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杀猪,利滚利。
现在外地交的公积金在运城能贷款买房吗 可以的,这种情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住建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 农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运城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一、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人及其配偶的户口;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是多少 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2年6月8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4.70%,月利率为4.70%/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4.2%,全国都一样。 运城盐湖区住房公积金能异地贷款吗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公积金。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 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我在运城交的公积金,在太原买的房,请问可以在太原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的,这样是属地公贷款买房。 住建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
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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