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支付结算原则之一“银行不垫款”,为什么在银行年报中资产负债表有“客户贷款及垫款”科目? 银行垫款是指银行户无力支付到期款情况下,被自有资金支付的行由于银行是被动地代为支付,而且客户的无力支付往往不是由于暂时性的资金周转困难,往往是在经营管理陷入困境、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下发生的。因此,垫款在银行中被列为不良资产。垫款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银行保函垫款和外汇转贷款垫款等等。 典当行做业务贷出的款项在财务报表中是列入“应收帐款”还是“发放贷款和垫款”,这两个科目有何区别 金融类企业都应该记入发放贷款及垫款,应收一般指生产贸易产生的待收款项,区别在于对应的事不一样,可参考格力电器报表 利息收入要交什么税
《营业税税规定,贷款属于融保险业”税征收范围贷款是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计税依据为收取的利息或资金占用费。税率为5%。 扩展资料: 若你的企业是金融性企业,利息是由于发放贷款而取得,那是需要征税的。征收营业税,税率5%,另外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为营业税的7%、3%。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税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城建税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教育税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若是别的生产型企业,利息是由于存款所得,利息是不要收税的,你收到利息的时候,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红字) 参考资料:营业税税目注释-国家税务总局 请问金融企业的贷款如何核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 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具有贷款性质的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以及垫款等,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科目。 企业(保险)的保户质押贷款,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保户质押贷款科目。 企业(典当)的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质押贷款、1305 抵押贷款科目。 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委托贷款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二)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同时,应将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余额转入本科目(已减值),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收回减值贷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相关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 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的,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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