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原因导致p2p备案延期
之前中央贷的备案权到地方,但是各地备案标紧不一,容易监管错位或监管无效。所以中央收回备案权,制定全国统一的备案标准,可消除监管套利,合理性和真实性更高。 值得一提的是,网贷整改延期的情况已发生过一次。2016年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发,提出给一年整改期限的要求。但到了2017年6月,各地金融办相继发布延期通知,将2018年6月底作为整改的最后期限。 但是最近又有消息显示备案延期。备案延期因素: 各地监管细则存在地区差异,产生监管套利空间。比如部分地区要求银行存管属地化、山西要求债转次数不超过3次、重庆部分区县要求“双清”才能备案,而湖南攸县等地则表现出了极大的宽容。各地的政策差异,导致了突击异地注册、买壳、多地备案等套利现象的涌现。 整改进度不及预期,大平台比小平台难度大。大平台积累了比小平台更为沉重的历史包袱,消化存量需要调动的资源和投入的精力更甚。但是行业头部平台存量都不小。相比较而言,小平台验证了“船小好调头”的古话,违规存量很容易消化或转化为合规资产,相对而言容易满足备案登记的监管要求。但这助长了养壳卖壳,而非实际开展经营的激励。 地方监管顾忌平台无法备案的风险。多年来刚性兑付盛行,不少投资人盲目投资,一旦出现风险就把矛头对准监管部门,加大了地方监管处置的难度和压力。一个个平台背后是无数投资人的血汗钱,有些地方不可避免对无法备案的平台“投鼠忌器”。 P2P平台备案延期多长时间 2017年12月,互联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下发了《关于做好P2P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57号文)中,明确规定2018年4月,大部分P2P平台备案工作应当结束,6月份则是备案登记的最后期限。 然而,就在众平台还在为法律意见书等准备材料疲于奔命,全力冲刺网贷备案验收之际,有消息称,监管部门在近日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暂停发放网贷备案登记细则(正文及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监管层的思路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验而不收(不断让机构补充资料,加大各种合规成本);二是实施不发牌照的穿透式日常监管(不急于发牌照,但日常监管完全按管理办法执行);三是不再提“双降”,允许合规资产增量。由于P2P整改验收工作量大、难度大、进度滞后,目前最后期限还没有确定,需要等下一步通知。 事实上,网贷行业备案还是一个全新的监管动作,相关机构此前也并无经验,尤其是全国各地金融环境并不一致,对相关企业来说可能并不公平。截至目前,网贷备案的相关细则的制定和执行权限由各地金融办(金融局)掌握,但由于各地市场环境的差异和发展需求,各地监管部门对网贷平台的态度也有很大的差别。 p2p平台合规备案要延期到什么时候 备案具期到什么时候还尚未给体时间。 1、根据2017年底发布的《做好P2P网络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原本各地最迟应在2018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辖内网贷平台的备案工作。 3、然而,就在P2P备案临近关口之时,有媒体报道称,由于P2P整改验收工作的困难性,特殊性和复杂性,监管部门采用口头通知形式通知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各地暂停发放网贷备案登记细则,将向后调整网贷备案最终期限,P2P备案延期几成定局。 3、但,根据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来看,备案具体延期到什么时候还尚未给出具体时间。 网贷备案6月大限推迟 P2P网贷备案延期有什么影响
,全国备度太慢。各地区备案进度较慢,部分地区没有相关的备案细则上广深这几个网贷集中地,仅广州和深圳动作快一点;广州要求在4月25日前期交验收申请及材料,否者视为放弃申请验收及备案资格;北京和上海还没什么动静。 二是,各地松紧不一,容易出现套利和不公平的现象。各个地区金融办**的细则,大体上都符合监管的要求,细节上却存在差异。 三是,其他因素影响。备案前,要求和通过互联网金融协会测试的银行对接资金存管,但名单却迟迟未公布。到备案冲刺期又添变数,下发29号文件对资管业务进行监管,那些将资管业务进行拆分的P2P平台,也需要合并验收,违规资产必须清理为0。有资管业务的平台都比较大,对应的违规业务的规模也较大,清理尚需时日,对于原定的6月底完成备案,时间太紧迫。 为什么p2p网贷平台的备案会延期
目前,之所以再度传出备案延期,主要是不少p2p平台尤其是大型平台包括上市系国资系平台未完成整改。在此情况下如果强行清退的话,会带来金融风险,影响地区稳定,恐怕不是最佳的处理方式。
P2P网贷备案大概率延期,投资人可以松口气了吗 相反,备案延要提高警惕。如果坚持投资定及时关注各平台投资人馈和质疑信息,同时,减少投资金额,坐等备案。网贷理财收益高,网贷理财多套路。近期,投资网贷必须拒绝高息诱惑,不要投资那种年化在20以上的平台,超高收益可以理解为平台的回光返照。可以多投资一些大平台的新手标,新手标都会有红包返券等,各种活动加起来综合收益也会比较满意。只要备案还没结束,风险就会一直存在,永远牢记,安全第一!! P2P平台备案什么时候完成 投前和投后注意事项 2017年12,网贷整治办下发《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作的通知》(57号文),要求整治办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最迟6月底钱全部完成。随后,厦门、广东(深圳市除外)、上海、深圳、北京、福建、浙江后,江苏省等地区纷纷出台网贷备案征求意见稿,落实P2P网贷平台备案登记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整治办按照"明确标准、严格把关、积极稳妥"的原则,一家一策、整改验收合格一家、备案一家,有序开展辖内存量网贷机构的整改验收与备案登记工作,提出5项验收标准,四类不予备案情形。
首先,通知将网贷机构分为验收合格类机构、积极配合整改验收工作但最终没有通过类机构、违法违规类机构、暂停业务或经营不正常类机构、大型跨区经营类机构五大类,并对其进行分类施策: 1、验收合格类机构要尽快备案登记;积极配合整改验收工作但最终没有通过类机构要根据具体情况或引导其良性退出,或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并购重组;3、违法违规类机构依法予以取缔;暂停业务或经营不正常类机构在恢复正常经营后根据实际情况以备案;5、大型跨区经营类机构由机构注册地整治办建立联合核查机制,向机构业务发生地整治办征求相关意见。
其次,通知提出4种不予备案情形: 1、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立的网贷机构按原则上不予备案;2、未纳入网贷专项整治的各类机构,在更改期间提出备案申请不予受理;3、违法824网贷暂行办法的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及借款人上限规定,且存量业务没有化解完的不得备案;4、开展首付贷、校园贷和现金贷业务的网贷机构不予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