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考生,助学贷款是怎么申请 一般来讲,贫困家生需通过就读的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款。学生在校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1]七、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报及办理程序 (一)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七)偿还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河南省生源地贷款需要开在校证明吗? 河南省生源地贷款流程 1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国家银行地信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及其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县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3、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帐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县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4、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电子件)。 5、代理行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帐户。 6、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后,交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息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 7、借款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校填写回执。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 8、借款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 9、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 10、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11、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 12、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 13、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帐户。 14、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怎么登录?
操作步骤: 1、第一次贷学生点击登陆网址,在贷款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然击注册。 2、打开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点击同意。再需要按照要求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县资助中心、毕业中学以及学生的就学信息。 3、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需要填写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按照要求填写完点击提交,注册成功。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的贷款申请,点击新增,填写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贷款年限最长14年,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部门一级,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 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年龄在60周岁以下)。 4、点击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打印申请表。 5、不是第一申请贷款直接登录系统,登录系统后,核对以前填写的基本信息,如果有变动可以修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的信息,信息核实无误后,就可以进行新的贷款申请。 6、点击贷款申请栏目,在贷款申请页面点击新增,新增贷款申请。贷款申请完毕后,打印申请单。带着申请表和其他相关证件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诸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扩展资料: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资料来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河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网址 没有河南省,办不了,只有去学校办国家助学贷款,别忘了带个村里的贫困证明 河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 地贷款(全称生源地助学贷款): 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12年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怎么登录助学贷款学生查询系统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的助学贷款,就会找到登录查询系统。 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登录怎么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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