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是什么?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 (1)借款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 (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 (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 (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12)借新还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本复息的。 (13)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戴维偿还能力较强 (14)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次级类: (1)借款人经营亏损,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负数; (2)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债务; (3)借款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 (4)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贷款的; (5)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对正常经营构成实质损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 (6)借款人处于半停产状态且担保为一般或者较差的; (7)为清收贷款本息、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借新还旧”贷款; (8)可还本付息的重组贷款; (9)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法律性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 (10)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可疑类; (1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放的贷款; (12)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180天(含)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1天至90天(含)。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可疑类: (1)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 (2)借款人实际已资不抵债; (3)借款人进入清算程序; (4)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对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5)借款人改制后,难以落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务或虽落实债务,但不能正常还本付息; (6)经过多次谈判借款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 (7)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 (8)贷款重组后仍然不能正常归还本息;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损失类; (10)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91天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损失类: (1)借款人因依法解散、关闭、撤销、宣告破产终止法人资格,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借款人及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2)借款人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且复工无望,或者产品无市场,严重资不抵债濒临倒闭,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并对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3)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4)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贷款;或者保险赔偿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贷款,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或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5)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判处刑罚,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农村信用社依法追偿后无法收回的贷款; (6)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信用社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农村信用社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7)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信用社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帐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8)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农村信用社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9)银行卡被伪造、冒用、骗领而发生的应由农村信用社承担的净损失; (10)助学贷款逾期后,农村信用社在确定的有效追索期内,并依法处置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向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11)农村信用社发生的除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逾期3年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2)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 (13)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5]50号)规定的被认定为呆账条件之一的信贷资产; (14)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85%。 扩展资料: 一、贷款五级分类制度的局限性 1、过度依赖主观判断。在依赖主观判断的贷款分类体系中,同类贷款的分类结果基本上正确,但是不同类贷款之间的界线比较模糊,分类结果难以保持一致性。 2、重在贷款事后检查,不能提供资产质量恶化的早期预警。如对借款人的合同执行情况、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经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提醒借款人及时筹备资金按时还本付息,对逾期贷款本息进行催收工作等。虽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做到对贷款进行动态监测,但是对资产质量恶化早期预警发挥不了作用,只能在贷款不能还本付息时才能发现其恶化。 3、商业银行也难以利用五级分类决定是否发放贷款、贷款限额有多大、贷款的利率水平及对抵质押、担保的要求等。 4、分类结果是粗线条分类。五级分类对正常类贷款划分过粗,仅划分为二级,不能区分其风险。贷款余额在这两级上过于集中,然而其风险大小并不一样。完善的银行内部风险贷款评级体系应该对五级分类进一步细化,将正常贷款分类5-7类,并从风险管理的角度采取不同管理方法。 4、5利用贷款五级分类计提贷款准备难以覆盖银行的信用风险。按照我国监管部门的规定,五级分类在很大程度上涵盖的仅是贷款余额,而且不是商业银行整个的风险暴露或敞口(loan exposure)。 5、所谓信贷风险暴露或敞口不仅包括借款人已提取的贷款,还应包括部分未提取的贷款,即承诺未贷部门。而且,对于如何计量表外或有负债项目的信用风险缺乏明确的规定。 6、五级分类不能区分借款人风险和债项风险。五级分类综合考虑借款人和贷款的风险要素,在很大程度上既不是客户评级,也不是贷款评级。这也从另一侧面反应出贷款五级分类主要的用途是仅帮助监管当局了解商业银行的贷款质量。 二、贷款的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6)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参考资料来源:-贷款五级分类
参考资料来源:-贷款 农户贷款在贷款按行业分类中属于哪个? 2009年(含2009年)之前属于农林牧渔业贷款,2010年起属于个人贷款及透支。 贷款五级分类标准 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 银行贷款的种类有哪几种? 您好,按贷营属性划分,有贷款、委托贷款、特定贷款使用期限划分,期贷款、中长期贷款;按贷款信用程度划分,有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票据贴现。贷款种类较多,您可以根据您的需求选择。如果您有小额贷款的需求,您可以考虑使用有钱花APP借款。“有钱花”是原百度金融信贷服务品牌(原名:百度有钱花,2018年6月更名为“有钱花”), 具有申请简便、放款快、借还灵活、息费透明、安全性强等特点。申请材料简单,最快30秒审批,最快3分钟放款。可提前还款,还款后恢复额度可循环借款。希望这个回答对您有帮助,手机端点击下方,立即测额!最高可借额度20万。
企业贷款行业分类? http://wenku.baidu.com/view/81d016e7524de518964b7d0a.html个链接有,你好好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