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麻信用公布国内首份老赖大数据画像-金融科技

[复制链接]
[投诉]
156 0
online_moderator 爱卡网小编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发表于 2022-11-13 13:41:4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网贷天眼讯:今日(9月29日),芝麻信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老赖)数据,公布国内首份老赖大数据画像。基于近300万样本得出“老赖画像”的典型特征:东部地区,40到49岁,男性,具有大专或本科学历。



芝麻信用公布国内首份老赖大数据画像-金融科技


  根据最高法发布的惩戒数据:截止9月27日,芝麻信用已惩戒老赖超过54万人,35000多人因此还清债务。其中浙江、江苏、福建受到信用惩戒的老赖数量、因信用惩戒还款的老赖数量均位居前三。



  从老赖的性别比例来看,男人比女人更不靠谱。男性老赖约占老赖总人数的四分之三,是女性老赖的三倍。从年龄分布看,40~49岁的中年人最容易陷入信用危机成为老赖,占35%。



  高学历也并不等于高信用。数据显示,拥有大专学历的老赖占总数的37.24%,其次是本科生,占比33.36%,第三是中专占25.15%。硕士老赖占 3.68%,博士虽然整体基数小,不过也有0.34%。



  从地域分布看,东部地区的老赖人数高于西部地区。专家表示,这是因为东部地区商事活动更频繁,民众维权意识水平也更高,所以案件数量多基数大。比如,江浙地区每年关于经济纠纷、债务纠纷的立案数量在100万以上,而西部省份普遍维持在20万左右。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失信被执行人(老赖)的联合惩戒措施多达11类37项,老赖将受到最严厉的惩戒。



  最高法和芝麻信用签约,于2015年7月开始通过专线提供老赖信息,联合开展信用惩戒的先例。为了验证信用是否受到影响,也掀起了老赖查询芝麻信用的高峰。数据跟踪显示,老赖的芝麻信用查询率比其他人群高出12倍。



  老赖数据同步到芝麻信用之后,芝麻信用会向失信被执行人作负面信息提示,促使其履约。对比数据表明,负面信息披露让逾期用户履约率提高了2倍。与此同时,通过云计算、机器学习等技术进行综合信用评价,大幅下降失信被执行人的芝麻信用评分,联同行业关注名单一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芝麻信用各合作伙伴的信用服务,如限制消费信贷、无法免押金租车、无法免押金租房,无法入住星级酒店、无法乘坐飞机、高铁等。



根据最高法数据,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共限制老赖乘坐列车155万余次;乘坐飞机470万余次;全国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共计66954人次。



免责条款:



以上内容仅为信息传播之需要,不作为投资参考,文中部分来源于互联网媒体,不代表网贷天眼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相关阅读:



上市公司纷纷涉足移动支付产业链



苹果发难 暂停中国区大量比特币APP企业证书



网贷天眼金色九月平台专场狂欢节

http://licai.p2peye.com/topic/zhongqiu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源或改编自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weinxin
爱卡网站长——亚熙哥
若开通会员无法使用
请扫码联系爱卡网站长
本平台不放贷、也不接网贷代做!
上一篇:芝麻信用悄然下线人行信用报告查询功能,合作机构或违背《征信业管理条例》
下一篇:芝麻信用分被纳入P2P大数据风控模型
楼主热帖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收藏
收藏0
支持
支持0
反对
反对0
122329my40v0m19mm281y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_login wechat_login1

本版积分规则

avatar

0关注

26粉丝

1091904帖子

发布主题
精选帖子
热帖排行
推荐
162349x8b848x8bpq4qaaz
客服咨询

155-5555-5876

服务时间 9:00-24:00

爱卡网APP下载

app

知识改变命运,技术改变未来!

  • 客服Q Q:70079566     微信:79710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日     9:00-22:00
  • 加入爱卡网VIP会员,菜鸟也能变大神!
15555555876

关注我们

  • app
  • app
  • app
本站唯一官网:www.7177.cn Copyright    2010-2021  爱卡网  Powered by Discuz!  技术支持:亚熙工作室   浙ICP备1704610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