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平台有多少家,P2P问题平台数量统计 有最新口子 p2p网贷是什么意思
康博士1分钟告诉你:p2p是什么意思 有银行监管的p2p网贷平台有哪几家 积木盒子等。 如何理性看待P2P网贷平台风险事件?
近间,一批违规经营、粗放成长的P2P网贷平台被淘汰,这也是金融强监管形势下的市场出清,有利于降低行业风险、净化市场环境,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对此,投资人应理性看待。一方面要捂紧自己的钱袋子,一方面也不必风声鹤唳。一批劣质平台的退出将有助于行业良性发展。那些合规经营、实力较强的存量平台,将引领行业持续前行 近段时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P2P网贷)风险事件频发,引发人们普遍关注。一批违规经营、粗放成长的平台被淘汰,有利于降低行业风险、净化市场环境,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这也是金融强监管形势下的市场出清。对此,投资人应理性看待。 2015年7月份,央行等10部门颁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P2P网贷被明确为信息中介性质。2016年8月份,原银监会等制定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对P2P网贷的监管细则。随后,原银监会配套出台资金存管、信息披露、备案登记等3个指引,形成了对“1+3”的制度框架。2016年10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P2P网贷为整治重点。日前,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指出,再用1年到2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化解存量风险,消除风险隐患。 当下P2P网贷的风险事件,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首先,从P2P网贷平台本身来看,不少野蛮生长起来的平台合规性较差,经营粗放,经过几年的运转,风险逐渐积聚,进入频繁爆发的阶段。其次,从监管政策方面来看,监管政策逐步收紧,要求趋严,特别是备案工作延期,不确定性增加,平台合规成本提高,部分平台主动清盘退出。再次,从投资者角度来看,随着投资者教育的深入,投资者风险意识有所提升,风险识别能力提高,风险偏好降低,开始从高风险平台退出。最后,从近期市场流动性来看,尽管央行今年3次定向降准,但流动性仍然偏紧,部分向平台借贷的个人或企业后续资金不足,资金链断裂。 其实,当下P2P网贷这种情况,与我国信托业发展的历史很相似。上世纪80年代,我国各家银行、各部委和各地政府等纷纷设立信托投资公司,信托机构大量出现。从1980年到1982年底,全国各类信托投资机构已有620多家。但是,经过多年的清理整理、优胜劣汰,信托公司数量一度下降到50家左右,到目前信托公司仅68家,集中度大大提升,行业平稳发展。 实际上,备案工作延期给P2P网贷平台留出了更多的整改时间。可以预见的是,无论P2P网贷平台备案工作何时正式启动,但备案的要求不会放松,一大批不合规的平台可能通不过备案,最后将不得不从行业中退出。因此,备案完成后,P2P网贷从业机构数量将大量减少,一批劣质平台的退出将有助于行业良性发展。那些合规经营、实力较强的存量平台,将引领行业持续前行。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当下不是在P2P网贷平台投资的好时机,可能需要特别警惕P2P网贷的各种风险,小心踩到平台跑路、关停的“地雷”。但是,在目前市场波动的情况下,投资人需要更加冷静。首先,看网贷平台是否坚守信息中介本质,坚持小额分散原则;其次,看网贷平台是否有明显违规行为,如高额返利、线下展业等;再次,看网贷平台信息披露是否充分、透明、完整;最后,一些外部机构的评级、资质也可以作为参考,如评级排名是否靠前、是否加入行业协会等。如果平台本身没有问题,投资者应保持一定的耐心——一方面要捂紧自己的钱袋子,一方面也不必风声鹤唳。相对客观地看待目前的市场趋势及平台特征,才能理性地作出判断。 近年来,部分互联网公司以发展金融科技之名,行开展金融业务之实,突破了金融是特许经营行业这一底线,严重扰乱了我国金融市场秩序。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市场格局将得以重塑,投资者权益将得到更好保护。 国内经营P2P网贷平台需要什么资质
个人经营P2P平台在经营类别中属于民营系,也是目前数量最多,起步最早的经营类别。 目前在国内经营的P2P平台,一般只需要注册成立一家合法的公司法人,就可以经营。 据不完全统计,经营P2P网贷的公司大概有以下类型:投资公司、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电子商务公司、科技公司、金融服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实业公司、商贸公司、网络科技公司等等,这些公司注册均不需要特殊的资质或者前置审批,与普通公司法人的行政管理完全是一样。 考察一个P2P网贷平台是否合规,以下的资质证书可以作为参考: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开户许可证 以上四项资质,能判断此平台对自身的详细信息方面是否有信息,是否愿意与投资者“坦诚相待”。 扩展资料: “民营”是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个词汇,它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并且曾经非常流行。而现实却很有讽刺意味,概念流行的民营企业,并没有相应的法律地位。 我国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这些法律对相应的企业在各方面都做了具体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涵盖了现阶段我国各种类型的企业,但没有“民营企业”。 所有的非公有制企业均被统称为民营企业。在“公司法”中,是按照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来划分企业类型的,主要有: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又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等。 参考资料来源:-民营
p2p网贷风险有哪些 1、平台跑路风险。2016年是网监管元年,虽然银监会的《网络借贷信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台以后,加之各部门加强对P2P平台的排查,问题平台数量有所下降,但是P2P平台跑路仍时有发生,严重侵害投资人的利益。归结起来主要是由于经营不善而导致资金链断裂或本身就是恶意诈骗。 2、非法集资风险。当前,非法集资活动呈现明显的网络化趋势。一方面,传统非法集资从线下向线上发展,打着互联网“金融创新”幌子实施非法集资;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相关业态的非法集资风险也充分显现,其中以P2P网络借贷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最为突出。如果P2P平台运营商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这种行为就是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 3、信用风险。究其原因,主要以下几点:一是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还不够完善。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P2P网络借贷平台难以获得比较全面的借款人信用信息,因此往往难以甄别借款人的信用水平,难以比较准确得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二是信用数据共享机制缺乏。目前,P2P网络借贷平台还难以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借款人信用记录或者将借款人违约记录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平台之间的客户信用数据也没有实现共享,违约成本较低。三是发放净值标。为了满足投资人对放贷资金的流动性需求,不少P2P网络借贷平台发放净值标。投资者通过净值标这个杠杆进行反复借入借出,其杠杆率甚至达到5-10倍。净值标实质上延长了信用链条,一旦链条上的某个环节断裂,就会引发整个链条的信用风险。 4、流动性风险。P2P网络借贷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源自于平台的拆标行为和保本保息承诺。拆标行为和保本保息承诺让平台承担了资金垫付的巨大压力。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自有资金往往不足以应对集中到期或大量提现的挤兑情况,结果引发流动性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