 8、抓紧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包括各类棚户区建设、政策性住房建设),并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会公布; 扩展资料: 二套房认定标准: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参考资料来源:-第三套房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