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当做网贷担保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不需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网贷的担保人要负责任吗? 如果担保是真实有效的,那就要负责任。 网贷有担保人吗? 不用的,自己给自己担保要有信誉 网贷莫名其妙成了担保人 两年前朋友去银行贷款,我做担保人拿好处费5000,没有人明确解释这个合同的情况下就签字了,等两年后我自己需要贷款时发现征信不合格,有一比贷款逾期。金额到150万,自己没在该行贷款,莫名其妙成了借款人,那会刚毕业没多久没有任何符合贷款的条件,去银行查询发现自己两年前签的是借款人,两年前这个贷款已经放款别人用了,并且还有人还,直到我打算贷款的前两个月逾期未还款,银行没解决,我该咋办,报警吗?钱没经过 成为网贷担保人有什么风险?(重点在问题描述) 这个没有任何影响,首先,催收方只是截取了你朋友的通话记录或者是通讯录,对你或者是通讯录里面的所有人进行催收。 其次,你没有在任何贷款合同有过签字,不构成共同借款人; 第三,哪怕就是你朋友提供了你所有个人信息给贷款平台,都属于无效的,反而你朋友有违法嫌疑(泄露个人信息)。 第四,如果你是担保人,在你朋友还款逾期后,你属于第二还款人,如果被起诉到法院,首先是由你朋友进行还款,如果他没有可执行的财产那么作为第二还款人就要承担还款义务了。 望采纳 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有什么后果 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是有一定的责任的。 担保人的责任: 1、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2、《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网贷有担保人吗 有些没有 |