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夫妻双方签字,能否由一方单方还款?
夫妻贷款无论双方是否共同签字,只要一方签字夫妻双方都要承担责任,银行可向夫妻任何一方追偿贷款,也可同时向夫妻双方追偿贷款。 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借款人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内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扩展资料:
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 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二)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 同时,应将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余额转入本科目(已减值),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收回减值贷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相关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减值)。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的,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 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银行贷款 夫妻一方有贷款影响另一方房贷吗 当然可以,就是只能通过一方的信贷额度去贷款。 简单点说,就是银行不考虑另一方的收入情况,只考虑贷款人的还款能力来进行放贷,就是有可能能贷的额度会比两个人一起贷少一些。 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能办房贷吗 可以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手续程 一、商品房按揭贷款的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3、已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以上; 4、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 5、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须提供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商品房房买卖合同》;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购房人收入证明(银行提供,置于售楼处); 5、借款人为法人的要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财务报表、贷款卡。若是股份制企业,还需提供公司当带技术章程、董事会同意抵押证明书; 6、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三、业务一般规定 1、贷款期限一般在三十年以内,且贷款到期日原则上不能超过借款人(男)65岁、(女)55岁的年龄; 2、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的规定。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期限为1年以内的,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为1年以上的,则于次年初执行新的利率; 3、按揭主要还款方式分为等本金和等本息两种,购房人可自由选择。等本金为按月还本付息,先多后少;等本息为按月还本带息,每月还款额不变(利率调整变化)。 四、住房按揭贷款流程 1、开发商向贷款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 2、贷款行对开发商开发项目、建筑资质、资信等级、负责人品行、企业社会商 誉、技术力量、经营状况、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并与符合条件的开发商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3、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根据合同要求,付清所需首付房款; 4、自首付款付清之日起七日内购房人提供符合按揭银行要求的资料,直接向开发商合作银行提出申请按揭贷款。具体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购房首付款收据、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及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5、贷款行对购房人的各方面情况及手续进行调查、审查,与符合基本条件的购房人(包括购房人配偶)办理初步手续,具体包括借款申请书、共同还款声明、承诺、谈话笔录、借款合同、借据等;随后购房人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银行报上级行进行审批; 6、申请审批期限一般为7日内。对超过该期限的,营销部及时与银行对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积极协助购房人办妥贷款,及时与按揭银行签订阶段担保手续; 夫妻一方贷款买车,由双方还钱,还是一方还钱
看双方是否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就是双方还钱。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如下: 1、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扩展资料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完全不知情,需要共同偿还吗? 夫妻关系存间,一方的财产处置,妻双方的共同职责
如果你能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这笔贷款,从贷到使用,完全和你无关。
也没有变相使用的你的身上,那么你有权利向法院起诉不承担或者少承担这笔贷款的还贷数额。 夫妻一方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手续 如您在银行申请个人一手住房贷款业务,需要您提交以下资料:1.借款申请书;2.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未婚人士签署统一格式的未婚声明)4.支付所购住房首期购房款的证明;5.贷款人认可的经济收入证明(包括借款人家庭经济收入的证明、纳税证明、银行对账单、银行储蓄簿及有价证券等的原件或复印件);6.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它有效文件;7.借款担保的抵(质)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及抵押物估价文件;8.保证人同意为其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及其资信证明;9.授权贷款人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并记录查询结果的相关文件;10.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11.外籍人士贷款所需提供的资料(全部外文资料须由国内正规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护照、外国人居住证(台湾籍人士提供身份证、台胞证或回乡证,港澳同胞提供身份证,往来通行证);工作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若公司注册地在外地,则公司营业执照、工作证明、收入证明须由公司注册地公证处公证;若公司在国外,其工作证明、收入证明需经中国驻当地使馆认证)。因各地区存在一定差异,需要请您申请贷款时详询当地经办机构。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夫妻共同贷款一方可否一人承担 一方借款是于夫妻共同,应实际案情作出判断,并不是所有的一方借款都属于共同债务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 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 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 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 形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