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P2P第三方平台资金托管? P2P与银间的“资金托管”,是指银行充当P2P平台和投资外的第三方管资金流向;而银行存管是由银行管理资金,平台管理交易,做到资金与交易的分离,使得平台无法直接接触资金,避免客户资金被直接挪用。由于金融行业中不允许公司有资金池,所以在网上的项目投资金额都集中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类似于“支付宝”。这样公司即可以避免资金池同时对消费者来说也比较安全有保障,但是现在有些公司的第三方资金托管是半托,另一半资金还是在公司,这样同样存在风险,所以一般情况投资者选择全托是最好的,也就是存管。存管和托管的共同点都是资金保管,促进资金的正常流动,但是两者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有没有监管的义务,是否监督资金来源和去处。目前有不少平台有银行存管,比如像“迪蒙银行存管解决方案是迪蒙携手银行倾力打造的完全符合国家监管政策的整体解决方案,目前,已与平安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等35家银行达成全面深度战略合作”。 P2P资金托管和资金存管有什么区别?
据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中第十四条“客户资金第三方制度”中所提,“除另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而在去年9月份银监会高层所提的P2P十大监管原则中,第五条为“投资人的资金应该进行第托管,不能以存款代替托管,托管是独立的监管行为。”结合《商业银行客户资金托管业务指引》中对于资金托管业务的规定:客户资金托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接受客户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安全保管客户资金、办理资金清算、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披露资金保管及使用信息等职责,为客户保障资金专款专用、提高效率、防范风险、提升信用的资产托管业务。 资金存管和托管之间,区别其实就在于托管方是否有监管行为,即是否对项目资金真实性走向进行核实,包括要核实借款人信息和借款合同的真实性,也跟踪监督资金进入借款人账户后的具体流向。 迪蒙P2P银行存管解决方案是迪蒙携手银行倾力打造的完全符合国家监管政策的整体解决方案,具有专业性强、安全性高、稳定性好、开发周期短等独特优势。 迪蒙已与平安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新网银行、柳州银行、乌鲁木齐银行、华兴银行等35家银行达成全面深度战略合作,为80多家500强金融平台对接银行存管系统,可在30天快速打通银行存管系统。 注意:银行做托管的态度谨慎。银行若真的进行托管,需要担负的责任很大,同时还得搭上自家的声誉,付出和收入很难成正比。之前有声音就提出,央妈改动一字,是为了给银行留下撇清责任的后路,也为后续实践操作预留足够的解释空间。
是不是有了第三方支付托管,就不一定需要银行资金存管系统了? 简单,我告诉你,,! 正规的银行存管包括哪些模式
自从上月23号《网络借贷存管业务指出台后,“银行存管”这几就上了金融行业热。不少P2P网贷投资者更是以是否已经完成银行存管作为了筛选P2P网贷平台的重要依据。据了解,目前国内各网贷平台都在积极对接银行,加快打通资金存管业务,以实现合规。而迪蒙作为P2P银行存管解决方案的业内专家,目前已经携手银行倾力打造的完全符合国家监管政策的整体解决方案,具有专业性强、安全性高、稳定性好、开发周期短等独特优势。 1、银行直连模式:银行直连模式指的是p2p网贷平台直接与银行开通支付结算通道,在交易过程中,不用提前充值,交易资金直接在线结算,而投资人投标回款后,资金直接返回到投资人原始支付的银行卡中,无需人工提现。在该模式中,平台在银行建有“专用存管账户”,该账户平台不能直接操作,资金交易情况受银行监管,但不同平台的“专用账户”体系会略有不同。 2、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联合存管模式:这种模式是指第三方支付公司将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打包在一起,并与银行谈存管条件。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资金,存管于第三方支付公司,平台并不触碰资金。而第三方支付公司将无数个这样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打包在一起,在银行设立备付金账户,并将打包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资金存放在该账户中,与银行形成存管。 3、银行直管+第三方支付通道模式:这种模式下的账户都是开设在银行,每个投资人在银行都有一个一对一的实名账户,而第三方支付只充当资金支付通道的角色。用户在平台的账户资金管理由银行实现,并且由银行负责对用户资金和平台资金分账管理。整个过程网贷平台作为纯粹的信息中介参与到此次的交易之中,并没有触碰到资金。在此存管模式下,要求用户、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存管银行开设存管账户,通过系统的指令,完成充值、投资、提现等功能,由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资金支付的重要补充通道,协助银行更高效地完成所有借贷资金在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存管账户之间的划转。 4、银行直接存管模式:在银行直接存管这种模式中存在两种账户体系。其一是平台在银行开设的存管账户,另一一类是投资人在存管银行的个人账户(子账户)。如平台有风险准备金或担保公司等,一般还会开设风险准备金账户和担保账户等,实现平台资金与投资人资金的隔离。该方式下,由于用户的资金从一开始就不在平台体系内运转,有效避免了平台随意挪用资金。 这样做对行业有两点好处: 1、提高准入门槛加快淘汰速度,那些花几十万买套系统就草草上线,连平台运营资金与投资人资金都分不清的肯定是不能再继续做了; 2、平台做的怎么样一目了然,因为投资人到底投了多少钱是必须公布的,而且是经过审计的,想注水没那么容易。 3、指导意见出台对规范P2P行业发展是重大利好,同时“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相关监管细则。”也埋下了伏笔,如何落实还有待银监会监管细则出台,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首华贵金属交易中心的资金存管是银行还是第三方支付公司? 是中国建设银行哦,还有中国银行和招行,我在他们那儿做白银投资,资金存管是跟银行签约的,没有第 三 方 支 付 公 司。 银行介入p2p网贷资金存管的几种方案 第一种模式:银行直连。
的银行直连是指P2P网贷平台直接与银行开通支付结算通道,不充值和提现。在交易过程中,投资人直接通过银行在线交易,回款的时候,资金直接返还投资人的投资时的账户。
银行直连模式最大的特点是整个交易过程资金都直接通过银行网银系统结算,无需第三方介入。
第二种模式:直接存管。
直接存管是目前与银行资金存管合作最常见的模式。在银行资金直接存管的模式下,银行一般会为平台开设存管账户、投资人和借款人的独立个人存管账户、风险备用金账户和担保公司账户。后两种账户是根据平台需求和实际情况开设的账户。存管银行一般为投融资双方开设独立的个人账户后就会充值、提现等支算和资金流向进行监管。这种模式因为资金并不流向平台,有效隔离平台与投资人的资金,能有效减少平台触碰资金的可能性。但是这种模式银行前期开发系统投入成本较大,同时对平台要求较高。
目前正真实现对接的直接存管平台只有28家。好好理财作为正在对接中的直接存管平台之一来和大家分享下整个资金存管的开户过程。直接存管上线的平台在注册完成之后就会提示开通资金存管账户,根据提示操作完成之后会类似如下的独立个人电子账户,另有部分平台则也可通过线下转账充值。
第三种模式:“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存管。
“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存管模式,即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推出联合存管方案,存管银行开设平台存管账号,负责用户账户监管和资金存管功能,第三方支付公司担任技术辅佐,提供资金结算及所需的终端设备。
联合存管模式的平台在操作上与原来相比变化并不大,注册完成之后,会提现开通第三方支付账户,开通第三方支付账户之后整个存管开户过程就结束,其实账户还是属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账户。
以上的3种银行存管模式就是目前网贷平台常用的存管方式。随着互金专项整治工作的布局和开展,部分银行暂停了P2P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也并不是签订资金存管协议的平台就一定安全,尤其银行还不保证项目的真实性和收益,所以投资人在选择平台时,除了考核银行存管的真实性以外,更要看清平台的实质情况。从多方面进行考量才能让自己在理财中稳操胜券。 P2P资金存管 到底还需不需要第三方支付 楼楼您好,目融办对P2P进行银管业务,有几种方式 ①银行直连。P2P网贷平台直接与银行开通支付结算通道,不需要充值和提现。在交易过程中,投资人直接通过银行在线交易,回款的时候,资金直接返还投资人的投资时的账户。 ②大账户模式。也就是我们常常听到的被政策所否定的存管模式:联合存管。签署的是三方协议,即银行、支付公司、平台,该种模式中第三方支付公司帮平台在银行多开了一个企业的对公账户,平台的存管账户的调配权并不在银行,依然在第三方支付,银行起不到“存管”作用,这也就是为什么此种模式会在《暂行办法》被否定的原因。 ③嵌入式模式。也属于第三方与银行的合作,但与联合存管模式存在比较大的区别。首先该模式签署的是双方协议,即银行与平台、第三方与平台之间单独签署,且不是开一个总的对公账户那么简单,属于专人专户,投资人与借款人都开立了专属的个人银行账户(站岗享受银行活期收益),这就规避了大账户模式中,万一平台出现了大问题,账户被冻结,投资人到期资金无法调出的问题。银行给到个别支付接口到第三方支付,由其进行资金的结算及接受银行指令调配的资金划拨,这种方式结合了第三方的优势。 ④直接存管模式,又称第三方通道模式。此种模式算是银行直连的升级版,开户方(一类电子账户)、资金账目记录方均为银行,而第三方支付相比嵌入式存管参与度较低,仅作为一个充值通道,相当于多了一个充值渠道(如银联、中金、宝付、融宝支付等),但也因此体验感得到很好改善。目前平台接入的往往是这种模式,且基本都会有多个充值渠道,保证资金充值的便利性及满足每个用户的不同充值需求。平台与银行直接发生关系,双方签署协议。 目前小编所在的几何金融,所采取的银行存管方式则是第三种,因此对于资金存管来说,第三方支付仍有他存在的价值(*^__^*)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