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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是指两个以公司订立合并协议照法定程序归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的方式包括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现金合并与换股合并等多种方式。从好的方面来说,公司合并可以实现资源的整合,有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因而普遍受到鼓励。但是,由于公司合并导致公司股权结构、资产结构、资产数额、经营范围以及企业管理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所以未必会合并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有利,通俗地说,如果欠你钱的公司要合并了该怎么办? 债权人对于公司合并提出异议,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并且不能提供担保或者债权人不接受债务人的担保的,公司合并行为是否还有效呢? 我们先来看公司合并的法律效果。合并公司法律人格发生了变化,具体来说,公司合并可导致公司消灭、公司变更和新公司设立三种结果;公司债权债务会发生概括转移,《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合并中,合并双方财产的混同、公司交付款项的支付等都会引起合并公司财产的直接或者间接变动,可能会危及债权人的利益,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以下方面对公司合并的债权人利益予以保护:第一,赋予债权人法定知情权。公司合并的,必须告知债权人相关事实和债权人所享有的合并异议申诉等权利。当债权人收到告知后,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这个规定的期限非常有讲究)对公司合并提出异议,则丧失异议权。第二,赋予债权人合并异议权,合并异议权是公司合并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核心内容。《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但是,即使债权人仍然有异议,合并协议的效力也不受影响。因为合并公司的债权人不是合并协议的签约主体,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债权人的异议不能否认合并协议的效力。如果债权人利益因合并协议未经债权人同意而转让受到了损害,债权人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依法主张权利:如合并协议没有履行之前,债权人可以要求原债务人立刻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同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果合并行为已经发生,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向合并后的公司主张权利,也可以请求相关责任人承当相应的侵权责任。 读者朋友们看到这些应对方法是不是仍然觉得有些迷茫,不知道如何具体操作呢?这就对了,所以说有些事情还是需要专业的人来处理。 马上金融借钱的时候显示你在安逸花已经申请过循环额度,暂不能提供额度 我的也是 我借安逸花2700块钱借不来钱还怎么办,已经逾期二十多天了, 网贷逾期还是比较严重的,目前网贷平台越来越正规,逾期会上征信,征信对一个人的影响是非常不好的,建议及时还款,不要让金额越来越大。 我在美团的安逸花哪里借了11200块,今天还了9000多没钱了,但她还是要我还完说还不上会提交上去? 我也没有用,美团的安逸花,都不知道是什么,今天打电话和发信息让我换917.59,弄得我莫名其妙 原告分别借给了两个被告钱,可以合并审理吗 民事诉讼法十三、第五十四、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同诉讼、第三人参讼的案件合并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也可以在被告提出反诉、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时,对有关诉讼请求与本诉合并审理。在民事诉讼上前一种合并是诉讼主体的合并,后一种合并时诉讼客体的合并。无论哪一种合并在诉讼管辖上又叫合并管辖。在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件中只有一个诉,但在审判实践中,由于某种客观原因,需将几个诉合并在同一程序中进行一起审理,这便是诉的合并。诉的合并可分为两种:即:主体合并和客体合并。合并管辖不同于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等法定管辖;也不同于指定管辖,虽然它也是由法院用裁定指定的,但指定管辖有一整套的制度和要求,只要与有类似的情况就必须依法严格。所以合并管辖有以下几个特征;1、诉之合并是几个独立之诉的合并。合并之诉应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如果某一案件只有一个诉讼标的,即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中之一为单数,即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人数众多,也只能是一个诉。所谓仅为当事人的合并、或者诉讼请求的合并或者多个事实事由存在都不必然构成诉的合并。2、诉之合并属于法院的司法行政权限或者说是属于诉讼指挥权限的行为,不属于审判行为。诉之合并可以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作出,但诉讼的最终合并与否由法官决定。同时,诉之合并牵涉到程序上诉讼进程的快慢,由法院决定诉之合并体现了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的交错。3、合并之诉属于可分之诉,在特定情况可以进行起诉的分离。在审判实践中,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的共同诉讼合并审理后,不能达到简化程序、节省时间和费用目的的;原告向同一被告提出数个诉讼标的,或者在诉讼中增加诉讼标的,人民法院认为不便于审理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标的,合并审理反而使案件复杂化的,就应当及时进行诉的分离审理。合并管辖的目的是减轻当事人和法院的诉累,避免不必要的财力、物力的浪费;有利于纠纷的一次性解决,更重要的是避免互相矛盾的判决。合并管辖虽然是管辖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它不同于法定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它是由法院依审判职能,从方便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理,避免不必要的人、物、力的浪费,避免同一法院就同一法律事实作出相互矛盾的判决结果而作出的一种合并审理的裁定。在处理这种合并管辖方式时,应要求有较高的审判素质和审判经验,以使其运用既合法、又合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