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太多没有钱还怎么办?不还会怎么样?
网贷太多当事人无偿力,可分期偿如有其它资产,可进行资 如果不还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欠网贷不还不会判刑。但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不说明就不用偿还该笔欠款。欠款逾期未还,首先会有违约金和罚款,网贷机构会市场催债(催债还有好多种,有电话催收,上门催收,动用司法手段催收)并且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接入央行征信的网贷有哪些?
目前没有一家P2P网贷平台接入央行征信。
不过有一台接入了央行互金征统。 接入系统的P2P机构一共有13家,包括宜信、人人贷、红岭创投、翼龙贷、拍拍贷、网信理财、开鑫贷、合力贷、积木盒子、财路通、玖富、信而富、有利网。 p2p网贷可以不还吗
国家对P2P怎么管理的 现阶段的P2P网贷行处于丛生的快速发展期,指引和规范,不管是搭建P2P的企业还是实际经营的P2P网贷平台,各方面的质量也参差不齐,导致P2P行业前期行业乱象也多。《意见》的出台无疑是P2P网贷行业正确导师,让搭建P2P系统的企业和实际经营的P2P网贷平台有了更好的标准,同时也引领P2P行业走上更加正规的道路,前景更加的辉煌。 第一,《意见》第八条明确指出P2P网络借贷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终止了之前各界对于P2P网贷是否处于法律边缘地带等话题的争议,应该说此次《意见》为P2P网贷企业的合法地位进行了正名。
第二,《意见》第八条明确提出了P2P网贷平台可以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表明了P2P网贷平台从事网贷信息中介服务业务的合法性。 关于网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P2P网贷平台运营费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424定: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关于借款协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关于对借款提供担保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中明确规定,居间人提供贷款合同订立的媒介服务,可依法向委托方收取相应的报酬。因此贷款服务机构的存在和服务费的收取都是符合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的。 扩展资料: 网络借贷 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 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网贷属于债券投资,收益明确,资金借出人获取利息收益;而大众常把它与股权众筹混淆,股权众筹属于权益投资,收益具有灵活性,投资人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取未来收益,如京北众 筹、36氪等都属于股权众筹平台。 无论是债券投资还是权益投资,都存在一定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识风险,有充分的风险自担的意识和思想准备,在此前提下自行判断并承担项目的风险。 参考资料:-网贷 央行第三方支付新规对P2P网贷平台有何影响
托管受限 P2P平台成本增加目前,市场上大多数平台的资金托管模式都是与第三方支付平行合作,由第三方对资金进行监管,避免P2P平台的接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用户的资金安全,但是,新规的出台,也许会打破第三方支付机构托管P2P网贷平台的梦想。 新规第八条明确指出,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这是不是就意味着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可以再作为P2P网贷平台的托管机构了呢?对此,相关人士给出了回应,虽然第三方支付机构不能作为网贷平台的托管方,但是仍然有资金存管功能,央妈这是希望第三方支付机构回归单纯的支付通道本色,这也顺应了上月18日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由银行进行存管的规定。如此一来,P2P平台可能将不得不寻找银行作为资金托管单位,一般而言,银行托管的费用以及支付费用可能都比第三方支付平台来得高,且银行合作门槛也较高。无形之中,平台的运营成本就会提高,给本就竞争激烈的P2P网贷平台又增加了生存的压力。
压力增大,加速P2P行业洗牌近年来,P2P网贷平台激增,外加更多外界大佬的入驻,行业的竞争压力巨大、生存不易。如今的指导意见以及支付新规无疑是给本就行走困难的P2P平台又增加了一道路坎,有部分平台有可能被就此拦在半路,整个行业的洗牌模式或将被加快,不符合规范以及运营不佳的平台有可能会被逐渐淘汰。不得不说,此次新规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P2P网贷行业的淘汰赛。
促进P2P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事物的利与弊从来都不是那么绝对的,新规对于P2P网贷来说也是如此。虽然新规的出台以及激烈的竞争会加剧行业的洗牌模式,但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不就是一个去伪存真的过程中么?强者都会存货下来,弱者被自然淘汰,自然界的生存法则就是如此。发展的过程是曲折的,但是前途无疑是光明的。经过一轮又一轮的洗礼,留下的都是正规而可靠的平台,就如同汇陵金融一般,整个P2P行业将会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这对于投资人而言也是一个好的趋势。
获得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的 p2p网贷的公司 央行从来没有颁发针对P2P网贷公司的牌照,P2P网贷属于新生行业,15年除刚确定了由银监会普惠金融办进行监管,但目前监管细则未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