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接到个电话。对方说是第三方催收的 那就不用管他,他都不说明自己是哪个平台,你去哪里还钱呢?更何况你都很清楚自己没有逾期,何必在意这些,现在骗子那么多。 收到一个外地电话个短信 说我网贷逾期 不还就上门 后面加微信 我说我没有这个极速贷软件 上门收款、法院起诉派出自首、是坐牢......这些看起来极吓的手段,正在现金贷催业盛行。对于一些习惯了被催收的老哥来说,这些手段显得非常幼稚。但是对于一些刚逾期的小白来说,这些威胁手段还是非常奏效的,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乐此不彼的敢冒出国家公职人员发这些威胁信息。 另外,如果你借的是正规的上征信的网贷,一直拖下去的话,你的征信报告就会彻底黑了,变成我们平常所说的黑户,到时候所有的银行产品,包括银行房贷、车贷都办理不了。确实,一般的714确实不上征信,但是一些老哥心里始终不放心,可以通过微信关注惊天数据查询一下自己的大数据报告到底如何,是否有上征信记录,甚至如果老哥被网贷公司起诉的话,一样可以查询到是否被起诉了。 我朋友逾期了,我是他的工作证明人,催收联系上我了说我也要承担责任,怎么办? 不用理会没你什么事,证明人不是担保人,再骚扰就骂他,非常恶劣的就报警抓他,保留证据 成为网贷担保人有什么风险?(重点在问题描述) 二、担保人的担保 《担保法规定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三、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变更 《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规定》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法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法规定》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若想起诉担保人,首先,得明确是否与担保人签订书面的担保合同或者是在借款凭证上约定了担保人,因为口头约定的担保并不能作为起诉的依据,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担保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订立。 《担保法》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其次,得明确保证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也有例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若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是要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 最后,得看保证期间是否届满,若届满就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即使起诉保证人也没用。 1号接到外省的自称是第三方催收电话,以一个没借过的网贷平台说我逾期14天让我还款,不然就爆通话记录 不理它!拉黑!投诉。 收到网贷逾期的短信,知道我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四位?
感谢邀请,提问述到的问要涉及第三方催收套路。在此提醒广大卡友切记不点这些链接。部分黑中介机构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提持卡人信息,暴力催收。其实他们根本没有任何委托书或者协议,非法执行而已。上述问题描述的情况就是这类,千万不必理会。网贷或者信用卡逾期,掌握一定的方法和技巧,你是可以处理的。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 编辑:小目标赚个亿 有人打电话说自己是网贷催收的,然后要我还款,还不说是什么平台,还要报我通讯录,,我现在怎么办 这就是典型得 可能身边得朋友借了钱没还 然后读取了通讯录 刚好有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