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多少?夫妻双方一起买又是多少? 本人住房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使用配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本人想在扬州买一个40左右的房子,不知道现在扬州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钱,本人公积金里有3万多 有的公积金可以操作十倍左右的贷款。 我在扬州缴住房公积金每月64元能贷多少钱?
公积金贷款额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 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其计算方法: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扬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限是多少 1.不超过购买自住住房价款80%或建造、翻建修自住住房所需费用的50%; 2.不超过物评估价值的80%(两年内商品房无需评估); 3.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的贷款额度,即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0.4(还贷能力系数)×贷款期限; 4.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家庭还款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即借款申请人家庭月工资收入之和×0.4(还贷能力系数)×贷款期限; 5.非同一家庭成员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的,不超过经公证的借款申请人付款额度的80%(此条仅适用于份额共有); 6.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提前全部偿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额度(此条仅适用于商转公); 7.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当期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各个地方有差异) 扬州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用来装修房子吗 公积金装修流程 第一步:申请 1、购买商品房、经济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贷款金额;2、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3、购买具有完全产权的私有住房(即二手房)的,到长房置换担保有限公司办理申请。 第二步:审核 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第三步:贷款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四步:担保 1、购买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办理抵押手续前由开发商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2、购买有产权证、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带相关手续到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3、购买有产权证、无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步:银行放款: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 第六步: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中月还款额的约定,按月向银行还款。 扬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5年10月24日调整并实,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率3.25%,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全国都一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异地买房的话,可以申请扬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的,这种情况异地公。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