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平台如何保护用户隐私和资料安全的? 有很多公司就说是有保密机制,其实都是骗人的。看公司管理层的力度了。 通常来说,网贷平台给我们的保障是什么? 保障就是你急用钱的时候有钱 但你也得给人家保障 就是让人家赚钱 网贷平台引入保险保障的可行性及其重要意义有哪些 为规范网贷平台的业务创新,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办公室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期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实现网贷行业为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的功能。
一、《办法》对规范网贷行业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网贷行业业务创新快速多元,平台一方面通过承诺本息担保以吸收资金,另一方面通过建立资金池,将借款期限和金额进行拆分,再嵌套入各种交易结构,在市场上催生出了十多种运营模式,从“空标模式”到“双spv期限错配模式”,交易结构及代理链条越来越复杂。这些平台的资本实力及经营管理能力有限,无法获得相关金融机构之名,但通过立法漏洞却在行金融机构之实,因此风险不断积聚。据《2016年全国P2P网贷行业半年报》统计,2016年上半年累计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为515家,其中出现“跑路”或“提现困难”的共有268家。本次《办法》针对这些乱象,明确了平台的角色定位与业务边界,对保护消费者权益,降低互联网金融风险具有重大意义。
二、《办法》的重要内容及其解读
1.角色定位
《办法》第二条确立了P2P网贷是个体和个体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机构从事的业务仅限于为借款双方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因此网贷机构的本质是信息中介,不是信用中介,网贷平台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客户需自担风险。
2.备案管理+经营许可
《办法》第五条规定我国对于网贷机构的准入采用备案+许可制度,大部分平台实现备案登记并非难事,但就目前我国电信业务经营(ICP)许可证的发放现状而言,获取ICP许可证并非易事。据数据显示,目前全国范围内正常运营的2000多家网贷平台中,仅有5.73%的平台获得了ICP经营许可证,且据笔者了解,目前工信部并不对仅有APP的平台发放ICP许可证,这无形中提高了行业的准入门槛,势必会加速行业的洗牌。
3.业务范围限制
考虑到网贷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办法》对网贷平台的业务管理采用了底线监管思维,制定“负面清单”以界定业务边界,主要包含十三条禁令,如禁止平台为自身融资集资、向出借人提供担保、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这将对市场上的P2P运营模式产生冲击。例如在“空标模式”下,平台通过关联企业发空标以积聚资金建立资金池,再以资金池中的资金用于偿还以保证流动性。这与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相抵触。再如在“居间人模式下”,居间人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后通过平台以类资产证券化等形式实现债权转让,这也违反了第十条第八款的规定。这些禁止性规定与办法第二条的原则性规定相呼应,是将平台限制为信息中介的具体举措。
4.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权益保护
《办法》第四章以及其他各章从事前预防、事中管理、事后处置三方面对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权益保护作出了规定,涉及出借人的投资决策、风险揭示和评估、客户信息保护、客户资金保护以及纠纷解决等各方面。如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借款人授权网络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决策。这主要用于规制在“平台匹配”模式下平台根据借款期限、利率等因素自动匹配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而无须出借人同意的现象。《办法》还通过设置“合格出借人”条款对客户对象进行删选。如规定出借人应当具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机构需对出借人的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调查,实行风险管理等。但目前的规定依然比较笼统,如何判定出借人是否具有投资风险意识,具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的经历是否内含年限标准和盈利标准?何为熟悉互联网等,还需进一步解释。
5.平台运营的风险控制
《办法》对于风险控制的措施主要为三大部分,一是限制借款集中度和合法性的风险。第十七条规定网络借贷金额应以小额为主,并设置了同一借款人的借款余额上限。自然人在同一平台上借款余额不得超过20万元,在不同平台上累积不超过100万元;法人的分别为100万和500万元,以此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相衔接。《办法》还规定出借人应向网贷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以及保证出借资金的来源合法。二是要求机构应当将自身资金与客户资金进行分账管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资金进行托管,以防止机构设立资金池或欺诈、侵占、挪用客户资金的情形。三是要求网贷机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了要求平台充分披露融资项目信息、风险评估结果等,还规定了重大风险信息报送机制,便于监管部门对重大事件设置处置预案。但上述规定操作性尚待加强,如由谁监测借款人在不同平台上的累计借款余额?客户的融资信息不同平台之间是否能披露共享?客户的信息填列是否真实由谁审核?如何保证出借资金来源合法?出借人违反法定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等并不明晰。同时《办法》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仅具有框架性,尚需出台实施细则。
三、网贷平台引入保险保障的可行性及其重要意义
在网贷平台的业务模式下,借贷双方存在信息壁垒,其贷款违约及纠纷解决相比线下更为繁琐复杂,本息的收回可能存在延迟,对线上小额融资市场发展不利。事实上保险公司提供增信服务,凭借保险风险分散的特点及保险公司资金雄厚的优势,能对保护客户权益起到巨大作用。但《办法》中网贷平台“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的规定使不少人产生疑问,网贷业务与第三方担保合作是否还存在可能?
1.平台层面的相关立法
首先,从文义解释的角度看,第十条第三款是指禁止网贷平台自身为出借人的债权实现提供自我担保、关联担保,并非针对第三方机构。其次,以体系解释而言,第三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出借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资金存管机构、担保人等应当签订资金存管协议。本条中在网贷机构之外单列出“担保人”,可见第三方担保并没有被禁止。除此之外,在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一条中,也曾出现过网贷平台应当披露其与增信机构合作情况的论述,虽然在正式稿中予以删除,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信息披露具体细则另行制定,因此笔者认为,此次删除涉及信息披露的规定是源于立法技术层面的考虑。因此保险保障机制的引入并不存在立法层面上的障碍。
2.保险公司层面的相关立法
我国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是能够确定的经济利益。因此投资损失属于不可保风险,保险公司不能为投资风险提供保险业务。但本次《办法》第二条明确将网贷业务产生的法律关系定义为民间借贷关系,而非投资关系,因此债权具有确定的经济利益,双方依法订立的民事合同及相关赔偿责任均可以受到保险法的保护。
3.保险保障的实践
目前,网贷平台已经开始与保险公司寻求合作,保险公司以网贷平台为信息中介,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保证保险服务。目前的一些险种如个人账户资金安全险、抵押物财产险、借款人意外险等均是对非常规风险进行承保,相比之下,履约保证保险对于保护出借人顺利收回本金和利息的力度更大。所谓履约保证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在借款人不按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还款义务时先行向出借人承担本息偿付责任的一种保险合约。在2015年8月,米缸金融与天安财险合作率先推出了履约保证保险。从实际效果看,这种模式逐渐被业界认可,据不完全统计,至2016年5月已有20多家网贷平台开始推行。
4.改进与发展
2016年2月,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审慎选择合作的互联网平台。笔者认为,这是在当时平台风险控制、信息披露都不完善的情况下风险监管的必然要求,并非禁止相关业务。且保监会同年8月发布的保险业“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围绕互联网开展商业模式,积极推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发展。因此,随着《办法》及其相关细则的持续完善,网贷平台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将会更加深入,并进一步推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健康发展。 P2P网贷平台的运营模式有哪几种
P2P网贷平台的运营模式: 1、无担保线上交易模式,即网贷平台只充当“牵线人”,不承诺保障出资人的本金。 2、有担保线上交易模式,即网络借贷平台 不是单纯的中介,其通过与担保机构合作,贷前核实借款人信息以保障平台上出资人的本金,同时还负责贷中、贷后的资金管理,同时扮演担保人和联合追款人的双重角色。 3、线下交易模式,即网络借贷平台只起到传播消息的渠道,有意愿交易的双方需当面洽谈,类似于民间借贷方式,要求借款人抵押,对出资人提供担保。 4、线上线下相结合交易方式,即设定一个额度参数,交易额在参数以下的完全实行线上模式,超过参数界定范围则可选择实行线下交易模式,注重实地考察并要求实物抵押。 扩展资料: P2P网贷平台的注意事项: 1、中介性质。P2P网贷平台只能提供借贷撮合与匹配等信息服务,不能提供担保和保本保息等信用中介服务。 2、平台不能有资金池,要做到清算结算分离。借贷双方要在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开个人账户,不能把钱存入平台账户,这一点十分关键。 3、借款项目要小额分散,借款方主要是小微企业和个人。 4、平台信息要公开透明,要向借贷双方提供原始真实信息,特别是真实利率和期限等信息,不能暗箱操作,不能搞期限错配。 参考资料来源:-P2P网络借贷平台
网贷平台承诺本金保障符合规定吗 目前的《暂行办法》只提出不得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没有对保本宣传做规定。 如何完善民间网络借贷平台的信贷风险评级机制 风险管理需求促进金融创新发展,而金融创新发展又促进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完善。只有内部风险管理完善,外部监管体系健全,才能保持P2P这种创新性金融服务更为透明,实现真正的普惠金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发展普惠金融”提出了明确要求。互联网为普惠金融的实现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P2P网络借贷市场,以更低的中间成本和更便捷的操作服务让社会不同群体受益于金融服务,尤其是为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提供了有效的解决途径。
当前,作为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我国P2P网络借贷规模和速度全球领先,但值得注意的是,其制度建设尚不成熟,存在着一些风险隐患。一是可能的非法集资所带来的法律和合规风险。二是产品异化所带来的风险。三是挪用客户资金方面的风险。四是安全保障不足方面风险。五是网络技术方面存在的风险。当前,如何做好P2P借贷的风险管理与控制是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
风险管理需求促进金融创新发展,而金融创新发展又促进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完善。只有内部风险管理完善,外部监管体系健全,才能保持P2P这种创新性金融服务更为透明,实现真正的普惠金融,从而满足小贷及大众理财需求。
现在,我国对P2P网络借贷的监管已经摆上了议事日程,但是实践中还有一系列问题需要加以解决。比如,P2P网络借贷平台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P2P网络借贷平台缺乏统计监测机制,目前尚缺乏对网络贷款相关数据指标的监测管理,从而难以从微观和宏观层面上准确评估P2P网贷行业个体及整体风险;P2P网络借贷平台信息披露与交易记录上报机制缺失,信息不透明,致使投资人难以分析辨别平台及标的资产优劣,同时,也使得平台跑路倒闭后追究查处将十分困难;P2P网络借贷平台征信标准缺失、范围不广,当前,虽然已经出现了小额信贷行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等行业内的征信系统,但涵盖面有限,数据内容、标准格式不统一。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P2P网络借贷发展。
从国际经验看,国际主要P2P平台一般都具有诸如优秀风险控制和管理体系,低廉的运营成本和因优秀的客户体验所带来客户黏性等核心竞争力。如,英国有公司规定,对最低的两个评级贷款申请人不予发放贷款。信用评级体系一般会参照借款人的信用积分、历史和贷款规模、用途等其他因素给每一笔贷款做出一个信用评级,从而帮助放款人仔细甄别每笔贷款的信用风险。还有一些先行者则强调,该平台的运营成本能够控制在一般商业银行运营成本的一半以内,这主要缘于其前期风险控制模型的精确性、高适用性等有效地降低了贷款审批时间,从而降低了运营成本。目前,网络借贷行业在国际上向专业化和复杂化方向发展,所提供的服务不再仅限于交易撮合,开展的业务和服务还包括利用平台的专业化和便利化优势,向资产证券化业务方向发展;采用日益专业化的风险定价标准和方法,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资产管理服务;强化与传统金融机构和投资集团的合作和融合。
总结P2P网络借贷国际发展经验,研判其未来发展趋势,对中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发展在制度设计、政策导向和规则制定等方面具有积极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其一,网络信贷等互联网金融发展核心和关键在于风险管理和控制。P2P借贷面对的多是在传统金融体系中很难融资的小微企业和个人,这种逆向选择的过程使得P2P平台面临较大信用风险。当前,国内P2P行业风险控制将突出表现在如何保障互联网渠道和资金安全方面。近两年来,我国网络借贷行业出现的倒闭和跑路潮,表明我国网络借贷的风控体系亟需加强。
其二,网络信贷发展壮大的有效途径应强化与传统金融产业融合与合作。P2P信贷平台要取得快速顺利发展,就必须加强与传统金融机构的交流和合作,尽快将自己融入到主流金融产业中。在国内金融管制逐步放松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创新与传统金融争夺战,将会给蓬勃发展的互联网产业与传统金融产业的融合发展打开一个全新的想象空间,甚至从影响传统的金融服务方式逐渐深入到对金融业变革的全面影响。
其三,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激励、监管约束和政策引导。对P2P借贷等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可借鉴欧美先进国家的有关做法,从准入门槛、运营监管和信息监管3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对P2P网贷设立准入门槛,实行审批备案,明确线上线下各项业务。二是加强P2P网贷平台运营监管,明确平台业务范围,平台必须将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隔离。如果平台采用了风险储备池等方式,那就必须遵从与银行不良资产拨备、资本充足性要求等监管标准。三是加强平台信息监管,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确保投资人和借款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如实披露包括公司治理情况、平台运营模式、业务数据等平台经营信息,供客户参考。
其四,完善征信体系,建立P2P评级(评分)系统。无论是从促进P2P网络借贷行业发展,还是从监管角度,提高我国信用环境,完善征信体系,建立有效的信用评级系统应该是促进P2P网络借贷行业发展的重要任务。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和信用评级(评分)是P2P借贷平台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和服务借贷双方、提高投融资效率的关键,同时也是允许投资者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自主选择投资产品的前提。
总之,P2P网贷平台本质上是解决借贷双方的投融资需求,对其实施明晰和合理的监管政策势必对我国网络借贷的发展有积极指导作用,利于正本清源、优胜劣汰、保护投资者权益,以维护金融稳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 ) P2P网贷平台的保障在哪里啊? 最近我了解的聚信贷的网贷平台他们多种形式来保证投资者的利益,不同借款标的有不同的保障方式了,比如说信用标实地标你的钱借出去了,别人不能按时还的话,聚信贷他们自己有催收团队去催款,如果是担保标,别人不能还钱,聚信贷合作的担保公司会还钱给你,然后他们自己在去催款。这种方式我还能接受,投资者不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