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如何加名字? 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等证件一起去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各地要求略有不同,去前先打电话咨询一下需要带的证件,省得跑冤枉路。可以加,不用担心。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共同还贷款属于共同财产吗,请解释详细点,谢谢 《法》解释三对此进行了统一,其第这样规定:夫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以个人财产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但是,既然产权上加了女方的名字,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贷款末还清的情况下,婚后可以加上对方名字吗?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贷款末还清的情况下,婚后可以加上对方名字的。因为购买方式的不同,所以在房名字的程序上及税费方面,可能会多少存在一点差异。简单的分为无贷房子和有贷房子: (一)、无贷房子加名字及收费标准 1、无贷房子房产证上加夫妻名字 夫妻间加名字,只要有结婚证等相关证件,直接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产权变更窗口办理就可以了。费用大概在150元左右,主要是工本费等。 2、无贷房子房产证上加子女的名字 如果房产证原本就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需要加进子女名字时,应先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对房子进行价格评估,在办理加名字时,要根据房屋评估的价格,交相应的契税。具体的算法是,评估价剩以契税税率,再除以3就是应该交的税费。一般估价100万左右的房子,税费在200元左右。 (二)、有贷房子加名字及收费标准 1、有贷房子房产证上加名字时,应先到借贷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2、如果贷款是纯公积金的,需另外支付100元费用。而如果贷款是公积金+商业贷款的组合形式,则需要支付200元。其它规章步骤则和有房无贷相同。 二、加名字所需的证件材料和注意事项 1、所需证件: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户口本或出生证明。除了带足证件,还需准备好各类证本的复印件; 2、注意事项:在到当地交易中心办理加名字时,房屋的产权人和加产权人都要到场。 婚前买的房子还房贷期间可以加名字吗 婚的房子,在期间不可以加名字,提前还贷,赎回房产证后可以加上名字。 提前还款流程: 1、申请人提前预约该机构工作人员,并确认申请资料; 2、申请人准备资料,去银行办理; 3、与预约人办理手续,签订协议; 4、缴纳剩余款项,并缴纳其他费用(违约金等); 5、银行出具还贷证明文件; 6、房贷结清,银行工作人员登记系统。 若贷款无法提前完结,可以现签署房产共有的协议进行公证,房贷还款完结后可以加名字。 新婚姻法对于婚前一方贷款买房 ,婚后要加另一方名字的解释
男方婚前贷款买房需要加女方名字吗 在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一个人的名字,两人结婚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己的名字。具体的程序是:由夫妻双方申请,提交:(1)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2)结婚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4)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收回);(5)申请报告;(6)夫妻双方房产约定书(一方婚前取得房产约定为双方共有的或夫妻婚后取得房产约定为其中一方所有的须提交该件,如双方或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须提交委托书及经公证的约定书)。 办理手续费也不贵,住宅收取房屋登记费为每件80元,属经济适用房的减半收取;非住宅收取房屋登记费为每件550元,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婚后要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那么需要收取每平方米6元的交易手续费。 老公婚前按揭买房,婚后房产证加了妻子的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男方婚前购房交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并在房产证上加了的名字,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男方婚前独自交了首付,同意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视为赠与行为,该房产原则上为夫妻各一半。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扩展资料:婚前买房归属的三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房屋为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这种情形比较普遍。 即使夫妻共同还贷,也不能共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另一方拥有的权利仅是已付购房款的原价及利息的返还,而不能对婚前按 揭房屋升值产生的孳息(升值部分)主张其他请求。
另一种情况是购房人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但没有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直至结婚后才办理房屋产权证。 在这种情况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会要求出具夫妻约定书,并按约定办理产权证,能有效地避免房屋产权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稳定。
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前购买房产,没有贷款,也办理了产权证。这种情况是否要变更产权证,追加共有人,属于家庭内部事务,应慎重处理。
总结: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灭发生变化,婚前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是个人财产,因为房产证的取得事因婚前购房的法律行为产生的。
参考资料:-婚姻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