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啊? 丢失问题不大,因为你的合同是给你本人的那份他的还在生源地教育部门的资心和银行,理论上不会影响贷款审核发放。关键是签合同时给你要你交到学校的受理证明是否在,如果那份东西也丢了,高校就无法为你做电子回执录入确认,你的贷款审核也就中止了。 当然贷款合同上有一些信息比如你的账号之类的,如果没有记录下来会对以后的还款有所影响。所以建议你到当初签订合同的生源地教育部门的资助中心说明情况,合同丢失的可复印一份原件以便明确合同上的一些信息,受理证明丢失的,要重新开具。 建议你可以关注申请晨星成长计划,可申请3-5万,在校无需还款,很适合大学生的投资基金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是什么? 回执单就是受理正明啊 2013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丢了。
合同丢失问题不大,你的合同是给你本人份,其他的还在生教育部门的资助中心和银行,理论上不会影响贷款审核发放。 关键是签合同时给你要你交到学校的受理证明是否在,如果那份东西也丢了,高校就无法为你做电子回执录入确认,你的贷款审核也就中止了。 当然贷款合同上有一些信息比如你的账号之类的,如果没有记录下来会对以后的还款有所影响。所以,建议你到当初签订合同的生源地教育部门的资助中心说明情况,合同丢失的可复印一份原件以便明确合同上的一些信息,受理证明丢失的,要重新开具。还要去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扩展资料 遗失声明,是一种法律方式,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丢失了某些社会性质的证件或者类似的东西时,为了补办一份,法律上必须先确定遗失者所遗失的证件已经在法律上无效,这个过程就是遗失声明。 遗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之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通俗来讲,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而产生的各种后果,遗失者不再承担相关责任。 遗失声明一般要求在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才有效,网络发布是无效的,不具有遗失声明的法律效力。具体程序,是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同时在报纸刊登声明。
内容一般包括五个方面:
1、遗失人名称 2、遗失时间 3、遗失原因 4、遗失的物品 5、遗失物品的各种具体证号 发行报刊:北京晚报、北京晨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日报、法制晚报、京华时报、新京报、人民日报、工人日报等
登报声明格式非常重要,不规范的格式可能会导致声明无效,浪费金钱事小,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事大,所以选择登报格式一定要走正规的三种途径: (1)证件补办单位给出的格式; (2)报社提供的参考格式; (3)有强大格式数据参考的登报机构; 同时登报时应遵循以下准则: (1)在满足登报内容有效的提前下,尽量把登报内容简单化,以降低成本。 (2)在登报报纸字数限制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尽量多写登报内容。 个人证件登报格式一:声明***在*年*月*日不慎遗失****证件,证号:******,现声明作废。 个人证件登报格式二:声明***遗失****证书,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年*月*日,现声明作废。 公司证件登报格式一:声明上海****企业在*年*月*日不慎遗失****证件,证号:******,现声明作废。 公司证件登报格式二:声明上海****公司不慎遗失****证书,证书编号:****,发证日期:*年*月*日,现声明作废。 参考资料:▬遗失声明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的文件有没有电子档?
有电子档,可前往学校资助管理进行打印,具体详询学校管理中心。 申请助学贷款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材料 二、合同签订 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扩展资料: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家庭经济困难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5、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6、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助学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合同号怎么查
登录国家银行网上在线系统,点击“继续浏览此网站(不推荐)”入登面。在登录界面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用身份证信息登录”后进入界面。在界面中选择生源地所属资助中心等信息后,点登录”。 登录后,进入学生系统界面,点击界面左侧“贷款申请”,可以看到贷款申请信息,如“申请学年”、“贷款金额”、“合同状态”等; 点击界面左侧“贷款及应还款查询”,可以看到“最近应还款日期”、“应还利息”、“代理机构”和“还款账号”等信息。 点击界面左侧“还款记录”,在界面的“选择贷款合同”中选择其中一份贷款合同,可以看到该份合同的合同号。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2012年8月8日,开发银行新增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 助学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办理助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 准备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怎么找到自己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合同单?网上电子版的?
可在百度收索栏中输入“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合同单”后进行搜索。在搜索出来的很多信息中查看最适合你要求的内容打开看,即可找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