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将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大幅降低至15%左右,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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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oderator 爱卡网小编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发表于 2022-11-3 15:40:00 | 只看该作者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前段时间,高人民法院突然颁布了新修订的民间借贷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民间借贷利率的大幅调整下降。
为方便大家理解,就以简单明确文字大致解释一下。
原规定年利率24%以内是合法的。约定利率36%以上部分无效。24%-36%之间属于自愿履行,起诉到法院则不会支持。法律界简称其“两线三区”。
而新规定则是,2020年8月20日开始的,年利率最高约为15%(准确的说以当时利率计算是15.4%,实际中还会发生变化,但是不会很大)。超过15%以上的部分无效。并且2020年8月20日以后起诉的,都将按照新规定审理判断。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额外的规定,这里不再罗列。
最高法将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大幅降低至15%左右,有什么作用?
那么,最高法将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大幅降低至15%左右,有什么作用呢?
因系统的需要复杂的汇总归纳,所以这里就只并列提出部分内容。
一、保护借款人
1、除去有违法故意的借款人群外。一般的小微企业、家庭、个人等。他们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都会出现资金紧缺、救急、周转不灵等情况。这时并不是都可以通过银行拿到较低利率的贷款的,只有通过民间借贷来解决问题。
而这种急需,很多都是无法回避而必须要面对的。比如,事故、意外、合同严重违约损失等等。那么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就要借“高利贷”。想一想,年24-36%的利息意味着什么?用房屋抵押100万,3-4年还不上,就可能倾家荡产。这说的还都是合法状态,还没包含出借方具有的违规、套路的情形。为什么用房屋抵押?因为最容易实现,每人都有家,一般也有房。所以出借人并不怕人借钱,也不怕还不上。
2、不成熟的年轻人等。这些人有学生、有刚工作的年轻人。他们容易被某些东西迷惑,而又无法估计到后果。在收入并不多的情况下,当借款达到一定数量,比如10万,就将面临每年3、4万元的借款利息。再加上本金,那就是每年要还6、7万,偿还3年!如何偿还?出借人当然不怕他们不还。因为可以让其家人代为偿还。如若不行,那也不怕借款人背负债务很多年。欠款时间越长,收益越大。造成年轻人追求不切合自己的消费行为的,这还得归功于很多社会现象、媒体的不良诱导,这里暂不多说。
而将利率保护上限调整为约15%左右,则有效的保护了这些借款人,降低了他们的风险。
二、保护出借人
降低利率怎么会保护出借人呢?当然会!
很多老百姓可能或多或少的都有些存款,而银行的存款利率基本在1-3%左右,并不太高。这就导致他们可能会把钱投入到那些高利率回报的借贷上。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比如某些“借款平台”,他们会劝说一些人,表示“看,法律都有36%的利率不违法的规定,所以不用怕,有保证,合法!”在如此巨额回报的诱惑下,很多人很难抗拒。想一想,出借后一年得到的利息,相当于存银行的12倍(12年)!但是,出借后,借款人因为各种原因换不上钱,出借人也得不到高额利息,甚至连本金也无法收回。
而将利率保护上限调整为约15%左右,则使一些人避免了遭受高额利率回报的诱惑,而造成严重损失。
三、降低了因违法情形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1、对于借款人
“套路贷”“果贷”这些词汇,大家都耳熟能详。经常有新闻报道,因为“套路带”“果贷”造成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为什么?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就是超高额利息。另一个则是通过各种“不良”“违法”手段。因为,有些出借人是会通过各种方式突破36%上限的。如果借款人没有及时止步(比如早日通过司法手段去解决),则时间越久,越难以挽回损失。
而降低利率保护上限,则可以使那些具有“违法”性质的出借行为受到很大的限制,违法手段也会相应被遏制。
2、对于出借人
有些违法个体,往往借着“利率36%不违法”去衍生、编造、混杂各种概念、言词,使得一些老百姓将钱投入其中。那么,随之而来的是什么?不用多说,大家在新闻中也经常了解到。其中涉及各种刑事犯罪,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等等。一旦立案侦查,出借人也很可能血本无归。
四、维护社会稳定
不论出借人还是借款人,一旦巨额债务无法偿还,都可能引发其他社会问题和道德风险。很多铤而走险的行为,都是有“迫于无奈”和很多其他原因造成的。降低风险的出现,也相应会增加社会稳定。
五、结语
有一些专业人士表示“ 利率更应市场化,调控利率上限与市场化有冲突,说不好是弊多还是利多”。当然,每件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弊多还是利多”这里就不便多说了。不过,综合世界局势、经济环境、疫情时期等等因素,调整降低利率上限是更恰当的。
另外再多说一句,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搜集参考资料来思考!“有钱人和没钱人谁希望利率更高?所谓的充分市场化就是公平与合理吗?如果不是的话,吃亏的是谁?如果不是的话,市场化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这里仅就与法律相关的问题探讨,对于涉及经济等其他方面不做探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无法全部列举。主要是为给大家以法律风险的提醒与注意!)
摄影:YAO.Y
作者:漢(北京市西城区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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