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房屋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有什么区别啊 按揭按揭人(买方者)通过分期付款方式得所购商品房的所。它对买房者来说方面含义:一是房款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阶段,房子的所有权被“按”着,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楼涉及到三方债务关系——即按揭人(买房者)、发展商(卖房者)、按揭权人(一般为有关银行)三者关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权人(银行)先与发展商签定买房合同,并预付部分购房款;然后由按揭人(买房者)凭该合同与按揭权人(银行)签订按揭合同,由银行向发展商付清余下的购房款,而买房者定期向按揭银行付款,直到按规定付清“按揭款”,按揭过程即告结束。 按揭贷款和抵押贷款的区别是什么?
按揭贷款是指申请购目的,向银行申请贷款支付房款,然后贷款按一定年期还给银行,同时银行收取利息的一种信贷行为,如: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所谓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贷保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 购买房屋时,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有什么区别? 按揭贷款是在购买过做贷款方只要在过户前支付首付款就可,抵押贷款是在过的贷款,而且需要提供合理的用途,贷款年限最长可以做到10到15年。 对于买房首选肯定是按揭贷款,但对于二套住房的客户全款买下房之后做抵押是比较值的,因为利率一样,但抵押贷款现在还可以贷款评估值的七成。 房产商业贷款和抵押贷款有什么区别 1、成本不同:主要是利率方于按揭贷款,就是商业贷款,又叫个人住房贷款。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利率都是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以前做买房按揭贷款利率还有折扣,由于当今政策紧,额度少,利率不降反升利率上浮。但是按揭的上浮低于抵押的上浮。 2、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抵押关系中,若债务人即抵押人,则只有两个法律关系主体即抵押权人和抵押人。而按揭关系中,最少应有三个法律关系主体,即按揭人(银行)、按揭人(买方)、第三人(原房屋所有人)。 3、先期条件不同:借款人要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是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抵押贷款用途可用以购房、也可以用作其他用途。而按揭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却只能用以购房。 房屋抵押贷款申请条件: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3、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4、开立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屋抵押贷款申请资料: 1.身份证明(夫妻双方); 2.婚姻证明; 3.户口本; 4.收入证明以及近半年的银行流水;(或其他资产证明) 5.房产证;(或复印件) 6.贷款用途证明; 7.收款方的身份证明以及收款帐号; 8.近一期的房产的水电费单。 房屋抵押贷款办理流程: 1、备齐资料,提交银行。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买房子,按揭贷款和抵押贷款有什么区别呀? 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 买房子,按揭贷款和抵押贷款有什么区别 按揭和抵押贷款的区别 一、按揭贷款:
按揭贷款是指以按揭方式进一种贷款业务。如: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所谓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贷保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 二、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是指债务人在法律上把财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但债权人并不占有财产,以财产担保的债务一经偿还,财产所有权的转让即告结束,设置抵押的目的,主要保障债权人在债务中不履行债务时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而这一优先受偿权是以设置抵押的实物形态变成值来实现的,所以抵押是以抵押人所有的实物形态为抵押主体,以不转移所有权和使用权为方式作为债务担保的一种法律保障行为。 什么是房产抵押,房产抵押和按揭有什么区别? ,取款按期付息。房屋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1、在生效条件上 按揭的生效条件是,如果按揭物是现房的,那必须将房屋的产权证交付给按揭权人执管;若按揭物是期房的,则必须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交付给按揭权人执管。但是不管现房还是期房,都必须向法定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后方可生效。而抵押的抵押物除了法律规定必须经法定登记机关登记才可生效外其他抵押物是否要登记后才生效,则由抵押人和抵押权商定。 2、在权利依据上 按揭的权利既属于担保物权,又属于一般债权,因为按揭物如是现房,按揭人只要将按揭物的产权证交付给按揭人即可,它是一种权利的质押 ,与债权并无直接关系;若按揭物是一种期房的,它实际上还并不存在,因此根本不会发生转移期房的占有权问题,只是要求把《商品预售合同》交付给按揭权人即可。《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反映的仅是合同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也说明按揭人在商品预售的合同关系中是处于债权人的地位,这种权利只具有一种债权的性质,尚未具有直接体现财产权的性质。而抵押权属于物权,因为它是抵押人以自己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 3、在标的物上 按揭和抵押权的标的虽然都可以是房屋,但抵押权的标的原则上应为有体物。虽然传统民法上也可以对权利设定抵押权,如中国《担保法》规定的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但抵押物必须直接指向现存的具有一定交换价值的财产或者一种能即时物化的权利,这就排除了以期待权作为设定抵押的可能。而在按揭中,按揭的标的物不仅包括现房,还有在建的工程和楼花,后两者用来设定担保的是尚未建成的建筑物,用作设定担保的是一种期待权。 一般来说,房产抵押的包括验证、看房、估价、签署协议、办理公证等等一系列环节,可以说非常之繁琐,如果您想要办理房产抵押,最好委托一名熟悉业务办理 的律师,让他协助您签署抵押合同,办理公证,尽快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