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限额下P2P网贷平台怎样生存 选择常见的九大:
误区一:平台越好。并不是说平台越大就越有时候只是空壳子。 误区二:平台运营时间长就安全。平台运营时间长是一个招牌,但也有可能是一个陷阱。 误区三:利息低比利息高安全。这个不一定,主要看平台的运营。 误区四:人气高的平台就是好平台。这个可能是哄抬出来的,一定要注意。 误区五:平台的模式最重要。现在的平台运营模式大致都一样,重要的是看风控啦。 误区六:相信平台保本息的承诺。 误区七:过于相信对平台考察。 误区八:过于相信外界的分析推荐。 误区九:国家政策保护。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政策保护。 误区十:分不清投资和投机。 网贷平台目前有多少家呢!哪些运营得比较成功? 您好,中业兴融为您服务:网贷,又称P2P网络借款。 首批20家a级p2p网贷平台有哪些 没有听说过,谁评定的,谁定的标准。 我欠了10多家网贷平台钱 不怕死就去 借了二十多个网贷平台总共二万多,已经全面逾期了,通讯录也爆了,会不会上家里?求解 20多个20000多,大部分都是7天14天的吧 把上征信的慢慢还了就可以了,像那些7天的不用理他,过上个一年半载的就没事了 告诉家里人把号码换了 就行了 上门的话不可能 我网贷欠了20多家共十几万无力还款,会坐牢吗
坐牢。在网贷(或者说网络现金贷)领域,尚为借户被起诉,最终以“诈骗”而定罪的先例便您欠了多家网贷,且累计数额较高,无力偿还,也暂时无需担心。这是因为网贷平台基本不会主动起诉用户“诈骗”。 一是根据网贷管理相关办法,网贷平台只能做借贷的撮合服务,本身不能对外借款。但在业内,很多平台属于“归集资金”再放款,借款人有虚构之嫌,借贷业务的合法性存疑。一旦闹到了法院,这不是不打自招吗?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信息披露行为,应当依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本指引,接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是网贷平台的综合利率,算上砍头息、手续费、服务费等等,大多远高于24%的红线。根据“最高法”对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超过24%以上的,法院不予以支持,超过36%以上的,还得退还给借款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是涉及到异地诉讼,成本很高。比如,你是重庆的,借了上海一家网贷的钱,他们要起诉你,得去重庆的法院走程序。如果催收说要“起诉”你,你可以选择直接无视。
扩展资料:将网贷平台定位为信息中介,此后两年的互联网金融的整治的中心思想就源自于这个文件,但是这三年的整治有成绩也有教训。 三次备案时间点一再拖延;平台为了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管付出了巨大的精力和财力;大量小平台继续出现,同时网贷暴雷潮不断,到了去年后半年达到高潮,给投资者带来了损失,政府的公信力也受到了一定的伤害。 网络信息中介定位的症结在于这个定位犯了教条主义、理想主义错误,不符合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实际。就此笔者曾于去年8月分发文《网贷平台信息中介的定位需要再思考》,对这个提出提出质疑。 网贷平台从事的是网络借贷业务,其本质是中介,当然是信息中介,但关键的问题是能否切除信用中介的功能呢,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都是切割不了的。 网贷平台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样最重要的功能就是降低了信息搜集成本和交易成本,商业银行把存款者的资金归集起来进行贷款,其尽职调查完全是一个信息中介的功能。 关键在于商业银行要对贷款风险负责,如果发生风险,商业银行必须在存款保险制度的范围内进行赔偿,更由于商业银行的经营具有巨大的外部性,事实上多年来,中国商业银行的坏账是由政府隐性担保的。 参考资料来源:保监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高利贷 能真正借到钱的网贷平台有哪些 贷款业务的: 1、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2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过70岁; 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 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