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绕个弯,成本翻几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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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oderator 爱卡网小编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发表于 2022-8-28 12:35:0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最近一位企业家朋友老顾向顿子咨询,情况是这样的:
因公司业务扩展,向银行申请借款,现银行已同意授信200万元,年利率5%。
银行提出两种贷款路径可供选择:
以公司名义直接申请借款,同时由老顾个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老顾个人向银行借款,然后再将资金转给企业使用。
老顾问我哪种方式好一点。
我问:这家企业目前你持股的具体比例是多少?
老顾:我和家人一起持股100%,并且我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问清楚细节之后,顿子做了如下一番分析:
一、征信要求方面
无论哪种方式,在对老顾个人的征信要求方面,第1种方式(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借款担保人)和第2种方式(借款人)都差不多。
既然银行已同意贷款,征信这关算是过了。
二、个人还款责任方面
由于第一种方案中,老顾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因此与第二方案的还款责任不相上下。
反正银行就是把个人给深度绑定了。
再说我知道老顾这个人也是实实在在经营企业的人,所以这一条不是考虑的重点。
三、税费方面
第一种模式(企业直接向银行借款),比较简单。
1. 印花税
企业按照借款金额的0.05‰计算缴纳印花税,即:2 000 000*0.05‰=100元
2.增值税
(1)企业借款利息支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依据: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购进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老顾无偿提供担保不视同销售。
因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四条规定: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这里的视同销售主体不包括自然人。
3.个人所得税
老顾无偿提供担保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一条规定: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里老顾并未获得担保收入(肉烂在锅里,不太可能收取担保费嘛)。
4.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凭银行开具的10万元利息发票全额税前扣除。
银行提供贷款属于应税服务,应开具增值税发票。
企业不能直接凭银行扣息回单做税前扣除。
第二种模式(老顾借款后转给企业),稍微复杂一点点。
第一个环节:银行贷款给老顾
印花税:老顾个人按借款金额的0.05‰计算缴纳印花税,即:
2 000 000*0.05‰*50%=50元【实践中,小规模纳税人基本按照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享受印花税50%减免】。
无其他税费。
第二个环节:老顾将款项转给企业
假定同样按年利率5%收取利息,借期1年,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则:
1.印花税
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双方均不需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中所说的借款合同系指金融机构与单位及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2.增值税
(1)老顾向企业收取利息属于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200万*5%/(1+3%)*3%=0.29万元【随之还有附加税费,因额小且有减免优惠,此处略】
注1:暂不考虑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延续情况,假定产生纳税义务时(约定的利息支付日)所适用的征收率为3%,此处暂按3%测算增值税。
注2:由于老顾是未办理税务登记和临时税务登记的自然人,因此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免税政策。
(2)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同样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 个人所得税
企业向老顾支付利息时,应代扣代缴个税:
200万*5%/(1+3%)*20%=1.94万【注:以不含增值税的利息收入计算个税】
可能有人会问:计算个税时,能否将老顾支付给银行的利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呢?
回答是:不可以!
因为税法规定,利息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可以说,正是个税成本成为转贷操作最大的拦路虎!
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和老顾是关联方,利息税前扣除受到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和债资比例的双重限制,假设均不超限,则企业可将10万元利息全额税前扣除(前提:取得老顾到税局申请代开的利息发票)。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老顾取得借款后,将资金无偿提供给企业使用。
此时和有偿出借方式对比如下:
1. 印花税:无区别。
2. 增值税
老顾无偿提供资金不视同销售(理由同第一种模式下无偿担保的分析),因此不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3. 个人所得税
老顾虽未取得利息收入,看起来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其中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
因为《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税务部门据此主张进行纳税调整时,个人会比较被动。
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无利息支出,不存在税前扣除问题。
上面说了这么多,便于理解,列表如下(假定不考虑附加税费),税费差异和风险问题一目了然:
借款绕个弯,成本翻几番
四、贴息优惠方面
直接以企业向银行申请借款,后续有可能享受政府的贴息政策。
假定能争取到贴息40%的政策红包,则可增加企业净利润3万元。【即10万元*40%*(1-25%),收到财政贴息不缴增值税,但企业所得税方面很难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此处不详述】。
但如果让老顾转贷给企业,因不属于向金融机构借款,享受贴息肯定没戏。
顿子从上面几个维度做了基本分析,总结起来就是:借款路径转个弯,综合成本翻几番!
考虑到老顾并不太懂财税专业问题,并且很是信任我,一向只要答案(方案)不要过程,于是就发了条短信回复他:
顾兄,结合公司情况,我建议直接以企业名义申请借款,因这样综合税费更低,且后期可能会享受财政贴息而降低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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