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分类 商业银行应至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次级、可疑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贷款。 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分类,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二)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三)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四)贷款项目的盈利能力。 (五)贷款的担保。 (六)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 (七)银行的信贷管理状况。 对贷款进行分类时,要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营业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贷款的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 贷款风险分类指引 银监会 贷款风险分类指引
第为促进商业完善信贷管科估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指的贷款分类,是指商业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其实质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 第三条通过贷款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 (二)及时发现信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贷款管理。 (三)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第四条贷款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分类应真实客观地反映贷款的风险状况。 (二)及时性原则。应及时、动态地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 (三)重要性原则。对影响贷款分类的诸多因素,要根据本指引第五条的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 (四)审慎性原则。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按照本指引,至少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六条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分类,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二)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三)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四)贷款项目的盈利能力。 (五)贷款的担保。 (六)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 (七)银行的信贷管理状况。 第七条对贷款进行分类时,要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营业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贷款的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包括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等。 不能用客户的信用评级代替对贷款的分类,信用评级只能作为贷款分类的参考因素。 第八条对零售贷款如自然人和小企业贷款主要采取脱期法,依据贷款逾期时间长短直接划分风险类别。对农户、农村微型企业贷款可同时结合信用等级、担保情况等进行风险分类。 第九条同一笔贷款不得进行拆分分类。 第十条下列贷款应至少归为关注类: (一)本金和利息虽尚未逾期,但借款人有利用兼并、重组、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嫌疑。 (二)借新还旧,或者需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偿还。 (三)改变贷款用途。 (四)本金或者利息逾期。 (五)同一借款人对本行或其他银行的部分债务已经不良。 (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发放的贷款。 第十一条下列贷款应至少归为次级类: (一)逾期(含展期后)超过一定期限、其应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 (二)借款人利用合并、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本金或者利息已经逾期。 第十二条需要重组的贷款应至少归为次级类。 重组贷款是指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的贷款。 重组后的贷款(简称重组贷款)如果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应至少归为可疑类。 重组贷款的分类档次在至少6个月的观察期内不得调高,观察期结束后,应严格按照本指引规定进行分类。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在贷款分类中应当做到: (一)制定和修订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管理政策、操作实施细则或业务操作流程。 (二)开发和运用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操作实施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 (三)保证信贷资产分类人员具备必要的分类知识和业务素质。 (四)建立完整的信贷档案,保证分类资料信息准确、连续、完整。 (五)建立有效的信贷组织管理体制,形成相互监督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保证贷款分类的独立、连续、可靠。 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要对贷款分类制度的执行、贷款分类的结果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商业银行应至少每季度对全部贷款进行一次分类。 如果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或贷款偿还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调整对贷款的分类。 对不良贷款应严密监控,加大分析和分类的频率,根据贷款的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逾期天数是分类的重要参考指标。商业银行应加强对贷款的期限管理。 第十六条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对信贷资产分类政策、程序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将结果向上级行或董事会作出书面汇报,并报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 检查、评估的频率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第十七条本指引规定的贷款分类方式是贷款风险分类的最低要求,各商业银行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贷款分类制度,细化分类方法,但不得低于本指引提出的标准和要求,并与本指引的贷款风险分类方法具有明确的对应和转换关系。 商业银行制定的贷款分类制度应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进行报备。 第十八条对贷款以外的各类资产,包括表外项目中的直接信用替代项目,也应根据资产的净值、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债务人的信用评级情况和担保情况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 分类时,要以资产价值的安全程度为核心,具体可参照贷款风险分类的标准和要求。 第十九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贷款分类及其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贷款分类的数据资料。 第二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在贷款分类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足额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核销贷款损失。 第二十二条商业银行应依据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披露贷款分类方法、程序、结果及贷款损失计提、贷款损失核销等信息。 第二十三条本指引适用于各类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信用社。 政策性银行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信贷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可参照本指引建立各自的分类制度,但不应低于本指引所提出的标准和要求。 第二十四条本指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五条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本指引发布施行前有关规定与本指引相抵触的,以本指引为准。 贷款风险的风险种类
保证是由债务人以外的人向债权人承诺,当债务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担保方式。保证虚置则是因为保证人资格不适格,使保证不成立,或保证人无能力即没有充分的财产保证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来代为履行等因素,使保证流于形式。 保证的设立应具有法定形式及要件,但由于保证对债权人来说是一种请求权,债权人不能对债务人的财产行使直接的支配权,保证设定时,保证人虽然有足够的偿还能力。但等到保证责任落实时,由于债务人和保证人的财产均已减少以致不足以清偿债务,使保证变为形式,形同虚设。 担保是指法律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确保债的履行,保障债权利益的实现的一种法律制度或法律措施。担保无效是指因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适格或担保内容的违法等原因,使担保失去法律效力或被有权权力机关撤销。 担保通过对债权的实现提供有效的保障,从而成为保障交易安全,转移交易风险的方法,和制度,担保使债权实现获得双重保障,把债务不清偿的风险转移给第三人,但若第三人主体不适格,无能力担保以及担保的行为内容违法,担保也就失去了原有的效力,这是商业银行审查担保人资格,权利能力和经济能力的地方,以及内容也应合意更应合法。 什么是贷款风险五级分类? 贷款风险分类信用社信贷管理人依据综合获得的全部信息,以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作为分志,对贷款风险程度进行分析、判断,并以此对贷款做出质量评价的分类方法。 贷款风险分类方法是以审核借偿还能力、偿还意愿和偿还记录为主的一套更加审慎、全面、科学的风险管理制度。它不仅包含贷款质量分类的结果也包括分类的过程。 由于分类结果按风险程度依次分为五个档次,因此简称五级分类,有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5个档次,后3个档次为不良贷款,详情可以咨询365资金网。 什么是贷款风险分类管理 贷款风险分类分类方法的不同基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类就前使用的按照时间来分的四级分类方法。分类级次分别是正常、逾期、呆滞、呆账。 二楼是现在商业银行通用的按照贷款损失情况来进行分类的分类方法,目前一般有五级分类法和12级分类法。五级分类级次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12级分类法就是在五级分类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 按贷款的风险程度分类有哪些作用?
按的质量或风险程度划分,银行贷款可以分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五类。 正常贷款是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的把握。 关注贷款是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果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将受到影响。 次级贷款是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理资产或对外融资甚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 可疑贷款是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 损失贷款是指借款人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损失了,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其价值也是微乎其微,从银行的角度看,也没有意义和必要再将其作为银行资产在账目上保留下来,应当在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之后立即冲销。 款的质量或风险程度分类,有利于银行加强对贷款的风险管理,提高贷款质量;有利于金融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进行有效的监管。 贷款风险种类有哪些 建议您通过银行办理贷款,比较安全可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